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家产子女继承比例是怎样的

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第一款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等方面,情况基本相同,条件大致接近。所谓“均等分配遗产”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所取得的被继承人遗产数额比例相同,没有明显差别。2、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各继承人可不均等分配遗产,这些特殊情况是指:(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可以多分。生活有特殊困难是指继承人因为没有独立的经济收入或其他生活来源,难以维持其起码的物质生活条件。缺乏劳动能力是指继承人因尚未成年不具备劳动能力或因年迈、疾病等原因而部分丧失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或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是指对被继承人负有法定的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继承人,为被继承人的生活提供了主要的经济来源或者提供了主要的劳务扶助。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是指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在日常生活方面处于相互紧密联系状态,彼此相互关心和照顾。(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对被继承负有法定的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在其具有履行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条件下,如果拒绝履行上述义务,那么在分配遗产时,不应分给这类继承人任何遗产,或者仅分给其极少份额的遗产。但应注意,如果被继承人因有固定收入和劳动能力,明确表示不要求其扶养的,分配遗产时,一般不应因此而影响其所应取得的遗产份额。(4)经继承人之间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在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的条件大致相当的情况下,继承人之间既可均等分配也可以协商,在达成一致同意的基础上,对被继承人的遗产进行不均等分配。在有遗嘱的遗产,会按照遗嘱进行支配的,只有没有遗嘱的遗产才会按照法定的继承顺序进行继承;如果被继承人在没有遗嘱也没有继承人的情况下,那么被继承人的财产会先进行支付丧葬费,有债务的情况下偿还债务,剩下的会充国库。



相关内容:

·继承权分配比例是怎么规定的
    继承权分配比例是怎么规定的 一、继承权分配比例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遗产分配的原则】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


·遗产继承顺序  
    遗产继承顺序   1、应该先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   2、没有遗嘱的,应该确定哪些人可以作为继承人。 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其中配偶,不论男女继承权是平等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


·夫妻之间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有哪些?
    夫妻之间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有哪些?夫妻之间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有: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绝对丧失)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绝对丧失)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继承人因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而丧失继承权的,属于继承权的相对丧失。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绝对丧失)二、丧失继承权和放弃继承权的区别是什么?1﹑放弃继承权,是继承人自愿放弃无偿取得被继承...


·父母遗产继承权的规定是: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
    父母遗产继承权的规定是: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处理,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对于胚胎能不能继承遗产?
    一、对于胚胎能不能继承遗产? 胚胎中有继承遗产的权利;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


·遗产继承起诉怎么找律师
    一、遗产继承起诉怎么找律师 1、看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是由律师组成的,一个好的律师事务所必然有好的律师,要请律师首先要考虑的是找好的律师事务所。 2、看律师的名气和律师以往的成绩。一个好的律师不仅要有丰富的理论知识,还要有宝贵的实践经验,名律师是在实践中锻炼出来的,因此找律师要找那些办理过大案、要案并取得较好成绩的律师。不过名律师要价也高,而且一般性案件也不太愿意亲自受理。 3、当事人确...


·老人的孙子有没有继承权?
    老人的孙子有没有继承权?一般情况下老人去世孙子没有继承权,孙子只能在以下几种情况下有老人继承权:1、老人的子女先去世的我国《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2、老人去...


·儿女继承权是不是一样的?
    儿女继承权是不是一样的?依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如果是通过法定的方式继承遗产的,子女都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所以继承权是一样的,原则上平等分割遗产。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


·新婚姻法遗产分割的方法有哪些?
    生老病死是每个人都无法避免的,遗产的分割时在特定行为人事后才会进行的,对于该特定主体有规定的情形,按照遗嘱的规定进行分配,单若该主体来得及立遗嘱的,会产生遗产纠纷,此时,相关当事人会请求人民法院进行裁决,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会参照婚姻法的相关规定,你是否知道新婚姻法遗产分割的方法有哪些? 一、遗产分配的原则 遗产分配原则是指依法继承人之间在分割遗产时应遵循的准则。按《继承法》第13条的规定,依法继承中...


·一、法定继承有哪些特征?
    一、法定继承有哪些特征? 1、法定继承是遗嘱继承的补充。法定继承虽是常见的主要的继承方式,但继承开始后,应先适用遗嘱继承,只有在不适用遗嘱继承时才适用法定继承。因而,从效力上说,遗嘱继承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法定继承是对遗嘱继承的补充。 2、法定继承是对遗嘱继承的限制。各国法律虽都承认遗嘱继承的优先效力,但也无不对遗嘱继承予以一定的限制。例如,许多国家的法律都规定了法定继承人的特留份。我国《民...


·再婚夫妻有相互继承权吗
    有的男女在离婚之后,找到了自己的真爱又会再婚。而对于再婚的夫妻来讲,因为有过一段婚姻了,所以此时会格外小心,也会相应了解类似于再婚夫妻有相互继承权吗这样的问题。下面我们就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再婚夫妻有相互继承权吗 夫妻互相享有继承权,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家庭关系中地位平等的一个重要标志。夫妻间的继承权是基于婚姻的法律效力产生的,是以夫妻的人身关系为前提的。也就是说,只有具备合法婚姻关系的夫妻双...


·一、不赡养老人丧失继承权的规定是什么?
    一、不赡养老人丧失继承权的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因此,子女不赡养父母并不丧失继承权,但在遗产分配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