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批了宅基地建好新房后,又继承了老宅基地,能确权吗?

目前该农户拥有两处宅基地,且均取得土地证,这种情况属于“一户多宅”,按照现行的宅基地确权政策,对于“一户多宅”的确权通常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已经拥有一处宅基地,由于继承关系继承房屋而占有了另一处宅基地,可以确权

  这种情况和题主相似,因为你已经通过合法途径取得了相关宅基地证,因此是可以按照确权规定参与此次确权的,但是在确权证中需要备注你是作为本农民集体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才行。

  另外,今后对于继承来的房屋和宅基地的使用权限还跟你的身份有关,即你是否为宅基地所在村的集体组织成员,如果是本村人且满足当地的宅基地申请条件,则可以对房屋进行翻新改建等操作,反之则不能,且房屋倒塌后宅基地可被村集体收回。

  2.除继承外获得的宅基地,不可以参与农村宅基地确权

  自去年以来,我国对于“一户多宅”的处理力度加大了不少,有的地方对于多出来的宅基地处以罚款,有的则是在通过村民代表大会表决同意后进行回收。


相关内容:

·关于农业土地使用权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关于农业土地使用权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在农村,农民们最多的就是土地了。在中国这个土地公有化,不存在私有化的背景下,各个土地都有规划具体进行什么建设。而土地使用权是国家规定的,那么农业用地是怎么规划的呢,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关于农业土地使用权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农业土地使用权规定 第一百二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


·征地拆迁的步骤是什么
    征地拆迁的步骤是什么 一、经研究确定征地拆迁范围 会商相关部门制定最终征地拆迁范围。(此项工作由拆迁部门负责) 二、征地前期摸底调查 (一)经研究确定拆迁范围后,报请当地人民政府下发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通告。同时,拆迁人应告知公安、工商、房管、国土及其它相关部门,暂停办理拆迁范围内居民户口迁入、分户,营业执照,房屋产权转移、分割,房屋出租、交换、抵押,水、电、气、电视、通讯线路安装等手续(...


·为什么必须选择挂靠地址?
    为什么必须选择挂靠地址?一、为什么必须选择挂靠地址 1、注册有限公司或者其他企业,必须填写一个公司注册登记地址; 2、无办公场地的客户,租赁一个场地费用太高,选择地址挂靠是最经济的方案; 3、外地在深圳注册公司客户,需要有一个公司注册地址,必须选择注册地址挂靠; 4、注册地址如果随意填写,可能第二年跟工商局地址系统比对不上,无法通过年审,选择地址挂容易通过年审。 二、注册公司地址挂靠的注意事项有...


·娄底市征地补偿款发放标准是多少?
    娄底市征地补偿款支付标准是多少?娄底市征地补偿标准分为I区、II区、III区三类,娄底市区I区补偿标准为99000元/亩,II区补偿标准为84000元/亩,III区补偿标准为78000元/亩。本征地补偿标准只包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项之和,其中土地补偿费占40%、安置补助费占60%。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设区的市州人民政府规定。因非农建设需要收回农林牧渔场等国有土地的,参照本标准执行。...


·哪些种类的土地可以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
    哪些种类的土地可以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在我国,土地是属于国家的,个人是没有土地所有权只有土地转让权的。土地是不能买卖的,但是土地的使用权是可以转让的。其实土地转让的时候双方就要协议出让。但并不是所有土地都是可以出让使用权的。那么,哪些种类的土地可以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了解下吧。哪些种类的土地可以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1.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以外用途的土地...


·农村宅基地有继承权吗?继承的过户手续是什么?
    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并不能归属于个人财产领域,所以个人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并不能进行非法转让买卖和使用。那么,农村宅基地有继承权吗?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继承?继承的过户手续是什么?为您进行解答。 一、农村宅基地可以继承吗 《土地管理法》   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


·村委会不发征地补偿款需要怎样解决
    村委会不发征地补偿款需要怎样解决 一、村委会不发征地补偿款需要怎样解决 这种情况对方是严重违法的。具体要结合当地的具体拆迁补偿政策,结合房子的具体状况。如果在拆迁过程中遇到强拆,不合理补偿,不按时补偿等问题,可以找专业律师通过谈判,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媒体曝光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般征地补偿,只要户口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以集体所有土地为生产资料,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享...


·送达地址确认书属于诉讼材料吗 诉讼材料有哪些
    送达地址确认书属于诉讼材料吗 诉讼材料有哪些呢?相信许多诉讼当事人都比较关心这个问题,提交材料的时候也在纠结,这个材料到底属不属于诉讼材料呢?例如送达地址确认书属于诉讼材料吗?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送达地址确认书以及诉讼的材料。 送达地址确认书属于诉讼材料吗 不属于。送达地址确认书是为了方便法院联系当事人并寄送司法文书,当事人到法院办事时,法院都会让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填写并签署《送达地址...


·征地房屋拆迁方案批准通知书的范本
    征地房屋拆迁方案批准通知书的范本 一、征地房屋拆迁方案批准通知书 ___市征地房屋拆迁方案批准通知书___征拆延字[___]___号 ___开发总公司 : 经审核,同意 ___因某某省道项目,在某某市某某县/某某区某某镇/某某街道范围内实施征地房屋拆迁,具体拆迁工作由你单位按此方案进行,并在被拆迁房屋所在镇(区)、村张贴予以公告。 ___国土资源局 ___年___月___日 二、房屋...


·渭南2023征地补偿价格是怎么样的?
    渭南征地补偿价格是怎么样的? 我们个人,一般都是不可能拥有土地的所有权的,对于林地,土地这些,一般都是国家所有,如果法律有规定的,是集体所有的,这些除外。所以这些都能够足以证明,个人没有所有权,但是有使用权,所以国家在征地的时候,是要给予赔偿补贴的。那么渭南征地补偿价格是怎么样的? 一、渭南征地补偿价格 征地补偿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


·江西省征地补偿标准都有哪些?
    江西省征地补偿标准都有哪些? 江西省调整公布最新的土地征用政策和拆迁补偿标准,如果您对于江西省征地补偿标准这个问题还有什么疑问的话,可以咨询土地资源管理局。 一、《江西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 第十九条 征收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对被征收人给予公平、合理补偿。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


·土地使用权的归属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的归属是什么?在我国,土地使用权是受法律保护的。生活中,常常由于土地使用权归属不明,或者在归属上存在争议而产生纠纷。对于此类问题,首先需要确认的就是土地使用权的归属,只有明确了归属的问题,才能判定关系利害人。在此之前,我们需要了解土地使用权的归属是什么?请往下继续阅读了解。 土地使用权的归属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确认在中国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文件中,被称为土地确权。不论称谓如何,实质上都是对...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