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设立担保吗 债务人有没有偿还能力、会不会逃避到期债务对债权人来说非常重要,很多人为此苦恼,并为此想出不少方法。其中就有人提到,如果有人为债务人担保,那就再保险不过了。那么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设立担保吗,怎么设立债务担保呢?现在,就让本站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设立担保吗 债务人设立的担保是债的担保,债的担保是指为了保障特定债权人利益的实现,由债务人或第三人以其特定的财产或信用来保障债务人...
·哪些情形会犯贷款诈骗罪 哪些情形会犯贷款诈骗罪 金融诈骗罪中不得不提的一项罪名就是贷款诈骗罪,生活中的很多情形都会犯贷款诈骗罪,那具体哪些情形会犯贷款诈骗罪?贷款诈骗罪的表现形式很多,究竟法律中规定的贷款诈骗罪有哪些表现形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哪些情形会犯贷款诈骗罪 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构成贷款诈骗罪。 1、其他严重情节是指: (1)为...
·公司欠债法人跑路其余股东怎么继续经营? 公司欠债法人跑路其余股东怎么继续经营? ?如果是因个人债务问题法定代表人失踪,可以通过招开股东大会变更法定代表人;如果是因法定代表人个人原因对公司财产造成损失应报警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四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
·诈骗后款项返还后还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吗? 诈骗后款项返还后还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吗? 一、诈骗后款项返还后还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吗? 诈骗罪是刑事犯罪,是进行公诉的案件,构成本罪的就算退还了赃款,依旧会追究刑事责任,但退还赃款属于法定减轻处罚的情节,会根据实际案情作出刑事处罚。 二、诈骗罪量刑标准 l、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同事欠钱不还跑路了怎么办? 同事欠钱不还跑路了怎么办?1、借钱不还跑路了的,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
·公司业务员挪用公款该怎么处罚 对于公司业务员来讲,可能会有利用自己职权来挪用公司财产归个人使用的情况,这点与挪用公款犯罪很类似,因此也有的人就直接当做了公司业务员挪用公款。但其实此时构成的应该是挪用资金罪,因此被认定构成犯罪之后,自然也是要按照挪用资金罪的量刑作出处罚。那究竟要怎么处罚这样的行为,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一、公司业务员挪用公款怎么处罚根据刑法第272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
·手机分期贷款套现诈骗犯法么? 手机分期贷款套现诈骗犯法么? 现如今,社会经济发展迅速,人们对于生活质量的追求越来越高,一些大学生,追求所谓的时尚,纷纷通过分期的方式,将自己的手机更换成苹果的手机,虚荣心的作祟下,往往容易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那么手机分期贷款套现诈骗犯法吗? 一、利用手机分期套现是犯法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
·借款形成时间汇款时间借条时间是否一样? 借款形成时间汇款时间借条时间是否一样?借款形成时间汇款时间借条时间不是完全一致的,在某种特殊的情况之下,三者的时间是有可能一致的,但是也有可能借调的时间是晚于借款行程的时间,此时也是会有法律效力的,具体如下:1、仍然具有效力2、借条上的借款日期是约定的时间,如果实际交付借款的时间【即知转账时间】晚于约定的时间的话,那么视为实际转账道时间为借款时间;从合同性质来说,借款合同属于实践性合同,即实际交付...
·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时限咋规定的 由于法律没有对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时限作出明确的规定,导致司法实务中理解不一,作出的裁判各不相同,既不利于公平界定义务人的法律责任,也有违法律的统一和权威,由此带来的负面影响不可小视。因此,建议通过司法解释的形式,对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时限作出明确的规定。合理地界定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时限,既有利于公平界定义务人的法律责任,又有利于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既有利于有利于准确计算违约金的数额,又有利于...
·连带债务的免除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连带债务的免除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民事主体在生活之中,难免会与其他的主体之间,建立债权债务关系,有时建立的债务类型是连带债务,在出现法定的情形时,债务会发生免除的效果,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信息,连带债务的免除的法律特征是什么?债务消除之后的效力是怎样的呢? 一、连带债务的免除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1、免除为单独行为。 2、免除为债权人处分债权的行为。首先,免除为债权人抛弃其债权的意思表示,如其...
·丈夫赌博欠债 丈夫赌博欠债,离婚妻子要不要还我国新《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如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由此可看出,“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一般包括:因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因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夫妻双方或一方因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但是赌博欠债不属于共同债务。因此,一方在婚...
·偷税漏税200百万元罚款多少钱? 一、偷税漏税200百万元罚款多少钱? 对偷税漏税的,税务机关除补征税款和滞纳金外,还可以处以不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三条 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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