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预备有哪些情形2023 犯罪预备有哪些情形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犯罪预备行为,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或者制造条件的行为。根据这一规定,犯罪预备行为可以分为两大类:1、为实施犯罪准备犯罪工具的行为。所谓犯罪工具,是指犯罪分子进行犯罪活动所用的一切器械物品。准备犯罪工具,包括制造犯罪工具、寻求犯罪工具及加工犯罪工具使之适合犯罪的需要。2、其他为实施犯罪制造条件的行为。为实施犯罪准备犯罪工具也是一种为实施犯罪制造条件的行为,但是刑法...
·刑诉应当提供法律援助的规定是怎样的? 刑诉应当提供法律援助的规定是怎样的? 刑诉应当提供法律援助的规定 (一)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申请法律援助的规定 1、本款的适用范围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情形。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上的原因,请不起律师,或者因经济困难以外的其他原因,如无人替他担任辩护人等,因此未委托辩护人。这一规定体现了国家对于经济困难的人的法律援助,任何被告人都享有委托辩护人的权利...
·玩忽职守罪是行为犯吗? 玩忽职守罪是行为犯吗? 一、玩忽职守罪是行为犯吗 是行为犯,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地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行为犯,指以危害行为的完成作为犯罪客观要件齐备标准的犯罪。只要行为人完成了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犯罪的客观方面即为完备,犯罪即成为既遂形态。这类犯罪的既遂并不要求造成物质性的和有形的犯罪结果,它以行为是否...
·违规制造枪支罪的主体要件指的是什么意思? 违规制造枪支罪的主体要件指的是什么意思? 一、违规制造枪支罪的主体要件指的是什么意思? 违规制造枪支罪的主体要件指的就是犯罪人员必须要与此罪的要件相符合,才能被认定为犯罪;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依法被指定、确定的枪支制造企业、销售企业。 《刑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依法被指定、确定的枪支制造企业、销售企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
·山西省量刑的标准是什么? 我国是一个法治社会,近几十年的发展,法制化程度已经变得非常先进,人们都能认识到法律的重要性。为进一步规范刑罚裁量权,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增强量刑的公开性实现量刑公正性,根据刑法和刑事司法解释等制定关于量刑的规定,来保障人们的权益不受侵犯,那山西省量刑标准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量刑的指导原则 1、量刑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决定判...
·行贿犯罪连续犯问题的特点有哪些? 一、行贿犯罪连续犯问题的特点有哪些?(1)行为人主观上基于同一的或者概括的犯罪故意。(2)客观上实施了性质相同的数个行为。(3)时间上数行为具有连续性。(4)法律上数行为触犯了同一个罪名。二、连续犯成立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连续犯数次实施的犯罪行为分开看每一次行为都可以单独构成犯罪。如果行为人有意识地以数个举动完成犯罪而数个举动仅形成一个行为,就不是连续犯,而是徐行犯。例如某甲拟毒死某乙故意将药分...
·中国刑法非法生产警用装备罪怎么量刑 中国刑法非法生产警用装备罪怎么量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一条 【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非法生产、买卖人民警察制式服装、车辆号牌等专用标志、警械,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二、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案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一)成套制式服装三十套以上,或...
·2023年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行为人主观上如果仅仅只是想伤害对方的身体,那即使造成了死亡的结果,也不能认定为故意杀人罪,而仅仅只能以故意伤害罪来处罚,但因为造成了死亡的损害结果,这个时候处罚就要重一些。那到底2018年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本站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故意伤害罪是如何处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
·走私外国石头判刑几年 需要根据情况进行判断,一般情节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三)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
·律师在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后能阅卷吗 一、律师在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后能阅卷吗?在犯罪嫌疑人被批捕之后律师还是还不能阅卷,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条人民法院应当为辩护律师查阅、摘抄、复...
·刑事拘留宣布拘留时间开始计算吗? 刑事拘留宣布拘留时间开始计算吗?不是以宣布时间起算。正确的计算方法是:刑事拘留是以日为计算单位而且期间开始之日不算在期间以内,即从期间开始的次日计算。期间的届满以法定期间日数的最后一日为止。例如,犯罪嫌疑人某某于4月1日被刑事拘留两天,从第2日开始计算,期限届满日期为4月4日;如果延长刑事拘留4日的,期限届满日期为4月8日;如果延长刑事拘留至30日的(即从4月4日延长27日),由于4月份只有30天...
·隐瞒、谎报军情罪的量刑标准有什么 隐瞒、谎报军情罪的量刑标准有什么 一、隐瞒、谎报军情罪的量刑标准 根据刑法第422条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隐瞒、谎报军情犯罪而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这里的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是指造成我军人员重大伤亡,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和军用物资严重损失,直至战斗、战役失利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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