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犯罪构成和犯罪成立的区别是什么?

犯罪构成和犯罪成立的区别是什么?1、二者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犯罪成立要件的概念,是犯罪构成必要条件的有机整体,是由犯罪定义中规定的犯罪成立条件的归纳、概括。同样,通过《刑法分则》条文对具体犯罪条文规定的犯罪条件的归纳、概括,可以形成该具体犯罪成立要件。犯罪构成要件的概念,是犯罪构成必要条件的有机整体。每一种具体犯罪的构成要件都是由《刑法》条文(包括总则和分则条文)具体规定的,形成为每一种具体犯罪的构成要件。将各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进行抽象和概括,形成所有犯罪的构成要件,即概括抽象犯罪的构成要件,亦称为一般犯罪构成要件。因此,一切犯罪都必须具有犯罪构成要件,不具备犯罪构成要件之一的,不构成犯罪。2、二者的内容不同犯罪成立要件是犯罪成立的必要要件的整体,其内容是反映犯罪的社会属性和法律属性的本质性内容。犯罪构成要件是犯罪组成要件的整体,其内容是反映犯罪的组成结构形式性内容。3、功能不同犯罪成立要件的功能是确定犯罪成立的必要条件,主要的功能是将犯罪与非罪区分开来,次要的功能是将此种犯罪与彼种犯罪区分开来。犯罪构成要件的主要功能是将此种犯罪与彼种犯罪区分开来,准确确定构成何种罪。当然,在确定犯罪时,如果具备了全部法定的犯罪构成要件的,就构成犯罪;如果不具备法定的犯罪构成要件的,不构成犯罪。虽然犯罪构成要件也可以起到区分罪与非罪的作用,但这不是其主要的功能。二、犯罪构成和犯罪成立的联系(1)犯罪成立要件与犯罪构成要件都是犯罪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是各自从不同角度说明犯罪。犯罪成立要件是从犯罪成立必要条件上说明犯罪,而犯罪构成要件是从犯罪组成必要条件角度说明犯罪。犯罪成立要件首先确定成立为犯罪,在犯罪成立后,才确定犯罪构成要件,其顺序不能颠倒。(2)犯罪成立要件和犯罪构成要件都是刑法规定的犯罪的条件,其内容有本质和形式的不同,但其实质是一致的。其内容在实质上都是说明犯罪的特征。(3)犯罪成立要件和犯罪构成要件的功能是同一的,都起到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作用,只是侧重点不同,犯罪成立要件主要功能是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确定什么行为是犯罪,将犯罪与其他社会现象区分开来。犯罪构成要件的主要功能是区分此罪与彼罪的界限,将不同种类的犯罪区分开来。当然,二者的功能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起相同的作用。总之,犯罪成立要件与犯罪构成要件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二者之间是既对立又统一,既不能互相分开也不能互相代替。离开犯罪成立要件,就无法准确定罪,犯罪构成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但如果只有犯罪成立要件,没有犯罪构成要件,就不能区分清楚此罪与彼罪之间的界限。只有把二者辩证统一地结合起来,才能对犯罪准确定罪处罚。通过分析犯罪成立要件,可以确定犯罪嫌疑人的具体罪名,而犯罪要件的主要功能是判断是否犯罪。也即犯罪成立于犯罪构成并不相悖,司法机关首先需要分析犯罪构成要件之后,才会决定是否受理该刑事案件,然后就会从犯罪成立出发确定犯罪名称。



相关内容:

·法律规定中缓刑的对象包括哪些?
    虽然可以对罪犯适用缓刑,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对所有的罪犯适用,毕竟缓刑是一种很有利的刑事处罚制定,而根据法律中的规定一般只有针对那种罪刑比较轻的才能适用。究竟法律中规定缓刑的对象包括哪些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缓刑的对象包括哪些 其一是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二是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法院认为不关押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其三是罪犯不属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也就是说,适用缓刑...


·抢劫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抢劫罪是行为犯,刑法对构成抢劫罪没有规定数额、情节方面的限制,只要行为人当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实施了抢劫公私财物的行为,无论是否抢到钱财,也不论实际抢到钱财的多少,原则上都构成抢劫罪,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


·一、盗窃行政拘留时间有多长偷窃公私财物没有达到盗窃罪立案标准
    一、盗窃行政拘留时间有多长偷窃公私财物没有达到盗窃罪立案标准的,自然不会给予刑事处罚,但这毕竟也是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因此往往会给予行为人治安处罚,也就是对其进行行政拘留。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因而...


·盗窃行政拘留一般会被拘留多久?
    盗窃行政拘留一般会被拘留多久? 《刑法修正案》第三十九条将《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修改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依据《刑法》规定,...


·新刑法偷税漏税罪有哪些
    新刑法偷税漏税罪有哪些法律规定一、“偷税罪漏税罪”(逃税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纳税人进行偷税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的百分之十以上的; 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偷税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偷税的。 二、新刑法“偷税漏税罪”(逃税罪)处罚标准 根据《刑法》第二...


·组织网络赌博罪认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随着近年来国家采取各种形式打击赌博行为,有些公众为采取了线上赌博的方式,目前,关于赌博的软件也是比较多的,故而有人利用软件组织网络赌博罪,然而无论是哪种形式,都已经触犯了法律规范,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组织网络赌博罪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一、组织网络赌博罪认定标准 我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


·犯罪预备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犯罪预备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根据《刑法》第22条第2款的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简记从、减、免)。显然,预备犯应当负刑事责任。但由于预备犯还没有着手实行犯罪,没有造成犯罪结果,其社会危害性通常小于“既遂犯”的社会危害性,故对于预备犯,可以从宽处罚。“可以”是授权性法律规范的表达方式,具有允许、许可的意思,但同时也表明了刑事立法的倾向性意见。这儿,刑法虽然用的是可以,...


·刑事案件中批捕是什么意思
    一、刑事案件中批捕是什么意思? 批捕是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第八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 (一)对是否符合...


·新刑法修正案九关于贪污受贿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随着新刑法修正案九的出台,关于贪污受贿罪的相关的规定也是发生了一定的变化,制定了一定的新的条款。那么,关于新刑法修正案九关于贪污受贿的法律法规有哪些呢?是如何进行量刑的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新刑法修正案九关于贪污受贿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贪污罪   《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认定构成介绍卖淫罪要判多久
    在我国,如果单独的卖淫行为其实并不会构成犯罪,但属于违法行为,因此也是要对行为人做出处罚。但要是介绍他人卖淫的话,那这样的行为就有可能被认定构成犯罪了。实践中,如果认定构成介绍卖淫罪要判多久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如何判断是否构成介绍卖淫罪 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他人”,这里的“他人”主要是指妇女,但也包括了男子。“他人”可以是单个人,也可以是多人,介绍对象的数量和介绍次数不影响本...


·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异同有哪些?
    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异同有哪些? 一、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异同有哪些? 1、发生的时间不同。犯罪未遂发生在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以后,犯罪预备阶段不存在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则要求必须在犯罪过程中放弃犯罪,即在实施犯罪预备或者在着手实施犯罪以后,达到即遂以前放弃犯罪,均能构成犯罪中止。 2、未能完成犯罪的原因不同。在犯罪未遂中,犯罪未能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的实际结果违背行为人的本意,即...


·一、被判处刑罚的醉驾影响下一代吗
    一、被判处刑罚的醉驾影响下一代吗?你的孩子将来的档案上有这样一栏“近亲属有否受过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必须如实填写,所以会影响孩子的档案。二、酒后驾驶的危害(一)触觉能力降低,精神亢奋饮酒后驾车,由于酒精的刺激和麻醉作用,人的手、脚的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转向系统,并且容易兴奋,过分地自信。(二)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饮酒后,对光、声剌激反应时间延长,本能反射动作的时间也相应...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