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强奸罪在哪些情形下从重处罚

强奸罪在哪些情形下从重处罚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2、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3人以上)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注意:A这里是妇女不是幼女;B必须在公共场所当众;C这里的当众不包括犯罪人,一般也不包括被害人;D当众不一定是用眼睛看)4、二人以上轮奸的;(注意:A这里的“二人”不是指共犯的特殊形式,因此一个17岁的男子和一个13的男孩轮奸妇女的,17岁的男子要承担二人以上轮奸的责任;B轮奸未遂的定罪适用普通构成、量刑适用加重构成未遂)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注意:这里的“致使”包括故意和过失,但必须强奸行为和加重结果具有直接性的因果关系,因此强奸致人自杀的属于酌定情节,而不是这里的法定加重结果。)利用残疾人的残疾,侵犯其人身权利或者其他合法权利,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从重处罚。对于行为人既实施了强奸妇女行为又实施了奸淫幼女行为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以强奸罪从重处罚。二、四川省强奸罪在哪些情形下从重处罚?四川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重处罚,但同时具有两种以上情形的,累计不得超过基准刑的100%:(1)对同一妇女强奸多次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或者对同一幼女实施奸淫多次的,增加基准刑的50%以下;轮奸多次的,增加基准刑的60%以下;(2)携带凶器或者采取非法拘禁、捆绑、侮辱、虐待等方式作案的,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3)利用教养、监护、职务关系实施强奸的,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4)造成被害人精神失常的,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5)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和司法实践,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构成强奸罪,不要求采取强制手段实施。对于使用暴力、胁迫或者任何其他强制手段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无论是否“明知”被害人为幼女,毫无疑问,都要以强奸罪论处,从重处罚。



相关内容:

·抢劫没有抢到钱财会判刑吗
    抢劫没有抢到钱财会判刑吗抢劫,是指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看护人或者持有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迫使其立即交出财物的行为。所谓暴力,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的身体实行打击。较为常见的是有殴打、捆绑、禁闭,伤害,甚至杀害。这里的胁迫,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以立即实施暴力相威胁,实行精神强制,使被害人恐惧而不敢反抗,被迫当场交出财物或把财物劫走。因此,抢劫罪是行为犯,不仅以抢劫到的钱财为定罪...


·犯罪的主观方面是什么2023
    犯罪的主观方面是什么犯罪主观方面的内容,是由意识因素和意志因素这两大部分内容构成的。1、意识因素这是指行为对事物及其性质的认识和分辨情况。(1)行为人对自己行为及其结果的社会危害性的认识,或者说对与犯罪客体有关的事实及性质的认识。(2)行为人对犯罪的基本事实情况的认识,或者说对犯罪客观方面有关的事实的认识。行为人对犯罪基本事实情况的认识首先包括了危害行为、危害结果和两者之间的因果关系的认识。只有当...


·缓刑考验期的禁止规定有哪些?
    缓刑考验期的禁止规定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五条【缓刑犯应遵守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解析】根据本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是指遵守国家...


·暂予监外执行的服刑人员又犯新罪怎么办?
    暂予监外执行的服刑人员又犯新罪怎么办?外执行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执行方式,是对于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确有严重疾病、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等特殊情形,而将其暂时放在监外,由其居住地的公安机关负责执行判处的刑罚的一种执行制度。尽管监外执行变更了执行的方式,也变更了执行的地点和场所,但监外执行的时间是计算在刑期之内的。所以,对犯罪分子在监外执行期间又犯新罪的,依照《刑法》第71条的...


·驾驶人员无证驾驶最少拘留几天?
    驾驶人员无证驾驶最少拘留几天? 无证驾驶属于比较常见的交通违章行为,而要是被交警逮着驾驶人有这样的情况,自然就会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规定,对驾驶人员做出相应的处罚。而此时就有可能对驾驶人员做出拘留的处罚,那此时无证驾驶最少拘留几天呢?请跟随律图小编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无证驾驶最少拘留几天 无证驾驶机动车与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处罚应当都适用于《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量刑方面的规定是什么
    生活当中的一些犯罪活动,司法建设当中最关键的一步就是对犯罪活动的量刑问题。可以说,量刑是法院针对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的实践的最关键的一步。在进行量刑的时候,我国最高人民法院针对量刑的问题有着比较严格的规定。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量刑方面的规定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量刑方面的规定是什么? 一、量刑的指导原则 1、量刑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


·故意伤害罪保护的关系是什么?
    故意伤害罪保护的关系是什么?故意伤害罪保护的关系是人身安全,因为对于被受到伤害的人们来说,他们必须要保证自己的一个生命财产方面的安全,这也是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所明文规定的一种具体的保护的利益,而故意伤害罪的规定就是为了对此作出刑法保护。当刑事案件已经到了审判阶段,也就是被起诉的时候,被告人及其家属最好及时委托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来进行辩护,从某种程度上讲,这样能够帮助被告人维护合法权益,争取宽大处理。...


·2023犯罪故意指的是什么?
    一、犯罪故意指的是什么行为人明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一种心理状态。犯罪故意的内容包括以下两个方面:认识因素或称意识因素。即对适合于犯罪构成要件的违法事实的认识。这些事实包括行为、行为的性质、行为的时间与地点、行为的情节、行为的客体、行为的结果、因果关系、身分等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事实。关于违法性的认识是否属于故意的内容,传统的刑法理论认为,违法性认识不是...


·传销罪立案标准2023年
    传销罪立案标准:涉嫌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组织、领导的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累计达一百二十人以上的;直接或者间接收取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缴纳的传销资金数额累计达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对于一般的参与人员是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但对于组织领导传销行销的头目或者领头人员进行从处罚。想找专业刑事辩护律师?推荐使用下方【刑事辩护律师查询系统】,律图将为您筛选适合您需求...


·抽逃出资罪主体是什么?
    抽逃出资罪主体是什么?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公司发起人或者股东。所谓公司发起人是指依法创立筹办股份有限公司事务的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是不确定的社会公众,不仅人数多,且相互间关系非常松散,并有随股票转让的可变性,所以,创设股份有限公司时,不可能存在全体股东共同协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情况。二、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四条规定,公司发起人、股东违...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立案金额是多少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立案金额是多少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司法机关在查处贪污、受贿、走私等刑事犯罪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且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合法,差额达到巨大标准的...


·非法集资介绍人拿提成有犯罪行为吗
    非法集资介绍人拿提成不一定有犯罪行为。一般情况下知道该提成金额属于违法所得,是不会受到牵连。但若是知道该提成金额属于非法集资所得,属于共同犯罪犯罪,看收取的钱财的数额,是需要承担非法集资共同犯罪刑事责任的。《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