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有哪些情形继承人会丧失继承权

依现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丧失继承权的事由,有以下四种: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也不论是否受到刑事责任的追究,都丧失继承权。这里要注意三点:(1)必须是故意杀人。过失杀人不丧失继承权。(2)不论出于何种动机和原因,只要是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均丧失继承权。(3)只要是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不论既遂未遂,均丧失继承权。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继承人为争夺遗产杀害其他继承人的行为,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主观上有杀害其他继承人的故意,且具有争夺遗产的目的。二是客观上实施了非法剥夺其他继承人生命的行为。在具体把握时,应注意:(1)继承人杀害的对象是其他继承人。继承人杀害其他继承人,是指继承人实施剥夺其他继承人生命的违法犯罪行为。这种行为的主体为继承人,只要是继承人实施该杀害行为,不论是直接杀害还是教唆他人实施杀害行为,均可构成。但继承人的配偶或其他亲属独立实施杀害行为的,不发生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后果。继承人杀害其他继承人既包括法定继承人杀害遗嘱继承人的情形,也包括遗嘱继承人杀害法定继承人的情形;既包括后一顺序的继承人杀害前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也包括前—顺序的继承人杀害后一顺序的继承人,还包括继承人杀害同一顺序的继承人。总之,只要继承人所杀害的是我国法律规定的法定继承人范围以内的人,就为继承人杀害其他继承人的行为。(2)继承人杀害其他继承人的目的是为了争夺遗产。这是构成该行为的主观要件。继承人杀害其他继承人不是为了争夺遗产,而是为了其他目的,出于其他的动机,其虽会受刑事责任的追究,但不能因此而丧失继承权。即使因继承人杀害了其他继承人而使继承人实际上可以多得到遗产的,只要继承人杀害的动机和目的不是为了争夺遗产,其继承权也就不因此而丧失。但是,只要继承人为了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不论其杀害行为既遂或未遂,也不论其是否被追究刑事责任,均丧失继承权。3、遗弃或者虐待被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是指依法负有法定义务且具有扶养能力的继承人,对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被继承人,故意不履行扶养义务的行为。遗弃行为不限于积极的行为,消极的不作为也可构成。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的,均丧失继承权,而不问其是否被追究刑事责任。但是,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以后确有悔改表现,而且被继承人生前又表示宽恕的,可不确认其丧失继承权。虐待被继承人,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生前对其以各种手段进行身体上或者精神上的摧残或折磨。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的,并不都丧失继承权;只有虐待情节严重的,才丧失继承权。因此,正确认定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的行为是否为情节严重,是确认继承人是否丧失继承权的关键。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是否严重,可以从实施虐待行为的时间、手段、后果和社会影响等方面认定。但是,只要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不论其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其是否被追究刑事责任,均丧失继承权。如同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的情形一样,如果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虽情节严重,但以后确有悔改表现,并且受虐待的被继承人生前又表示宽恕的,可不确认其丧失继承权。但是如果只有继承人的悔改行为,被继承人生前未表示宽恕,或者虽被继承人生前表示宽恕,但继承人并没在悔改表现的,则继承人仍丧失继承权。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遗嘱是被继承人生前做出的于其死亡后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是被继承人生前对自己的财产做出的处分决定,是被继承人按照自己的意愿处置其合法财产的法律形式。因此,任何人不能代替被继承人设立遗嘱,任何人不能非法改变被继承人生前的意愿。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受法律的保护。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都是违法的行为。所谓伪造遗嘱,是指继承人以被继承人的名义制作假遗嘱。所谓篡改遗嘱,是指继承人改变被继承人所立的遗嘱的内容。所谓销毁遗嘱,是指继承人将被继承人所立的遗嘱完全破坏、毁灭。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被继承人的遗嘱,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所谓“情节严重”,是指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侵害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难的。继承权的丧失于继承开始时即发生效力。丧失继承权的法定事由既可发生于继承开始前。也可发生在继承开始后。但因继承权的丧失是使继承人失去继承的资格。因此,继承权的丧失应于继承开始时即发生效力。



相关内容:

·继承权丧失的概念是什么意思?
    继承权丧失的概念是什么意思? 一、继承权丧失的概念是什么意思? 继承权丧失就是丧失作为继承人的资格,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都丧失继承权。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继承人杀害其他继承人,既包括法定继承人杀害遗嘱继承人的情形,也包括遗嘱继承人杀害法定继承...


·我国民法典中遗产的范围是怎样的
    我国民法典中遗产的范围是怎样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公民可继承的其它合法财产包括有价证...


·一、继承财产算夫妻共有财产吗?
    一、继承财产算夫妻共有财产吗?视情况而定。在婚姻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所继承或接受遗赠而取得的财产,属双方共同财产。如夫妻一方或双方所继承的其去世父母的遗产,又如结婚时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但是,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指明某项遗产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或赠与人在赠与合同中确定某项财产只赠给夫或妻一方,这种情况下,法律应当尊重被继承人和赠与人的意愿,夫妻一方继承的遗产和接受的赠与物不能作为夫妻双方的...


·外孙女属于法定继承人吗?
    外孙女属于法定继承人吗? 一、外孙女属于法定继承人吗? 不是属于法定继承者。法定继承人的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


·父母可以继承子女遗产吗?
    父母可以继承子女遗产吗 赡养父母对子女而言是应尽的义务,而父母年迈而接受成年子女的扶助赡养也是老人的权利。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子女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也即父母有权与被继承人的子女、配偶(如果有的话)共同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而且,父母在继承子女遗产时大多已年迈多病,应保护父母继承遗产的合法权利,同时对于非法侵犯老人继承权的人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


·继子女有继承权吗?继子女是否可以代位继承?
    子女享有继承权,那么继子女呢,是否也同样享有继承权呢?而且继子女是否可以代位继承?这是一个相对复杂的法律关系,下面就跟着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继子女的继承权的问题吧。 一、什么是继子女? 继子女是指是指丈夫与前妻或妻子与前夫所生的子女。 二、继子女是否享有继承权? 继子女享有继承权,且继子女继承继父母的遗产,不妨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双方都有继承权。 三、什么是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是和本位继承相对应的...


·应该怎么办理股权继承
    ?股权继承是指自然人股东死亡后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行使股东权利的制度,不过股权被继承后需要办理相关手续才可以确认其股东资格,那到底当事人应该怎么办理股权继承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应该怎么办理股权继承 按照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1、股权的继承应包括股东资格 《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这就在立...


·继承人的继承权什么时候丧失?
    继承人的继承权什么时候丧失?继承权丧失的情况主要有:(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都丧失继承权。(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继承人杀害其他继承人,既包括法定继承人杀害遗嘱继承人的情形,也包括遗嘱继承人杀害法定继承人;既包括第一顺序人继承人杀害第二顺序继承人,也包括第二顺序继承人杀害第一顺序继承人。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


·孙子什么时候可以代位继承
    孙子什么时候可以代位继承?爷爷去世后孙子可以代位继承,但代位继承有严格的条件限制,适用代位继承的条件须具备以下条件:1、代位继承只能适用于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不适用代位继承。2、被代位继承人只能是被继承人的子女。3、被代位继承人等于被继承人死亡,死亡包括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如果被继承人的子女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则其应该继承的遗产份额转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这不是代位继承而是转继承。4、...


·不可继承的财产具体包括哪些
    在实际继承公民遗产的时候,最好先搞清楚究竟法律中规定哪些财产是可以继承的,而不可继承的财产又有哪些。这样才能比较顺利的完成遗产的继承。那到底不可继承的财产具体包括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不可继承的财产具体包括哪些 遗产,作为一种财产,继承人可依法继承,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的遗产都可以继承,除上述法律规定的范围以内的遗产可依法继承外,下列遗产不能继承: 1、与被继承...


·发生转继承的条件是什么
    在遗产继承中,有的时候可能是遗嘱继承,有的确实代位继承、转继承等等,不同的继承,当然发生的条件不同,那么这其中发生转继承的条件有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发生转继承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转继承的发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继承人也相继死亡,才发生转继承;2、只有继承人在前述的时间内死亡而未实际取得遗产,而...


·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都放弃继承权怎么办
    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都放弃继承权怎么办 一、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都放弃继承权怎么办? 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都放弃继承权的话遗产就归国家所有,我国《继承法》第32条作了明确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无人继承的遗产,无论归国家所有或为集体组织所有,死者生前所欠的债务,应首先从遗产中清偿。对债务的清偿也同样适用限...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