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房产继承爷爷奶奶死亡证明没有怎么开?

房产继承爷爷奶奶死亡证明没有怎么开?

一、房产继承爷爷奶奶死亡证明没有怎么开?

爷爷奶奶去世较早、当时没有死亡证明:可以从村委会、派出所开出证明,派出所应当有户籍注销的记录。这里现在这样开就可以办理继承公证,或者找当地公证处问到底要什么证明才可以。如果不办继承公证:也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不过,起诉后,还要向法院提供爷爷奶奶的死亡证明,只是法院也可以调查。法律依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房产继承应该怎么办理

1)、关于房产继承有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如果死者生前没有留有遗嘱就要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到公证处开据公证书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1、要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要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法定继承人证明。内容主要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的姓名和死者的父母是否已经过世等。

4、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5、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2)、房产继承需提交的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继承公证;

3、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注:

A、若房改房、经济适用房继承,还需提供《房改售房价格审查书》、《已购住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收件窗口领取);

B、若继承人不能亲自办理,需提交委托书或公证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C、法院判决的需提交法院判决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D、若继承人未成年,需提交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办事程序流程示意图:房产交易中心收件窗口领表——收费窗交费—收件窗交件—发证窗口领证。

4)、收费标准

1、交易手续费:1元/平方米。

2、登记费:住宅 80元/套。

3、房屋所有权证书工本费:一本免费,每增加一本收10元。

4、印花税:5元/本。

5)、领取房产证需携带证件

1、已交费的发票;

2、继承人身份证;

3、收件清单。

注:领取房证时,需产权人到场,若产权人不能到场,需提交委托或公证书。

办理房屋的继承时,应按照法律规定递交继承房产的证明材料。还应到当地的税务机关,缴纳房屋的印花税、登记费、契税、个人所得税,缴纳后出具完税证明,房屋办理机关按照法律规定更改房屋所有权的姓名,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办理。


相关内容:

·房屋抵押的程序是什么
    房屋抵押的程序是什么 房地产抵押登记基本程序如下: (一)抵押登记申请。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1、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 2、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3、抵押合同; 4、《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证》; 5、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6、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7、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


·房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吗?
    房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吗? 一、房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吗? 房屋承租人不一定享有优先购买权,具体的规定如下: 《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七百二十六条 【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


·在实践中,虽说贷款买房一般是存款不多的年轻上班族的救命稻草,
    在实践中,虽说贷款买房一般是存款不多的年轻上班族的救命稻草,但贷款毕竟不是一件小事,购房者随时都可能会因为没有没有及时还贷而被告上法庭。所以为了避免出现这样的情况,购房者需要注意一些问题。那么,贷款买房注意的问题都有哪些?接下来,就让我们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贷款买房注意的问题都有哪些 1、贷款买房注意事项:申请贷款前不要动用公积金。如果借款人在贷款前提取公积金储存余额用于支付房款,那么您公积金...


·我国上海买房子首付多少钱一平?
    我国上海买房子首付多少钱一平? 上海的房价别说市区,就说是外环附近的,便宜的少说4万一平米,要买多少大的房子算算就知道了。1、 购买首套房贷款政策居民购买首套房,申请商业贷款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5%。2、购买二套房贷款政策以下两种情况属于购买二套房:(1)在上海市无住房但有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2在上海市已拥有1套住房。上述两类购房者,购买普通自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


·属于夫妻共有房产的情形有哪些?
    属于夫妻共有房产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现行《婚姻法》及“婚姻法解释”等的规定,结合法律实务和生活实践,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私有房屋; 2、夫妻一方在婚前承租、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 3、婚前以男女双方的积蓄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房屋; 4、由一方在婚前购买或自建,婚后又以共同财产组织重建的...


·西安住房公积金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取出来?
    西安住房公积金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取出来? 一、西安住房公积金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取出来 1、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可以咨询自己单位,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2、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3、离休、退休的;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这是常见的情况之一,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5、出国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


·离婚财产回迁房如何分割?
    离婚财产回迁房如何分割?要看房子是在婚前还是婚后的,婚前的,就是一方个人的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的。若是婚前一方买的,但婚前或婚后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则是双方的共同财产。房子若是婚后的,即使是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也是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分。但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买的,若一起还贷款了(无论婚后另一方有无收入或实际还贷款),婚后共同还贷款部分及增值部分,应双方平分。一、离婚时拆迁安置房如何分割夫妻诉讼离...


·房屋两证合一是什么 如何理解两证合一
    一、什么是房屋两证合一 “两证合一”是一个形象的称呼,总体意思是指原来使用的“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合二为一证(即:不动产登记证)。它是城乡房屋产权证明的一次大统一。在现行的房产发证制度下,从城市到农村,共有集体土地所有证、集体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他项权利证明、房屋所有权证、农村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房屋共有权证等8 种证书。 二、原来的房产证和土地证需要更换吗? ...


·二房东有权起诉租客吗?
    二房东有权起诉租客吗?二房东是有权利起诉租客的,房屋租赁起诉的流程是:1、告向法院起诉,应递交起诉状和有关的证据材料,并按照被告人数递交起诉状副本和证据副本,并且把准备好的材料提交上去。2、立案庭负责立案的法官接到当事人递交的诉状后,进行认真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当即将有关信息输入微机,待庭长审批后,立即向原告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交纳诉讼费用通知。3、经审查决定立案的,当即进行排期。民...


·如何立遗嘱把房产捐赠给国家
    如何立遗嘱把房产捐赠给国家?立遗嘱的方法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公证遗嘱、口头遗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行)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


·买房办假离婚好吗
     买房几乎成为当今最热门的话题,政府也推出了相关的限购政策想要减低人们买房的热情,无奈限购政策的漏洞让一些人想出了各式各样的方法应对,其中就有假离婚买房办,假离婚很明显是不合乎现代社会的伦理道德观念,然而为了买房办假离婚好吗?这里我们就来好好地探讨一番。 买房办假离婚好 吗? 答案肯定是不好的。买房不管是不是离婚都是可以的,从法律上来看,离婚就是离婚,不存在假离婚的说法,离婚了,男女双方的交...


·个人房屋租赁合同标准版简易版范本
    个人房屋租赁合同标准版简易版范本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 市 区 路,位于第_____层, 号。 第二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租赁住房。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