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破产申请不予受理怎么办?

破产申请不予受理怎么办? 破产申请不予受理怎么办
人民法院经过审查,如果认为破产申请不符合破产受理的法定条件,但可以补救的,应当给申请人补救的机会,不能补救的,应当裁定驳回申请。在审判实践中应当注意分别情况进行处理:
1、对不具备形式要件,但可以补救的破产申请,可以责令申请人限期补救。例如,人民院经审查认为破产申请需要更正、补充材料的,可以责令申请人限期更正、补充;申请人按期更正、补充后,人民法院再根据对实质要件审查的结果依法决定是否受理;申请人未按期更正、补充的,视为撤回申请。
2、对不具备形式要件,且不可补救的破产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劝告申请人撤回破产申请并应告知申请人正确的处理方法,例如:管辖不符时,应告知申请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如果申请人不愿撤回申请,人民法院应裁定驳回其破产申请。
3、对于不具备实质要件的破产申请,人民法院应劝告当事人撤回申请,并告知申请人正的处理方法,例如,按普通程序起诉或者申请仲裁、申请执行等;申请人不愿撤回申请的,人民法院应裁定驳回其破产申请。如果人民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后,发现有不符合法律规的受理条件和情形的,应当裁定驳回破产申请。人民法院在受理债务人的破产申请后,发现债务人巨额财产下落不明且不能合理解释财产去向的,也应当裁定驳回破产申请。
4、人民法院关于驳回破产申请的裁定,是对破产案件做出的所有裁定中唯一可以诉的裁定。破产申请人对不予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在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上面就是我们给您介绍的关于破产申请不予受理怎么办的相关知识,在法院不予受理后您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所以您只要是符合破产申请条件的就不必太担心了,按照上面我们给您介绍的方法进行处理就行了,但是您还是要结合自己的情况是真实符合破产条件的才行哦。



相关内容:

·债务人申请破产应提供哪些材料
    债务人申请破产应提供哪些材料 一、债务人申请破产应提供哪些材料 债务人申请破产,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 (一)书面破产申请; (二)企业主体资格证明; (三)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 (四)企业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 (五)企业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并附审计报告; (六)企业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企业投资情况等; (七)企业在金融机构开设...


·如何参与企业破产清算过程
    如何参与企业破产清算过程 企业破产清算人员的组成 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由全体股东组成,也可选任注册会计师、注册律师或其他熟悉清算事务的专业人员作为清算组成员,清算组成员不得少于3人。 企业清算过程 一、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


·破产清算不够支付债务怎么办?
    破产清算不够支付债务怎么办? 破产清算不够支付债务怎么办? 如果公司破产清算不够支付债务,可参考下文办理;? 1、 根据《公司法》第187条的规定: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可以要求法院进行破产清算时优先支付员工赔付。 2、根据《劳动合同法》...


·破产案件中法院撤销个别清偿的条件
    所谓个别清偿,是指债务人在对多个债权人承担债务的情况下,只对个别债权人进行债务清偿的行为 。个别清偿的条件,必须是债务人同时面对多个债权人。如果只有一个债权人,债务人清偿债务的行为,就不属于个别清偿;如果只有两个债权人,也不能算是个别清偿。债务人进行个别清偿,损害的是其他多数债权人的利益。因此,为了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保护广大债权人的利益,对于债务人的个别清偿行为,应当依法予以撤销 。但是,如果个别...


·破产清算与盘活资产的区别是什么样的?
    破产清算与盘活资产的区别是什么样的? 一个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如果遇到了困难,不少人的第一想法便是向法院提起申请破产的请求,其实对于面临困境的企业来说除了申请破产这条路以外,还可以通过盘活资产的方式来对企业进行改善,当然对于破产清算和盘活资产有着他们各自的特点,那么破产清算与盘活资产的区别是什么样的? 一、盘活资本 盘活:采取措施,使资产、资金等恢复运作 存量资产:存量资产是指企业所拥有的全部可...


·破产清算组民事责任如何承担
    破产清算组民事责任如何承担 一、破产清算组民事责任如何承担 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所谓有关机关一般包括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政府主管部门、证券管理部门等,专业人员一般包括会计师、律师、评估师等。 法院应当自宣告债务企业破产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


·企业破产法担保债权人是什么意思?
    企业破产法担保债权人是什么意思?就是对破产人的财产进行担保的责任人,根据《破产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第一百一十条规定:享有本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权利的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利未能完全受偿的,其未受偿的债权作为普通债权;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其债权作为普通债权。 上述条文规定了有担保债权人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同时《破产法》规定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


·清算和破产清算区别是什么
    清算和破产清算区别是什么在我们的语言中,常常有两个词语的构成十分相像,很多人会将这样的两个词语的基本概念相混淆,造成概念的模糊不清。例如清算和破产清算这两个词语,虽然相像,但其内在含义还是有些许的不同的。今天,让我们来厘清清算和破产清算的区别。一、清算基本概念清算一般有三种解释:一是指一定经济行为引起的货币资金关系应收应付的计算;二是指公司企业结束经营活动,收回债务和处置分配财产等行为的总和;三是...


·个人申请破产的后果
    个人申请破产的后果一、个人申请破产的后果 (一)对“个人破产”中“个人”的理解 “个人破产”中“个人”应如何理解,目前学术界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主张个人即自然人,个人破产也即是自然人破产;另一种则主张个人破产中的个人并非严格的法律术语,其范围不仅宽于公民,而且也大于规定的两户一伙,这一观点认为,个人破产就其本质是指所有法律上或实质承担无限责任的经济实体和自然人的破产,包括普通合伙破产、隐名合伙破产...


·个人申请破产可以不用还债吗?
    个人申请破产可以不用还债吗?一、个人申请破产后债务怎么办?个人申请破产后,我们可以视为其已经不具有了还债能力。那么此时对于其的债务问题,就可以从不具有还债能力进行分析。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但目前社会上债务得不到偿还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无力偿还,另一种是有能...


·有限公司解散的情形
        一、公司章程规定解散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中规定有其他解散公司的事由出现的,公司应当解散。
      在上述情况下,公司解散无须股东会再另行作出决议,但公司也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使公司存续。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


·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如何进行
    1、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2、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2)通知、公告债权人;(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4)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5)清理债权、债务;(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3、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