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如何隔离婚前个人金融资产和婚后共同财产?

如何隔离婚前个人金融资产和婚后共同财产?

一、如何隔离婚前个人金融资产和婚后共同财产:

1、婚前拿银行存款单到公证处做公证,这种方式比较麻烦。

2、婚前银行账户与婚后银行账户隔离。婚前到银行打印存款余额,并盖银行的章,证明自己的银行账户。婚后开新的银行卡,用于存婚后收入,同时用于支付婚后消费。

3、通过人寿保险来实现。比如王女士有500万存款,希望理财并产生收益,并且这个收益还是她婚前个人财产。可以购买一份年金保险,投保人写母亲,被保险人和生存受益人是自己,身故受益人是父亲,并且婚前一次性趸交。这样,婚后每年拿到的年金,就属于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

在结婚前存入的钱是属于自己的婚前个人财产,不论婚后是否重新转存夫妻共同账户都不能改变其是个人财产的性质。很多人会选择签署婚前协议来约定个人财产,但实际上不论是否签署协议,只要是结婚之前的收入都属于个人财产。

离婚案件中怀疑对方有隐藏、转移、变卖财产的可以向法院申请调取对方财产信息,根据诉讼证据中的规定,对于自己无法搜集到的证据申请法院调取的,需要向法院提供相应的线索。

二、离婚案件中对方财产信息的调取可以吗

1.没有一方的申请,法院不会主动去查的,如果到法院诉讼离婚的,由双方当事人自行提夫妻感情破裂和财产的证据,法院不会主动调查双方的财产情况。

2.如夫妻一方认为另一方隐匿财产的,可以申请法院进行调查相关证据,法院决定调查的,会采取查询存款、房产、车辆、股权等途径调查夫妻双方的财产情况。

3.根据《民事诉讼法》、《婚姻法》相关规定,通过法院离婚,就是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男、女双方的婚姻关系。

4.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对夫妻双方的财产进行调查,并对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进行认定与分割。综上,离婚诉讼中,法院不会主动调查双方的财产情况,但会依据一方的申请决定是否调查。一般法院调查包括法院依职权的调查取证和给律师签发调查令进行调查两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二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离婚案件也遵循上述法条的规定,即谁主张谁举证,夫妻一方认为对方存在财产转移行为的,应当承担对应的举证责任。当然也可以申请法院调取一些证据,且需要提供证据线索,但法院一般不会依职权调取。

三、对银行存款、信用证查询取证

离婚财产分割中涉及的银行存款问题,应注意法院判决分割的是“现有的银行存款余额”,还是包括“诉讼过程中或起诉前对方转移的存款”。

为此需调查两方面的内容,即存款余额、一定期限内的存取款明细。

而一般情况下,配偶的银行存款情况,当事人或律师均无法直接到银行申请查询。

唯一的方式是查询到对方的银行账号及开户银行名称,再由律师向法院申请调查令,或直接申请法院至银行调取。

四、工资报酬查询取证

在离婚财产分割中,一方的工资报酬并不能直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依据,而是以现有财产为基础。

因此查询对方的工资报酬,往往是作为对方应承担抚养费的衡量标准。

查询配偶的工资收入时,要注意以下三方面的问题:

现在大多数单位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工资,而银行账户内的资金,往往比单位对外出具的工资证明多。因此,除了要求配偶单位出具工资收入证明外,还应要求提供发放工资的银行账号;

配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亦属夫妻共同财产,可一并查询;

配偶的辞职经济补偿金(买断工龄),属于其个人财产,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以上工资收入证明可请律师调查。

但银行工资账号、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的发放情况,则要向法院申请调查令或由法院直接调取。

夫妻感情破裂婚姻无法存续的情况下,双方进行离婚时需要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其中一方可能会因为想要多分得财产而将共同财产进行转移或者隐藏,而这种行为在法律上是不允许的。


相关内容:

·深圳抚养权律师如何处理抚养权问题?
    深圳抚养权律师如何处理抚养权问题?一、如何争取子女的抚养权在律师代理的离婚案件当中,60%左右的案件存在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除了尊重孩子的个人意见外,收集相关有利的证据可以最大可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取证,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居住条件、文化程度、性格修养等,通过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比较分析,突出有利因素。...


·罪犯在服刑期间结婚允许吗
    通常罪犯在监狱服刑的时候,此时其政治权利是被剥夺的,但由于一些人搞不清楚究竟被剥夺的是哪些权利,因此就认为罪犯在服刑期间是不能够结婚的。那从法律角度分析的话,罪犯在服刑期间结婚允许吗?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罪犯在服刑期间结婚允许吗据了解,服刑人员的婚姻自由权虽并未被剥夺,在服刑或接受劳动教养的人能否结婚,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精神,正在服刑期间的人因为丧失了人身自由,无法...


·离婚之后孩子的抚养费大概是多少钱?
    离婚之后孩子的抚养费大概是多少钱? 离婚子女抚养费计算,标准是什么?我国《婚姻法》规定,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一般情况下不抚养孩子的一方不需另付教育费,医疗费。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对于有固定收入的,孩子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


·一方出轨起诉离婚会判离吗?
    夫妻间应该互负忠诚义务,所以一方出轨,属于不忠,如果难以挽回夫妻感情,那么无过错方可能会起诉离婚。因为一方出轨具有过错,因此有些人以为起诉离婚后法院会判决离婚,那么要先确定是否属于法院会准予离婚的情形。   按规定,离婚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调解无效后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一...


·离婚后不付抚养费怎么办
    随着人们思想的开放,离婚再也不会是一件让人看不起的事情,而我们都知道夫妻在离婚后依然对子女有抚养的义务,当协商好子女归谁抚养后,另一方就得按照规定按时向抚养方支付相应的抚养费,如果对方离婚后不付抚养费怎么办呢?别着急,下面我们为您解答。 一、离婚后不付抚养费怎么办 1、如果对方确无支付能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八条和第九条的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


·遭受到家庭暴力如何求救
    遭受到家庭暴力如何求救 在当今时代,您依然可以听到家庭暴力的这种行为,其实家庭暴力是一种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并且后果严重的话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但是,在日常生活中,很多人遭受家庭暴力以后,不知道该如何求救,甚至会选择一些不正当的手法来进行解决。对于家庭暴力其实是有可以解决的办法的,那么遭受家庭暴力如何求救呢? 一、遭受到家庭暴力如何求救? 遭遇家庭暴力,不能忍气吞声,要懂得求助。遭遇家庭暴...


·离婚时共同共有房屋所有权归属哪一方?
    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在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但不同意竞价的情况下...


·一、有过错离婚财产分割时必须少分吗?
    一、有过错离婚财产分割时必须少分吗? 有过错离婚财产分割时不一定就会少分,《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也只是对离婚过程当中损害对方财产分配权的一种惩罚规定,而不是对离婚前对导致离婚的过错惩罚规定。 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过错的方就应该少分或...


·分居两年法院判离婚吗
    有的夫妻在分开生活满两年之后就迫不及待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认为这种情况下法院是一定会判决离婚的。那到底分居两年法院判离婚吗?如果你在这方面也有疑问的话,可以跟随我们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法院判决离婚应看以下的法定理由: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2款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一规定将“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作为我国离婚制度中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是人民法院处理离婚纠...


·诉讼期间离婚财产撤销权是什么?
    诉讼期间离婚财产撤销权是什么? 一、债权人有权撤销诉讼期间离婚财产分割约定吗 1、债权人对经过民政机关审查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可以行使撤销权。离婚登记虽然属于行政机关对于婚姻关系协议解除的确认,但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中关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的约定仍然属于平等主体意思自治的范畴,是普通的民事协议。行政登记机关在离婚登记时,对夫妻双方关于财产分割等问题的协议是否侵犯了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什么是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文件罪的构成要件
    什么是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文件罪的构成要件 一、什么是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文件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的客体是国家的保守秘密制度。本罪的犯罪对象仅限于属于国家绝密级和机密级的秘密的物品。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绝密、机密的文件资料或者其他物品,拒不说明来源与用途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犯罪主体为年满l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包括中国公民、...


·说到营业执照,大家一定多多少
    说到营业执照,您一定多多少少都听说过或者见过,什么是营业执照呢?营业执照是工商企业或者个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一个凭证,只有有工商局颁发的这个凭证我们才能从事相关的经营活动,那么就有人会问了营业执照如何办理呢?具体是什么流程呢?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下上海办理营业执照流程。 上海办理营业执照流程、费用及所需材料(最新) 公司注册准备阶段: 注册资金 1、2014年3月1号之后,公司法进行了修改,取消了最...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