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债务人欠钱不还还失踪怎么办

债务人欠钱不还还失踪怎么办?1、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2、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二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第二十一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3、如果担保人或保证人,可直接要求对方代替偿还。二、债务人欠钱不还担保人要承担什么责任?债务人欠钱不还担保人要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第二十一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第三十一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并不是所有失踪的债务人都是躲着不还钱的,也有少部分失踪的债务人是真的发生了意外,可是,债权人不能因为债务人失踪了就对债务纠纷一直拖着不处理,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同时,还是可以通过相关的方法先打听债务人的下落的。



相关内容:

·个人经营贷款有什么申请条件
    个人经营贷款有什么申请条件 个人经营贷款其实也就是指个人经营性贷款,此时贷款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生产经营的。而在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的时候,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行。那么个人经营贷款有什么申请条件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个人经营贷款有什么申请条件 个人经营贷款的对象为符合银行个人经营贷款政策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不含港澳台居民),包括个体工商经营者、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


·最长的公司债券的期限是多久?
    最长的公司债券的期限是多久?对于上市公司来说,配股、增发和发行公司债券都是再融资的主要手段,其中发行债券因为资金使用成本较小,受到广大公司的青睐。债券通常会有一个到期日,公司可以根据资金周转情况、对未来利率的预判等决定债券的发行期限。那么最长的公司债券的期限是多久?下面我们简单给您介绍下有关知识。 一、公司债券的期限是怎么确定的? 企业债券是要偿还本金的,因此它有个多长时间后还本的问题,以企业债券...


·别人欠钱5万不还怎么办?
    别人欠钱5万不还怎么办? 一、别人欠钱5万不还怎么办? 不还钱可以起诉处理: 一般情况,起诉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 (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等); (3)本院具有管辖权的证据; (4)其他证据。 民间借贷纠纷需要提交的证据 (1)借款协议或借据; (2)借贷关系有担保人的,有关担保的证据; (3)借贷双方交付...


·老公借钱老婆没签字,妻子也要一起还钱吗
    老公借钱老婆没签字,妻子也要一起还钱吗 夫妻双方本是一体,财产也是共同所有,所以无论是债务还是财富双方都要一起承担。但是夫妻双方的想法与做法不一定相同,可能一方瞒着另一方做了一些事,比如老公借钱老婆没签字,那么妻子也要一起还钱吗?下面的我们为您解答。 一、丈夫借钱妻子没签字是否有义务还钱 要看所借款项的用途来决定了,如果所借款项是用于丈夫个人消费,妻子就没有偿还责任,如果使用于家庭消费,妻子...


·离婚时如何处理债务的清偿
    一.离婚时如何处理债务的清偿《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清偿。所谓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为共同生活、履行抚养、赡养义务、为生产经营等的需要而负的债务。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夫妻的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没有确定只归夫妻一方的财...


·债务转移需要哪些条件
    债务转移需要哪些条件债务转移是指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前提下,债权人、债务人通过与第三人订立转让债务的协议,将债务全部或部分移转给第三人承担的法律事实。 根据债务转移的基本理论和《合同法》关于债务转移的有关规定,债务转移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须有有效债务存在 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承担的前提,债务自始无效或者承担时已经消灭,即使当事人就此定有承担合同,也不发生效力。但就效力存在瑕疵的债务,在一定情形...


·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之间的区别是什么?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很难了解到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这两者的法律意思是什么,因为我们很难遇到需要了解的时候,所以我们在这里为您介绍一下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之间的区别是什么?希望您在了解的同时能够增加法律意识以防万一需要。 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之间的区别是什么? 委托收款与托收承付的主要区别如下:(1)适用的范围不同:办理托收承付的收款单位和付款单位必须是国有企业、供销合作社以及经营管理较好,并经开户银行审查...


·民间借贷纠纷该怎么办
    方法如下:一自行协商解决借款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双方纠纷,如果双方能达成一致意见,那纠纷就解决了,这种方式成本最低,也不容易激化矛盾。二人民调解人民调解是指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公德规范为依据,对民间纠纷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劝说,促使他们互相谅解、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活动。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不收取任何费用。《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 ...


·借条本金高于实际借出本金怎么办?
    借条本金高于实际借出本金怎么办?民间借贷属于实践性合同,借款数额应以实际交付数额为准。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年利率24%,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约...


·民间借贷是实践合同吗
    民间借贷是实践合同吗? 民间借贷是实践合同吗? 所谓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而非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民间借贷作为一种资源丰富操作简捷灵便的融资手段,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银行信贷资金不足的矛盾,促进了经济的发展。但是显而易见,民间借贷的随意性、风险性容易造成诸多社会问题。向私人借钱,大多是在半公开甚至秘密进行的资...


·财务债权债务分别是什么?
    财务债权债务分别是什么? 财务上的债务债权是两个概念,但是它们两者之间有着必要的联系,相当于借款人与被借款人的关系,通常发生在财务关系上,债权人是指向其他人借出财产的,债务人是指向债权人借款的人,我们今天的话题,就与债务债权有关,财务债权债务分别是什么? 一、债权人 债权人也就是通常叫的债主,债主是指借出钱财收取利息的人即放债的人,是债的关系中有权利要求另一方(债务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


·夫妻间所有的债务都属于共同债务吗
    夫妻间所有的债务都属于共同债务吗 一、夫妻间所有的债务都属于共同债务吗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债务并不必然是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是一方用自己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人民法院是不予支持的。当然,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确实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与此同时,法律还明确规定了几类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