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土地确权的依据是什么?是否和当时的户口有关呢?

土地确权的依据是什么?是否和当时的户口有关呢?

一、土地确权的依据是什么?

  确权的依据是以第二轮土地延包合同为依据,如没有二轮合同,要以第二轮延包时的地亩台帐或当时的分地情况,召开村民代表会讨论通过的确权方案进行确权,不能重新调整土地。

  二、土地确权是否和当时的户口有关呢?

  每宗地的土地权需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造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确权的狭义含义是指在土地登记过程中的权属审核阶段对土地权属的来源、权属性质的确认。所以说土地确权和当时的户口是没有关系的。

  三、土地确权遇到有争议的地又该如何处理呢?

  1.土地争议纠纷分两种:

  (1)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纠纷。

  (2)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

  2.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纠纷由国土地部门调查提出意见,由人民政府作出决定,如村民小组之间,村与村之间,乡镇与乡镇之间的所有权使用权的纠纷属国土部门调查处理的范围。

  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可以由村民小组、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农业部门调解解决,可以向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四、老人过时候土地由谁继承?

  1.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不能继承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只是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对土地没有所有权。而遗产是公民死亡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显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属于个人财产。

  2.我国法律规定只有林地或者土地承包经营权是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承包人死亡时,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一般耕地的承包经营权是不能继承的。承包人死亡后发包单位可以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收回。

  3.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4.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其中对于该条款的释义中规定,对因承包人死亡,承包经营的家庭消亡的,其承包地不允许继承,应当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并严格用于解决人地矛盾。

  5.《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相关内容:

·国有土地使用产权年限是多久?
    国有土地使用产权年限是多久?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房改房的产权土地使用年限起算时间以该地块地上房屋参加房改之后第一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房屋为准。经济适用房的使用年限为50年。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仓储用地50...


·自然人购买土地使用权可不可以?
    作为中国公民自然享有使用包括土地在内的公共资源的权利,但为了保证使用的秩序就需要在使用土地之前首先申请办理好相关的使用权证明程序,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都是经过申请才得到的使用权,那么,自然人购买土地使用权可不可以呢? 一、自然人购买土地使用权可不可以? 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是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者依照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


·没有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承包行为有效吗
    没有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承包行为有效吗我们知道承包土地的时候是需要签订书面的土地承包合同的,合同的签订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但是这个承包合同是必须要签订书面形式的合同的吗?如果没有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承包行为有效吗? 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一、 没有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承包行为有效吗已经实际履行的口头承包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益,我国土地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1条是规定了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但这并非说未...


·开发商农村土地使用证能办理吗?
    开发商农村土地使用证能办理吗?如果是商品房,在房屋开工建设前应当已经取得五证,其中就包括土地使用权证。个人买的房子只有房产证,土地使用权显示在房产证中有一栏叫宗地证号的地方,这是整个小区的土地号,如果你这个房产证上这一栏是空的,就有可能是五证不全的房子。业主可以依据合同,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它如果违反了规定去履行办证的义务,它要承担责任,当然像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区别联系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区别联系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都是非常重要的证件,在购买房屋的时候这两种证件都需要同时具备,不然房屋都可能存在一定问题,如果是房地产开发商的话除此之外还需要三种证件,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五证,但是当前很多人都不知道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有什么区别,因为两者都是比较重要的性质差不多的证件。那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具体有哪些区别呢? 国有...


·江西征地补偿新标准是在怎样进行规定的?
    江西征地补偿新标准是在怎样进行规定的? 现实生活当中,您对于征收土地进行补偿都是非常关注的。这是因为,征收土地的话,势必要对普通老百姓的土地进行征收。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老百姓的一些经营行为。很多人对于这个问题都想要知道。江西征地补偿新标准是在怎样进行规定的? 一、江西征地补偿新标准是在怎样进行规定的? 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土地共有四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湖坊镇长春村、永人村、石泉村、彭...


·异地能起诉离婚吗?
    男女婚后可能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而在外地生活工作。此时,要是夫妻一方想离婚的话,异地能起诉离婚吗?不少人都咨询过我们这样的问题,下面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异地能起诉离婚吗 夫妻一方提出离婚的,由另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如果另一方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原告的住所地与...


·农村只有土地使用证没合法吗?
     我们买房的人都拥有两个证书一个是房子的产权证书还有一个就是土地的使用权证书,二者缺一不可。那么关于农村只有土地使用证没合法吗?农村在房产证还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实施方面有一定的不足,没有两证应该及时办理,不然就是属于国家所有,政府是可以拆迁的。 一、农村只有土地使用证没合法吗 没有“两证”,说明这个产权属于国家,地方政府是可以拆迁的,但是对有人居住,是应该先行安排妥善后才可以拆迁的 二、...


·山东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范本
    山东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范本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 出租方: -----------------------------------------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


·征地补偿每亩应该怎么计算征地补偿?
    征地补偿每亩应该怎么计算征地补偿? 关于征地补偿的一些相关内容,我们农民应该会知道的一些,但是并不了解很多,那么征地补偿每亩应该怎么计算征地补偿?根据相关的国家规定,征地补偿应该按照土地的旱田,水田以及菜地,分为这几种来进行,分别计算。下面我们一起详细了解。 (一)征地补偿 1、 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


·土地使用到到期了怎么办
    在我国法规当中,人们在办理土地使用证以后,就可以对土地进行合理使用和分配。但是因为我国国情,土地在我国是属于国有资源的,并不是说我们办理土地使用证以后,就可以对土地进行长期占有。土地使用证也是有时间年限的。那么土地使用到到期了怎么办呢?我们将为您做出介绍。一、土地使用到期了怎么办?1、《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


·哪个地方能做亲子鉴定
     自从亲子鉴定对私人开放以来,亲子鉴定的人越来越多,而出此案哪些情况可以做亲子鉴定,需要哪些手续,哪个地方能做亲子鉴定?亲子鉴定的问题一直都存在着。本文我们就带您了解有关亲子鉴定的问题,为您解决以上困扰。 亲子鉴定又称亲权鉴定、父权鉴定,是依据孟德尔遗传的分离律,应用医学、生物学和遗传学的理论和技术,判断有争议的父母与子女之间是否有亲生关系的法医活体鉴定。DNA亲子鉴定测试。DNA亲子鉴...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