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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犯罪辩护的要点有哪些?

刑事犯罪辩护的要点有哪些?

一、刑事犯罪辩护的要点有哪些?

(一)犯罪嫌疑人的自然情况;

(二)是否参与以及怎样参与所涉嫌的案件;

(三)如果承认有罪,陈述涉及定罪量刑的主要事实和情节;

(四)如果认为无罪,陈述无罪的辩解;

(五)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法律手续是否完备,程序是否合法;

(六)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其人身权利及诉讼权利是否受到侵犯;

(七)其他需要了解的情况。

二、什么是刑事犯罪辩护?

刑事辩护作为司法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刑事诉讼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历史要追溯到古罗马时期。该制度扎根于“尊重人的尊严”这一思想,强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未经法律规定的程序判决有罪之前,被推定为无罪,而享有辩护权及其他诉讼权利,可以委托律师或其他辩护人参与刑事诉讼程序,通过充分行使辩护权,与追诉机关进行平等对抗,以维护其合法权益。该制度对于完整诉讼结构形态的构成,对于案件事实真相的查明,程序正义的实现,诉讼效率的提高都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三、可以做刑事犯罪辩护人的有哪些人?

1、律师。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所在单位或人民团体。

推荐的人其中注意第二点亲友、监护人不能做刑事辩护人的范围:

1、正在执行刑罚的人(即使主刑执行完毕,还有附加刑的,仍不得担任,缓刑也不可以)。

2、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

3、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4、公检法、国家安全、监狱的现职人员(注意需为现职,此外不包括其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5、本院的陪审员(注意本院)。

6、利害关系人。

7、外国人。

8、法官检察官离职后两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辩护人。

9、法官检察官离职后,终身不得当原任职单位所办理案件的辩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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