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合同责任和侵权责任的异同是什么?

合同责任和侵权责任的异同是什么?合同责任和侵权责任的异同主要有:1、构成要件不同。《合同法》 规定的是无过错责任,而侵权行为一般是采用过错责任,仅产品、危险、环境污染、相邻关系等责任为无过错责任。因此,当事人以违约责任为诉讼理由的,无需举证对方有过错;以侵权责任为诉讼理由的,则需证明对方有过错。另外,侵权行为的构成必须以存在损害后果为必要,其所引起的侵权责任也以损害为构成要件,而违约行为和违约责任,与此不同,违约责任除赔偿损失以损害为构成要件外,其余均不以损害的实际发生为其构成要件。2、赔偿范围不同。合同违约责任的损失赔偿额可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如果没有这种约定,依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赔偿损失额应当相当于受害人因违约而受的损失,一般只包括直接损失。而在侵权责任中,赔偿范围原则上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在侵害人格权时,可进行精神损害赔偿;不法造成他人死亡的,其赔偿范围可扩大到死者所抚养人的必要的生活费用等。3、责任方式不同。侵权责任既包括财产责任,如赔偿损失,也包括非财产责任,如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而合同违约责任主要是财产责任,如强制实际履行,支付违约金等。4、免责条件不同。违约责任中除了法定的免责条件外,合同当事人还可以事先约定不承担责任的情况。而在侵权责任中,免责条件或原因只能是法定的,当事人不能事先约定免责条件,也不能对不可抗力的范围事先约定。5、第三人责任不同。违约责任中,如果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合同债务不能履行,债务人首先应向债权人负责,然后才能向第三人追偿。而在侵权责任中,行为人仅对因自己的过错致使他人受损害的后果负责。二、合同违约的分类根据不同标准,可将违约行为做以下分类:(1)单方违约与双方违约。双方违约,是指双方当事人分别违反了自己的合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条条规定: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可见,在双方违约情况下,双方的违约责任不能相互抵销。(2)根本违约与非根本违约。以违约行为是否导致另一方订约目的不能实现为标准,违约行为可作此分类。其主要区别在于,根本违约可构成合同法定解除的理由。(3)不履行、不完全履行与迟延履行。(4)实际违约与预期违约。涉及到双方签订了合同,一般都是达成一致意见后进行认定的,如果一方存在强迫另一方签订合同或者协议的情况下,那么本身就已经构成了侵权行为,那么是不存在法律效力的,具体情况下可以基于实际来进行合法的处理。



相关内容:

·合同法关于合同诉讼的有效期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合同法》同时废止。一、合同诉讼的有效期在一般的合同纠纷中,合同诉讼的有效期限为三年。合同具有很多性质,比如说合同具有复杂性和地域性,也正是因为这两个性质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还有技术进出口合同中,如果对这两类合同存在争议,因而提及诉讼或者是申请仲裁的话,诉讼时效为四年。其他的法律如果对此规定了特别时效的话,则依照其规定。比如说在我国的《海商法》规中规定了货运赔...


·什么是附条件合同 附条件合同分为哪些
    《民法典》中规定的合同类型其实是比较多的,这里面常见的就包括了劳动合同、买卖合同以及租赁合同等等。当然,在有些合同当中,我们发现当事人是约定了条件的,即只有在约定的条件满足之后,合同才会生效。这就是附条件合同,那究竟什么是附条件合同呢?下面就让本站我们来为你解答疑惑。 一、什么是附条件合同 附条件的合同是指第三人在合同中特别约定一定的条件,以条件的是否成就作为合同效力的发生或者消灭的根据。这里所说...


·合肥中介居间合同是否两份?
    合肥中介居间合同是否两份? 一、合肥中介居间合同是否两份 合肥中介居间合同一般是一式两份,但两份必须都是双方正式有效的签名。 二、居间合同的法律特征 居间作为中介的一种形式,其宗旨是把同一商品的买卖双方联系在一起,以促成交易后取得合理佣金的服务。无论何种居间,居间人都不是委托人的代理人,而只是居于交易双方当事人之间起介绍、协助作用的中间人。 1、居间合同以促成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为目的在居...


·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有哪些限制
    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有哪些限制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是指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人按照自己的意思而撤销赠与。由于赠与合同具有无偿性,所以法律允许赠与人任意撤销。由于这种撤销具有任意性,如果不对其加以限制,则等于赠与合同对当事人没有任何约束力,因此,对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有以下几方面的限制:(1)可以任意撤销的赠与合同仅限于一般的赠与合同。(2)撤销必须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做出。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权是指赠与...


·赠与合同是双方法律行为吗
    赠与合同是双方法律行为吗?一、赠与合同是双方法律行为吗? 赠与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它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一般要通过签订赠与合同或口头约定等形式来完成。 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所以,赠与是一种合意、双方的法律行为,它需要当事人双方一致的意...


·终止合同协议书范文
    终止合同协议书范文 终止合同和解除合同是两种不一样的类型,是有一定的区别的,在格式上和内容上都有一定的区别。那么,终止合同协议书范文是什么样的呢?合同终止与合同解除的区别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知识的介绍,供您了解。 一、终止合同协议书范文 终止合同协议书 甲方____与乙方____原于___年___月___日签订的合字第____号________合同,现因 __________...


·法律规定合资开店的合同怎么写?
     一、法律规定合资开店的合同怎么写? 姓 名________________,性 别________________,年 龄______________, 住 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合伙人按上列项目顺序填写) 第一条 合伙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


·融资租赁合同是如何体现的呢?
    融资租赁合同是如何体现的呢? 融资租赁合同的签订是指出租的人根据承租的人对租赁事物的要求和对供货人的选择,出资给供货人购买承租人需要的租赁事物,并租给承租人使用,而承租人则要向出租人每月固定时间分期交付租金,在租赁期间内,租赁物件的所有权都归出租人所有。然而,融资租赁合同应该如何签定呢?接下来就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第二百三十七条 【定义】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


·委托合同与承揽合同有哪些区别
    委托合同与承揽合同有哪些区别1、履行范围不同。承揽合同一般应在承揽人与定作人之间履行,未经定作人的同意,承揽人不得将接受的工作转稼给第三人,即使定作人同意承揽人将工作转给第三人,该第三人也不和定作人之间发生权利义务关系,而只是和承揽人之间发生法律关系。而委托合同则不同,委托合同一般是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与第三人之间实施法律行为,其法律结果是通过受托人的履约行为而在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建立法律关系。2、履...


·合同权利不得转让的情形有哪些
    合同权利不得转让的情形有哪些合同转让本质是一种交易行为,从鼓励交易,搞活经济的角度出发,应当允许大多数的合同权利可以被转让。但是并非所有合同债权都可以被转让。基于社会公共利益以及社会合同相对性的考虑,下列合同债权不得转让:(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合同债权。有些合同是基于当事人之间的特殊信赖关系而产生的,因此其内容仅针对特定的当事人才具有意义,才符合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这类合同一旦转让,将使得...


·买卖合同以及要求履行买卖合同的诉讼费计算是怎样的
    买卖合同以及要求履行买卖合同的诉讼费计算是怎样的 一、什么是买卖合同? 买卖是商品交换最普遍的形式,也是典型的有偿合同。根据合同法第174条、第175条的规定,法律对其他有偿合同的事项未作规定时,参照买卖合同的规定;互易等移转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也参照买卖合同的规定。 二、买卖合同的特征有哪些? 1、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买卖合同的实质是以等价有偿方式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即出卖人移转标的物的所...


·买卖合同到期未续签是自动解除了吗?
    买卖合同到期未续签是自动解除了吗不是的,如果合同到期不续签或不继续履行的情况下,是合同终止而不是解除。买卖合同解除的法定条件是什么(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可以导致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不能按时履行。如供货方甲公司(生产性企业)因天灾造成生产线全部毁损,合同不能履行;部分毁损可以视情况确定为不能完全履行;因天灾也可能导...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