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二房东起诉租客需要什么材料?

二房东起诉租客需要什么材料?需要的材料主要有:租赁合同、房产证明、起诉状以及需要提交的个人信息文件和证据等。诉讼书必须写清楚诉讼请求,具体要求如下:首先,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应当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一般把房屋所在地认定为合同履行地,房东可以选择对自己较为便利的法院起诉。其次,要准备相关的诉讼材料,例如租客的身份证复印件、租房合同、水电费票据、起诉状等等。对于主张的租金、水电费等,要有明确的计算依据,单独附在起诉状后面,让法官清楚各项数据是如何计算得来的。最后,房屋没有交接前,房东尽量不要擅自处理房内物品,房屋内的物品是租客所有,房东和租客之间是合同纠纷,房东没有权限直接处理租客的物品。如果物品贵重的,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由法院查封,法院判决后可以拍卖用以清偿拖欠的租金。二、房东应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处理1、 对于由于租客生活困难,一时无力支付房租的情况, 房东应根据所欠房租的数额,在保证自己的出租收入的前提下,查明拖欠房租的具体原因,尽量照顾租客的实际困难,协助租客制定并落实还欠计划,允许租客将积欠的房租分期返还。2、 由于出租房屋的租金确实过高,而致使租客无法按时 交纳的,可经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行政管理机关进行认定,合理调整租金,按调整后的租金要求租客交付。3、在租赁期限内租客意外死亡,承担人所欠交的房租可 从其遗产中予以扣除。如果租客的遗产已被继承,则应由继承人按继承遗产份额的比例分担所欠租金。若遗产不足以偿付其所欠房租,尚欠部分应予以注销。对于房东起诉租客的具体情况,可以结合实际的矛盾纠纷原因来进行处理,涉及到起诉的相关材料,应当根据诉讼过程中涉及到的诉讼请求来进行合法的认定,如果提供的证据不确定的,那么可以导致无法进行起诉处理。



相关内容:

·房产过户原房主来不了怎么办
    房产过户原房主来不了怎么办 一、房产过户原房主来不了怎么办? 房产过户原房主来不了的话可以委托别人代办,卖房子的时候,出卖人是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出卖人需要向被委托人出具授权的委托书。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权利人(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权属登记。 第十三条 权利人(申请人)申请登记时,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单位或者相关人的有效证件。 代理人申请登...


·婚后购买的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购买的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第一、在没有夫妻签署婚内财产约定的情况下,由夫妻出资,婚后购房,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第二、如果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则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第三、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房产可以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双方...


·父子房子过户需要哪些手续?
    现在很多年轻人的住房都是父母给予的,父子之间房屋过户分为赠与过户和买卖过户。实际上,双方通过赠与过户的方式比较多,因为会省去大笔的税费。那么父子房子过户需要哪些手续?下面我们结合两种过户方式来具体和您讲一讲。 一、父子房屋赠与过户的手续 1、普通赠与过户流程 亲属间房产过户可以通过继承方式或遗嘱继承方式变更房屋权属。 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


·如何判断房屋是违建?拆违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如何判断房屋是违建?拆违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1、两个时间节点前建造的房屋  首先,《土地管理法》于1986年经审议通过,并于1987年正式实施。该法规定农村居民建造房屋使用的土地,不得超过省、自治区以及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但是由于法不溯及既往,在1987年之前建造的房屋并没有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限制规定,因而不应当作为违法建筑处理。拆迁部门对1987年之前建造的房屋认定为“违建”的,于法无据,...


·一、私房动迁遗产继承份额的顺序是怎么样的?
    一、私房动迁遗产继承份额的顺序是怎么样的? 法定继承的顺序,就是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次序。被继承人死亡后,并非所有的法定继承人都可以同时继承遗产,而是要按照法律所规定的先后顺序,依法继承。 根据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


·一、期房能做网签备案吗?需要注意什么?
    一、期房能做网签备案吗?需要注意什么?可以做的。1、网签时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预售证,则通常开发商也具有了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这是买房能否办房产证的关键。2、网签时一定要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逐条逐项填写,千万不能马虎。3、网签时一定要注意合同条款中双方所填写的内容中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4、面积确认及面...


·遇到房贷合同诈骗的情形怎么办?
    遇到房贷合同诈骗的情形怎么办?遇到房贷合同诈骗的情形可以采取以下的措施:1、协商变更和解除合同。协商变更,包括对合同的内容进行修改或者补充。协商解除,是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在合同关系有效期限尚未届满前提前终止合同。协商变更和协商解除这种补救措施有其局限性,欺诈方往往予以拒绝,在这种情况下,被欺诈方应当采取其他措施。2、不予履行。不予履行适用于被欺诈方发现已签订的合同不符合法律的规定,对方有欺诈嫌疑...


·房产婚后父母赠与夫妻共同财产吗?
    房产婚后父母赠与夫妻共同财产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给出了明确的答复。其中明确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对于上述条文的适用,首先要明确的一点就是该条是以...


·离婚房产分割男方过错会进行怎样分割对于夫妻离婚系
    离婚房产分割男方过错会进行怎样分割对于夫妻离婚系因为一方过错导致的,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两种观点,一是在分割共同财产时法院直接裁判有过错方少分财产,二是不论是否存在过错都平均分割共同财产。因夫妻一方存在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不影响共同财产的平均分割。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只有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以及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才是法律认定的离婚过错行为,而本...


·现房要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现房是与期房相对的,通常要是开发商在商品房修建完毕,并且已经由施工方交付给开发商之后,再进行销售的房产,就称之为现房。而并不是说开发商认为这是现房就一定是现房,它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那到底现房要具备的条件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现房是什么? 现房是指消费者在购买时已经通过交付标准的各项验收(各地对交付标准没有统一规定),可以正式入住的物业。按国家销售现房的规定,已经盖好的房...


·一、继子是否有房屋继承权?
    一、继子是否有房屋继承权?继子不一定有房屋继承权,如果继子未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而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抚养教育成人,继子对继父或继母也未尽过赡养抚助义务的,则不能视为继子与继父母之间形成了抚养关系,继子就没有法定继承权,不可以继承房产。如果继子与继父母形成了扶养关系,继子就享有法定继承权,可以继承房产。二、继子女有没有继承权的判断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是否可以相互继承遗产,主要看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是否...


·商品房现售的申办流程是怎样的
    商品房现售的申办流程是怎样的 一、什么是商品房现售 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2、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3、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4、已通过竣工验收; 5、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6...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