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父母配偶遗产继承的比例是多少?

父母配偶遗产继承的比例是多少?

一、 父母配偶遗产继承的比例是多少?

对于遗产继承的比例,按照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该法条中的“一般”是指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另外,对于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情形时,才能在遗产分配时中给予照顾,而且一旦具备了这两个条件就应当给予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是应该多分,不具有强制性。

(3) 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这是民法典中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重要体现。继承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应不分或少分遗产:①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条件;②不尽扶养义务;③继承人协商同意也可以不均分。

二、遗产继承的顺序

遗产继承顺序,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秩序。《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还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在遗产继承中,被继承人立有遗嘱将其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或者在遗嘱中明确将其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应遵照该遗嘱执行。

此外,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之规定,立有遗嘱的遗产继承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继承顺序的明确为遗产的有序分割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还应注意的是,在遗产的分割中,应坚持男女平等,养老育幼、照顾病残,以及互谅互让、团结和睦的原则。即便是立有遗嘱的情况下,也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以及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遗产的继承应当基于实际的遗产情况而定,在继承发生之前,还需要对遗产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必须是死者个的合法财产,并且相关遗嘱中不存在违法的条款,才可以发生继承处理,对于具体的继承比例应当协商进行处理。


相关内容:

·户主死了应该谁继承户主?
    户主死了应该谁继承户主?户主死了应该由其他成年家庭成员继承户主,由其他成年家庭成员带户口本、户主及本人身份证、户主死亡证明,先注销户主的户口,再申领新的户口本。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户主,指户籍上...


·再婚的婚前财产怎样继承?
    再婚的婚前财产怎样继承?再婚前取得财产和住房,是婚前个人财产,产权都属于死者,可以按照死者意愿处理,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遗赠扶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


·遗产范围怎么确定?
    通常认为公民生前的财产,在其去世后就会变成他的遗产,这样的说法,从法律上来讲是不严谨的。对于遗产的范围,其实是有明确规定的。那到底遗产范围怎么确定呢?我们马上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遗产范围怎么确定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继承是指死者生前所有的于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的制度。1、要查明公民死亡后所遗留的财产,其取得方式是否合法。公民生前非法取得的财产不能作为遗产用于继承。2...


·死亡保险金可以继承吗?
    死亡保险金可以继承吗?可以,只要是被保险人的继承人或受益人就可以。死亡保险金是指被保险人遭受保险条款规定的事故引起的伤害,作为其结果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之内死亡时,将投保额的全部支付给受益人(没有指定受益人时支付给被保险人的继承人)。一般情况下所谓的死亡是指医学意义上的生理死亡,即指机体生命活动和新陈代谢的终止。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遭受意外伤害;在期限内生理死亡,并且保险期限内的意外伤害是导致...


·儿子死了遗产母亲可以分吗 一、儿子死了遗产母亲可以分吗?
    儿子死了遗产母亲可以分吗 一、儿子死了遗产母亲可以分吗? 可以的,母亲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分割子女的遗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九条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


·继承权公证书去哪办理?
    继承权公证书去哪办理? 一、继承权公证书去哪办理? 继承权公证书去公证处办理,公证书,是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申请,依照事实和法律,按照法定程序制作的具有特殊法律效力的司法证明书,是司法文书的一种。是法律界常用的应用写作文体之一。经过公证以后的文书就具有法律效力。 二、继承公证书的出证 (一)出证条件如下: 1、法律行为(如签订合同、设立遗嘱、继承遗产、收养子女、提存等)公证应符合下列条件: ...


·哪些直系亲属有继承权?
    哪些直系亲属有继承权?1、根据《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继承的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2、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3、《继承法》第12条还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


·一、夫妻一方过世财产继承是如何规定的?
    一、夫妻一方过世财产继承是如何规定的?(1)对已经按照法定程序解除了夫妻关系的男女,不能再以配偶的身份继承死亡一方的遗产;(2)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但还没有办理离婚手续的男女,他们仍存在着合法的婚姻关系,当一方死亡时,另一方有权以配偶的身份继承遗产。(3)对正在办理还没有办完离婚手续的男女,由于他们的婚姻关系没有依法解除,当一方死亡时,另一方仍有权以配偶的身份继承遗产。二、存款怎样继承1、存款人死...


·一、继子女代位继承权的说法合理吗?
    一、继子女代位继承权的说法合理吗?继子女代位继承权的说法不合理的,继子女没有代位继承权。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可以成为代位继承人的身为分为几种不同情况,主要包括被继承人也就是父母的孙子孙女,或者外孙,外孙女,甚至是曾孙辈的孩子,但是要直系血亲才可以,也就是说继子女是没有代位继承权的。二、构成代位继承,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被代位继承人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包括养子女与形成抚养关系...


·遗嘱可以改变继承权吗?
    遗嘱可以改变继承权吗?依据现行法律规定,公民不仅可以通过设定遗嘱的方式改变继承人的范围、顺序和继承份额,而且还可以取消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把财产遗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但是如果出现法定剥夺继承人继承权的情形,其他继承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剥夺其继承权。需要注意的是,任何人不得自己剥夺继承人的继承权,只有通过法院审理确认。另外,对...


·赡养老人及遗产继承协议的写法是什么
    一、赡养老人及遗产继承协议的写法是什么? 协议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族,_________岁,现住_________。 _________子:男,_________岁,现住_________。 _________女:女,_________岁,现住_________。关系人: _________,女,_________岁,系_________之妻,...


·一、老人去世遗产分配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一、老人去世遗产分配时间是如何规定的?老人去世时起遗产就可以开始分配了。且遗产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最长为二十年。法律依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