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个人把遗产捐给国家找谁

个人把遗产捐给国家找谁想捐献全部个人财产选择捐献协会如红十字协会,等一些协会,或者把自己的所有财属产捐给某个单位,和这些单位取得联系,要办理个公证。《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同时根据《民法典》及其他民事法律的相关规定,公民想在“死后将遗产交给国家”,可以通过订立一份合法有效的遗嘱来实现。二、订立遗嘱时注意事项1、遗嘱人一定要具备立遗嘱的行为能力;2、遗嘱人只能处分属于自己的合法财产;3、遗嘱内容不能违反我国法律和公序良俗;4、遗嘱人是否立遗嘱、如何立遗嘱等不必征得任何人包括法定继承人的同意;5、遗嘱人可将遗产留给任何人;6、遗嘱应给没有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7、应尽量采取公证遗嘱的形式或者律师见证遗嘱的形式。三、构成遗产条件1、遗产必须是财产,其中财产包括积极财产和消极财产。消极财产即债务。遗产不能是人身权及身份等,这是由现代民法典作为财产继承而决定的,此与古代社会的宗祧继承制相区别。2、遗产必须是死者生前所有的合法财产,这里的所有是广义上的所有,既包括作为物权的所有权和其他物权,又包括死者生前享有的债权,还包括知识产权、股权等各种复合权中的财产权利部分。3、遗产必须是非专属于死者自身的财产,有些财产依其人身专属性不具有可继承性,因此不得继承。养老保险金请求权,被保险人死亡后则该种权利归于消灭。4、遗产的形态不以死者死亡时遗留下的状态为限,从死者遗留下的财产衍生出的财产或替代财产均为遗产。虽然说遗嘱是有法律效力的且有遗嘱的遗产需按照遗嘱进行执行,前提是遗嘱是有效的,如果当事人遗嘱的内容并不是对自己的财产进行规划,而是规划别人的财产,那么该遗嘱即便符合法定的格式等情况,也是属于无效行为的。



相关内容:

·继承人死亡证明办理不了怎么办?
    继承人死亡证明办理不了怎么办?继承人死亡证明办理不了需要了解死亡证明办不了的具体原因,针对不同原因做出不同处理,比如说缺少材料的需要补齐材料之后再次申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二、如何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关于房产继承有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如果死者生前没...


·事实婚姻财产任何继承人都可以得到吗?
    事实婚姻财产任何继承人都可以得到吗?只要是属于继承人就可以得到;1、应该先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2、没有遗嘱的,应该确定哪些人可以作为继承人。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3、最后,才是确定各继承人的份额。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同一...


·遗产继承诉讼的时效如何规定的(1)继承权纠纷提起
    遗产继承诉讼的时效如何规定的(1)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三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2)继承人在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的三年之内,其遗产继承权纠纷确在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期间,可按中止诉讼时效处理。(3)继承人因遗产继承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时效即为中断。(4)自继承开始之日起的第18年后至第20年期...


·家庭中若出现遗嘱继承纠纷应当如何解决?
    我国公民享有按照自己的意愿处理遗产的权利,而且遗嘱继承指的就是依据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遗嘱,将其遗产的全部或部分指定一人或数人继承。那么,由于配偶或子女对遗嘱人分配遗产的意愿不满而提出异议,导致家庭中出现了遗嘱继承纠纷,则应当如何解决呢?下面,我们会为您作详尽解答。 一、遗嘱继承的适用条件 1、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并且遗嘱合法有效; 2、立遗嘱人死亡; 3、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签订遗赠扶养协...


·一、遗产继承由哪个法院管辖?
    一、遗产继承由哪个法院管辖? 如果依照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当某继承人提起继承纠纷时,就应当在其他几个继承人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由此可见,...


·遗产继承的时间怎么确定
    可能您都清楚,在公民死亡之后,跟着就会开始遗产的继承。当然对遗产继承的时间,我国相关法律中也是作出了规定的。那到底继承的时间该怎么确定呢?本文将对这个问题做详细介绍,帮助你进行了解。 一、继承的时间怎么确定 我国《继承法》第2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被继承人死亡包括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如果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并且不能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先死亡。死亡人各...


·继承的顺序是什么?
    继承的顺序是什么 一、继承顺序 适用法定继承时,依照下列规则分配遗产: ①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②同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第一继承人 (一)配偶 合法婚姻关系中配偶双方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同居关系的双方、婚姻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双方互不享有继承权...


·法定继承有第三顺位吗?
    法定继承有第三顺位吗?法定继承只有第一第二顺序,没有第三顺位。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男女平等继承权男女平等。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


·只有独生子女没立遗嘱怎么继承法定继承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
    只有独生子女没立遗嘱怎么继承法定继承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参加分配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无权参加分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丧失继承权的。继承权,由二级继承人参加分配。遗产分配应遵循以下原则:(1)同一命令的继承人,在一般情况下,须平均分配遗产。换言之,在没有特殊情况的情况下(如果一名继承人履行了大部分赡养义务,而另一名继承人几乎没有履行这一义务),继承人将...


·放弃继承权什么时候做出表示
    放弃继承权什么时候做出表示所谓放弃继承是指继承人作出的不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意思表示。继承人有权依照自己的意愿作出接受或放弃继承权的决定。《继承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可见,继承人要放弃继承应注意如下问题:1、放弃继承,必须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表示。如果遗产已分割,放弃的就不再是继承权,而是所...


·伯父能做侄女继承遗嘱见证人吗?
    伯父能做侄女继承遗嘱见证人吗?遗嘱见证人可以是亲戚,但是需要和遗嘱没有利益关系才能够作为遗嘱见证人而且必须是有民事行为能能力人。如果和遗嘱有利益关系的话是不能够作为遗嘱见证人来为遗嘱见证,这样遗嘱就缺乏公正性和真实性。订立遗嘱之所以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其根本目的就在于保证遗嘱内容的真实性,防止他人擅自伪造、篡改、销毁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因此,合格的见证人就显得十分重要。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下列...


·去世前的钱属于遗产么?
    去世前的钱属于遗产么?去世前的钱属于遗产,只要是属于个人所拥有的合法收入是属于遗产。根据我国的《民法典》,遗产是指死者死后留下的个人财产,死亡赔偿金则是发生在死者死后的一种收入,所以它不属于遗产的范围,并且死者也无权对死亡赔偿金进行分配。但死者的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除死者的合理医药费外,还可以向侵权人索取经济损失等费用。死亡赔偿金是由侵权人赔付给死者亲属的一种赔偿金,它包括受害者的医疗费、丧葬费...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