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对于一房多卖谁优先受偿?

对于一房多卖谁优先受偿?

一房多卖一般是查封在先的就会优先受偿;同时还有谁先申请谁就可以先得到赔偿;一房多卖是属于民事纠纷,在第三人发现了之后那么就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同时要求返还所有的赔偿款。

一、对于一房多卖谁优先受偿?

查封在先的优先受偿。如果房产查封前存在抵押,则房子拍卖后优先偿还抵押权人,才能由查封人后享有相应权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第三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民事欺诈与刑事诈骗的重要区别在于,行为人在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结合审判实践经验,对“非法占有的目的”可从以下方面把握:

(1)行为人在签订合同时是否有实际履行能力;

(2)行为人是否采用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欺诈手段;

(3)行为人在签订合同后是否如约履行合同或为履行合同积极努力;

(4)行为人对于对方给付的财物如何处置;

(5)行为人未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原因;

(6)行为人在违约后的表现等。

如果行为人根本没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或者故意夸大自己履行合同的能力,骗取对方当事人的信任与自己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又不积极努力地去避免对方经济损失的,就应认定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二、优先受偿权的特点表现为:

首先,它是不依破产程序能够对特定财产行使优先受偿的权利。担保权是优先受偿权的基础。要求设定担保权的目的是为依靠担保物确保债权和经济价值。这样,破产法承认担保权在原定人破产情况下仍有法律效力,担保人可以不依破产程序从担保物中优先受偿。

其次,优先受偿权限于在特定财产上得到。特定财产指进行债权担保的财产。

再次,优先受偿权仅能在破产财产中担任保权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担保权。所以,其对象只限于破产范围内的特定财产,对于其它财产,都不能使用优先受偿权。

第四,债务人提供的财产担保必须是在破产宣告之前一定期限内设定的。按我国《破产法》规定:在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六个月到破产宣告之后的期间内,破产企业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无效。

优先受偿权的范围限于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债权人无论就动产,还是就不动产没有抵押权,只要是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可以不依据破产程序得到优先受偿。

通常如果我们打算买房,需要特别注意一定要先检查开发商的证件是否齐全,只有证件齐全了,才能保证你买的房是合法合规的,日后才是稳妥没有风险和隐患的,那么这些证件是什么呢,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

三、首先介绍五证: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这个证是需要建筑单位首先去政府规划部门申请审批的,需要政府部门划拨和出让土地用于房屋建设,如果审批通过,才会给予发放这个证的,也就说明了这个项目位置范围是合法合规的。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这个证用来证明这项建筑工程是符合城市建设的需要的,才会出具法律凭证的。

3、《国有土地使用证》,这个证是需要开发商向城市各级人民政府申请,准予开放商对于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合法性,这个证主要包括这么几个方面,首先需要土地使用者的名字,土地的具体位置,用来做什么用的,土地的具体面积是多少,使用的年限具体多少年,和“四至”范围。

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在没开工前需要获取这个凭证才能开始施工,如果没有这个证,那么这个房子就是违建,会有拆除的风险,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同时这个也是房屋产权登记时候需要提供的依据。

5、《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开发商房子建好后不能够直接开始售卖,需要先向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这个批文,只有这个批文后才能开始正常的售卖。

四、其次介绍两书:

"两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这个当我们和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后,两书就作为了补充约定,保证了开发商交付的房屋质量是合格有保证的,如果房屋出现了问题,开发商是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

五、最后是介绍一表:

"一表"是《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验收备案表》这个表里面每一项都是需要报有关的主管部门去备案的,所以一定要检查好,任何一个项目有疏漏,这个楼盘都是不合理合规的,被列入黑楼的,是无法入住的。所以购房者一定要详细的检查这些资料,只有都全了买着住着才是放心安心的。


相关内容:

·注册公司的房屋租赁合同
    如果我们想注册公司的话,首先得有注册地址,这时可以通过租赁房屋的形式确定办公场所。租房就要和出租方签署租房合同,那么注册公司的房屋租赁合同怎么写?有哪些注意事项?我们收集了一篇范本,接来下让我们一同做个了解。 注册公司的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同意就下列房产租赁事项,订立本简易租房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坐落在_____区_____ 路(街)__...


·二手房买卖违约情形包括哪些
    您在买东西时,都会习惯性货比三家,选择最物美价廉的买。对于追逐利益的卖房者更是如此,一般情况下,他们都会更愿意将自己的房屋卖给出价高的买家,所以,买房者为了获得更多的购房款,甚至会不惜违约。那二手房买卖违约情形包括哪些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二手房买卖违约情形包括哪些 (一)出卖人将房屋直接卖给第三人。 如果出卖人将房屋另外卖给了第三人,但未办理过户手续,根据法律规定,原买房人有...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如何办理?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如何办理? 一、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如何办理? 1.借款申请人填写申请表; 2.申请人向中心提交申请资料。 3.经过中心初审确认客户的贷款资格。 4.借款人委托评估事务所进行抵押物审核评估。 5.填写贷款文件。 6.将收押合同、借款合同提交开发商及担保单位盖章。 7.买保险。 8.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报送资料,进行审核。 9.将资料递送至中心终审。 10.将资料...


·一、房产遗产继承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一、房产遗产继承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房产遗产继承改名字需要的手续有: 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


·房屋拆迁补偿按面积还是人头进行计算?
    房屋拆迁补偿按面积还是人头进行计算? 一、房屋拆迁补偿按面积还是人头进行计算 各地区根据自己的地域特征,都有一些自己的调整标准,具体以当地的实际拆迁政策为准。但是通常是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


·单位房改房有产权证吗
    有产权。房改房指享受国家房改优惠政策的住宅。即居民将现住公房以标准价或成本价扣除折算后(旧住宅还要扣除房屋折算)购买的公房。但是个人出售时需提供原单位出具并盖公章的放弃优先回购声明。《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现有公有住房改革的通知》 第二条 凡属各地房屋管理部门直管的成套公有住房,除按规定不宜出售的外,均应向有购房意愿的现住户出售。各国有单位自管的公有住房,原则上应按照上述要求向本单位职工和正常工作调...


·女朋友未满十八岁一起开房住犯法?
    女朋友未满十八岁一起开房住犯法?与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女性在自愿的情况下开房的,不属于违法行为。但这个年龄段的人属于限制行为能力的人,但如果因开房发生性关系引起的一系列民事纠纷的,那么当事人就会负相关法律责任。二、强奸罪的处罚是怎么样的?对于强奸罪的处罚,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形:1、一般情形,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2、具有下列情形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1)强奸妇女...


·能否保全超诉讼标的的房产?
    能否保全超诉讼标的的房产?财产保全金额不得超出诉讼标的金额,否则,当事人可以书面要求解除超额部分保全措施,法院应该及时对超标的部分解除保全。财产保全的被申请人在案件审理中提出法院超标的财产保全,书面要求解除超额部分保全措施的,法院应当在收到申请后及时告知申请人,询问申请人的意见并记明笔录,不能未经询问迳行作出认定。法院经审查认为确属超标的保全的,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


·租房找中介注意事项有哪些
    据调查显示,现在很多人在租房的时候其实都是很愿意通过房产中介来租赁房屋的,一方面是可以节省自己的时间,另一方面有中介在中间作担保也要稍微放心一些。但找中介租房这里面也是有需要注意的事项,那么租房找中介注意事项有哪些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通过中介租房有哪些好处? 第一,大型、正规的中介公司拥有充足的房源信息体系。对于急于租房,特别是刚刚来北京的外地朋友来说,能够及时地找到安身之所...


·企业房产税计税依据是什么?
    在我国,住房问题一直是被普遍关注的民生问题,而与房屋相关的法律条例也与民众生活息息相关。为了维护大多数民众的合法权益,国家采取了部分举措来控制房市行情,其中就包括征收房产税。不仅仅局限于个人,企业也需要缴纳房产税,那么企业房产税计税依据是什么?我们为您提供如下参考:一、房产的计税余值按税法规定,对于企业自用房产,应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为计税依据。所谓房产的计税余值,是指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的...


·房屋买卖合同有备案章吗?
    对于普通老百姓而言,买房可以说是一件人生大事了。购房者千挑万选,确定好满意的商品房后,接下来就是和开发商签署一份房屋买卖合同了。这份合同非常重要,会写清所购商品房户型、单价、总额及定金条款等。并且,要加盖开发商公章和其它章。那么房屋买卖合同有备案章吗?我们通过我们整理的这篇文章详细了解下。 一、房屋买卖合同有备案章吗? 1、购房合同上需要加盖房管局的备案章的。 2、商品房购房合同备案,是指房地...


·签房屋买卖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签房屋买卖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一)首先看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即房地产开发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该工程开发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 (二)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许多开发商在签订正式的预售合同前会要求购房者签订一份《房屋定购协议书》,交一笔订金。这种行为并非购房的必经程序,往往会使购房者陷入订金纠纷。 (三)查验有关证明文件。买期房要查看开发商是否有预售许可证,并要确...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