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合同诈骗罪的数额巨大是多少?

合同诈骗罪的数额巨大是多少?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0000元-100000元的,属于“数额巨大”。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个人诈骗公私财物500000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二、诈骗罪量刑幅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1.构成诈骗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3)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诈骗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三、合同诈骗罪怎么判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若是发现合同诈骗行为存在,并且受害者不仅想要获得对方支付的经济补偿金,还想将诈骗犯送进监狱的,就需要整理齐全相关材料,到公安机关报案。只要其提交的材料,可以证明事实诈骗行为的主体,已经满足了立案标准,在立案之后就需要对诈骗案展开侦查工作。利用签署的合同实施诈骗行为,并且获得数额较大非法资金的,此时只要受害者报案,那么实施诈骗行为的犯罪行为人,最低也会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此外,还会被责令归还诈骗所得,若是不能全部归还的,司法机关可以酌情加重处罚。



相关内容:

·机械设备无偿转让合同范本如何书写?
    机械设备无偿转让合同范本如何书写? 一、机械设备无偿转让合同范本如何书写? 受让方: (以下称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转让方: (以下称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为实现生产经营需要,甲方拟收购乙方拥有和控制的机器设备,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设备名称、规格、数量、价格 乙方转让给甲方的设备包括显示器生产设备、注塑生产设备、供电设备、运输设备及其它设...


·广告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广告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广告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广告合同的讼时效是两年,诉讼或者仲裁时效是权利人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解决争议,保护其权益而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法定期限。法律规定诉讼时效的目的,在于促使当事人尽早行使权利,尽快解决当事人间的纠纷。 二、广告合同范本 广告主名称(以下称甲方): 广告经营者名称(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目前媒体实际情况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合同诈骗有无单位犯罪形式?
    在市场交易中签订合同是必须具备的环节,但是却也会有不法分子在合同中设下诈骗陷阱欺骗合同订立人,一般来说合同的签订都是由两人来进行的,所以如果出现合同诈骗也应该只涉及到个别人。但是有人会有疑问,合同诈骗有无单位犯罪形式?一、合同诈骗有无单位犯罪形式?有的。根据刑法的规定,合同诈骗罪的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如何确定单位合同诈骗罪的主体范围,以及怎样区分个人实施和单位实施的合同诈骗罪,值得研究。司法实践...


·简单的钢筋购销合同范本有什么内容?
    简单的钢筋购销合同范本有什么内容? 钢筋购销合同 购货方(甲方): 供货方(乙方): 第一条 目的及标的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项建设工程的具体要求,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基础上,本着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就 工程所需的 供应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双方约定本次工程中,乙方提供的产品,应与业主方之前提供的样品型号、规格、质量一致,但窗帘上方的铝合金金属...


·已成立但尚未生效合同怎么解除
    已成立但尚未生效合同怎么解除在实务中,因为一些合同虽未生效,但是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为了维护守约方的权益,也可以解除已成立但是未生效的合同。合同当事人可经协商一致解除,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合同。《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的五种情形时,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这五种情形分别是:第一,不可抗力,而且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有什么区别?
    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有什么区别?《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 ? ?第五百九十五条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买卖合同与承揽合同的主要区别在于:1、买卖合同转移的是标的物的所有权,而承揽合同的标的则是特定的劳动成果。...


·解除合同的法定条件有哪些
    解除合同的法定条件有哪些指的是在不可抗拒力的作用下,合法的解除合同。那么这些影响因素具体有哪些呢?现在这些不可抗力的因素下 一、根据《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将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


·合同解除后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合同解除后的法律后果有哪些?合同解除后的法律后果有未履行的合同不再履行,并且需要存在违约责任的,承担违约责任。我国法律承认合同解除与损害赔偿并存。《民法典》规定:“合同的变更或者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本条规定,合同解除后,有权要求赔偿损失。这样规定的理由是:1、合同解除不溯及既往的,如果只是使未履行的合同不再履行,不得请求赔偿损害,那么一方当事人因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或者不适当...


·合同一方当事人死亡合同应该如何办?
    当事人死亡后合同是否继续有效,应当区别对待。首先,从维护交易便利和确保交易安全的角度来看,单纯的财产合同(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一方当事人的死亡不应影响合同的效力。《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未分割租赁物所有权的变更,不影响与前一次租赁相同的效果。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如何进行继承的,应当依法清偿继承人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法定继承人不放弃继承财产的,应当继续履行出租人(即继承人)...


·合同过期多久不能起诉?
    合同过期多久不能起诉?合同过期后不论期限长短都依旧可以起诉,在合同违约后,起诉时间是当事人自己决定的,这个法律没有强制性的规定,只是在不同的时间起诉有不同的法律效果,当然这个法律效果直接影响但是人的权利义务。《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这是一般的诉讼时效规定,如果合同法中没有特别规定诉讼时效...


·寄存合同范本的格式是什么?
    寄存合同范本的格式是什么 将自己的私有物品,委托给寄存公司进行保管,这在生活当中是比较常见的。如今市场市面是有专门的寄存公司的。不过对于当事人来说,既然是属于寄存,那么肯定有取回的时间,所以,这些都是需要当事人和寄存公司商量好的事情,不过不能通过口头的方式进行约定。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寄存合同范本的格式是什么? 寄存合同范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


·仓储合同订立的原则是什么
    仓储合同订立的原则是什么(1)平等的原则当事人双方法律地位平等是合同订立的基础,是任何合同行为都需要遵循的原则。任何一方采取恃强凌弱、以大欺小或者行政命令的方式订立的合同都是无效合同。任何一方不能采取歧视的方式选择订立合同的对象。(2)等价有偿的原则仓储合同是双务合同,合同双方都要承担相应的合同义务,享受相应的合同利益。保管人的利益体现在收取仓储费和劳务费两方面。在仓储过程中保管人的劳动、资源投入...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