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承办人管理制度对合同承办人有何要求? 合同承办人管理制度对合同承办人有何要求?一、合同承办人的主要职责 1、根据授权办理签订、变更、解除合同事宜; 2、草拟合同,提供草拟合同的可行性论证及对方经营范围、资信情况及履约能力的调查材料,并对其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3、按合同签订的权限,提前向合同承办部门提交合同草本及前款规定的材料,提请有关部门审查; 4、认真履行已生效的合同,随时检查合同履行情况; 5、及时向合同承办部门和司法办汇报在履...
·一、没签合同随时辞职违法吗? 一、没签合同随时辞职违法吗?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为不定期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签订的合同到期了还有效吗 签订的合同到期了还有效吗?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以某种特定的形式约定了某件事的条款,形式包括了书面和口头约定两种。内容包括相关条款与违约责任以及期限等,受法律的保护并具有法律效力。现实生活中往往会出现对合同期限的纠纷问题,一方认为合同到期了但仍应履行未完成义务,另一方却持相反态度。为了给您解决这个疑惑,我们今天来了解了解合同到期了还有效吗。签订的合同到期了还有效吗?合同效力是法律赋予依法成立的合同所产...
·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几种情况 我们都知道合同是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一种协议,是受法律保护的。如果当事人因为一些原因要解除合同,是不是可以呢?答案是可以的,一起来看看有哪些情况是可以解除合同吧。民法典规定,有如下几种情况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为一些不可抵抗的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够实现,不可抵抗的原因是人力所不能控制的,这样合同就没有任何意义。我国的民法典也允许当事人通过行使解除权的方式来消除合同关系;2、在合同还没有到期限的时候...
·不安抗辩权与相对方合同履行顺序是怎样的 不安抗辩权与相对方合同履行顺序是怎样的?双方签署合同后,各自就要按照合同条款履行义务,当一方出现难以履行合同,偿还债务困难情况后,另一方可以行使抗辩权。抗辩权的种类很多,其中不安抗辩权是应用的比较多的一个。那么不安抗辩权与相对方合同履行顺序是怎样的?下面我们听听我们的看法。 一、不安抗辩权与相对方合同履行顺序是怎样的? 不安抗辩权是指双方合同成立后,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
·买卖合同没有签字毁约要支付违约金吗 买卖合同没有签字毁约要支付违约金吗不需要支付违约金,因为合同没有签字是无效的。在合同书中双方当事人的签字盖章是十分重要的,没有双方当事人的签字盖章,就不能最终确认当事人对合同的内容协商一致,也就不能证明合同的成立有效。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但是,双方当事人的签字盖章也只是形式问题,实质上应当追求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如果一个以合同书形式订立的合同已经履行,...
·2023年孕期合同到期怎么办 一、年孕期合同到期怎么办 为了保障妇女的劳动权利,法律明文规定了对女性劳动权利的保护,特别是针对女职工生理机能的变化,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和哺乳期间给予特殊的保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除非具备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以及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自身有重大...
·生育期间合同到期会解除吗 生育期间合同到期会解除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因此,当女职工进入孕期后,即使劳动合同期满也应当续延至哺乳期结束之后才能终止,用人单位必须做的是“续延”而非“续签”。不得以怀孕为由解雇女职工。劳动部有关文件规定: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
·经济合同的的诉讼管辖权如何确定 经济合同的的诉讼管辖权如何确定 经济合同纠纷发生后,如何向人民法院起诉 (一)从经济合同的地域管辖区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五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第二十八...
·根据合同法规定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哪些? ?一、根据合同法规定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哪些?1、违约责任的形式,即承担违约责任的具体方式。对此,《民法通则》第111条和《合同法》第107条做了明文规定。2、《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3、据此,违约责任有三种基本形式,即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和赔偿损失。当然,除此之外,违约责任还有其他形式...
·诺成合同与要物合同的的区分意义是什么? 诺成合同与要物合同的的区分意义是什么? 一、诺成合同 又称不要物合同。是实践合同的对称。指仅以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成立要件的合同。诺成合同自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可成立,不以一方交付标的物为合同的成立要件,当事人交付标的物属于履行合同,而与合同的成立无关。 二、要物合同 要物合同又称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交付才能成立的合同。以合同除意思表示...
·运输合同卸货时受伤哪个负责 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运输到约定地点,由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那么,当运输合同被卸下时,谁来负责伤害呢?首先,看谁在合同中负责运输或卸货以及合同的责任和承包责任;承运人雇用司机在驾驶过程中造成他人伤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承运人在驾驶过程中雇人自伤的,属于工伤,因为是工伤。工伤保险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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