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公司倒闭可以不发工资吗

公司倒闭可以不发工资吗?有什么法律规定?

很多企业因经营不善都会面临破产的境地,企业破产后大多数劳动者的权益还能否得到保证也成为您关心的问题。公司倒闭可以不发工资吗?有什么法律规定呢?这些问题也与您息息相关,希望看过我们整理的内容后都能有所收获。

一、公司倒闭工资问题

为了最大限度地保护破产企业职工的权益,在第一百三十二条中还规定:破产人在本法公布之日前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依照本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清偿后不足以清偿的部分,在本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的特定财产优先于对该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受偿。

公司倒闭财产顺序为: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根据上文我们可以得知,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公司倒闭相关法律

破产法中有关规定

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第八条 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

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目的;

(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第九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申请人可以请求撤回申请。

根据上文我们可以得知,公司倒闭可以不发工资吗这个问题答案是否定的,因为即使公司倒闭,也应对员工应有的权益予以支付,同时这也是受法律保护的合法权益。希望您再遇到类似问题能运用法律,不轻易放弃自己的权利,也可以找我们的网站律师来为自己捍卫权益。


相关内容:

·无法举证劳动关系怎么办,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有哪些?
    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纠纷,劳动者向仲裁庭申请仲裁时,首先要做的就是要证明自己与该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但是要想证明自己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并不是那么简单的,这就需要进行举证才行,那如果劳动者无法举证劳动关系怎么办呢,会有哪些后果呢? 一、无法举证劳动关系该怎么办?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规定,如果当事人无法举证劳动关系,那就可能需要承担败诉的结果。 二、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有哪些?...


·工伤赔偿程序该怎么走
    工伤赔偿程序该怎么走 1. 工伤报告程序;用人单位应当自发生工伤事故或者职业病诊断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报送工伤报告。 2. 工伤认定程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调查工伤(死亡)事故,确定是否属于工伤的程序。 3.工伤鉴定程序;工伤鉴定是由县级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的员工申请工伤鉴定后认为是工伤(即在完成工伤鉴定过程)在医疗终结或医疗期间的行为评估残疾的水平。 4. 协商补偿程序;用人单...


·工程违约金上限是怎么规定的
    工程违约金上限是怎么规定的在每项建筑工程上,建筑工程常常会出现了一些大大小小的问题,出现这些问题后就要付相应的违约金,但是呢违约金是没有绝对标准的数额,一般是要看双方的约定或签订的合同来决定的,双方还可以通过人民法院的法律来解决下面就来看看有关工程违约金上限吧。 一、建筑工程合同违约金的规定是什么?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


·职工每天加班不得超过多少小时?
    目前我国大部分企业实行八小时工作制,职工下班后,就属于自己的时间了。有时候,因为工作需要,职工需要留在单位加班,在一些生产型企业,这是很常见的现象。对于职工加班的,企业要支付加班工资,并且,不得超额加班。那么,职工每天加班不得超过多少小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职工每天加班不得超过多少小时?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童工多少岁起为法定年龄?
    随着生产力的不断提高,我国使用童工的数量也越来越多,甚至很多人都不知道在我国童工多少岁起,依据我国法律规定未满16岁的用工都属于童工。法律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童工都将受到惩罚。但是即使有惩罚,很多企业为了节省工酬,依据使用童工。下面将介绍童工的用工年龄限制,以此使更多人关注童工问题。一、童工的法定年龄规定 《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童工是指未满十六周岁的用工,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


·工伤鉴定结果去哪个部门拿?
    在职员因工作原因受伤,又欲得到用人单位的经济赔偿金的,需要在做工伤鉴定确定伤情后,才能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一定的经济赔偿金。在职员申请工伤认定之后,工伤鉴定结果去哪个部门拿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工伤鉴定程序是怎样的呢? 一、工伤鉴定结果去哪个部门拿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应当送达鉴定结论。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计委《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负责鉴定的劳动能力鉴定委...


·辞退员工支付补偿的情形有几种
    辞退员工支付补偿的情形有几种劳动者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开除、解雇、炒鱿鱼),是否应该支付补偿或赔偿,大体分以下四种情况。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或者没有履行合法程序,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违法解除的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标准为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俗称2N;...


·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为基本工资吗?
    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为基本工资吗?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不是基本工资,而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


·施工工程质量要求标准等级是怎么划分的?
    工程质量问题,历来是为您所重视的,毕竟工程问题无小事,一旦质量不过关,重则出事故,轻则给整个工程项目造成困扰和损失。所以,相关部门针对工程质量问题也制定了一定的标准,那么,施工工程质量要求标准等级是怎么划分的?工程质量标准等级应按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合同段、建设项目逐级进行评定,分部工程质量等级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单位工程、合同段、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等级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①分项工...


·协议解除劳动合同范本
    现在,我国已经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用工关系一定要通过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来确定,合同必须明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利、义务。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两种,一种是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另一种是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下面我们就带您看一下协议解除劳动合同范本,其内容是如何订立的。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协议双方: 甲方:____...


·劳动法产假分类包括哪些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 劳动法产假分类有: 1、产假:98天+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2、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有些企业将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计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3、产前工间休息: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


·厂里招收童工会怎么样?
    时代的发展,业务上的繁忙,使得很多企业和厂家为了压低劳动成本加快生产速度,就会选择招收童工进行劳作。但是他们忽略了我国的劳动法,我国的劳动法中明确规定了企业招收工人的年龄,如果招收的工人年龄不和法律规定,那就是违法行为。那么,厂里招收童工会怎么样? 一、厂里招收童工会怎么样? 凡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