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招童工判刑吗,判几年

招童工判刑吗?虽然我们知道,单位违法招录童工的行为是违法的,但此时是否会涉嫌构成刑事犯罪呢?如果构成,那么又该如何对使用童工的单位进行处罚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招童工判刑吗,判几年
虽然,我国法律禁止用人单位违法招录童工,但对于单位一般使用童工的行为,并不构成刑事犯罪,因此也就无所谓判刑的问题了。所以,单位招录童工的一般行为并不犯法,也就不会被判刑。但要是用人单位招录童工,并且安排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的话,情节严重的会构成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此时,就需要对单位进行相应的刑事处罚,也就是判刑了。
二、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怎么处罚
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的,或者从事高空、井下作业的,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规定,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的处罚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立案标准
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者从事高空、井下劳动,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1、造成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伤亡或者对其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2、雇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三人以上的;3、以强迫、欺骗等手段雇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危重劳动的;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关于用人单位招童工判刑的问题,我们就为您介绍到这里。一般情形,单位违法招录童工的行为,并不构成刑事犯罪,因此也就不会构成犯罪。但如果单位雇佣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的话,则就有可能涉嫌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这个时候就会对单位判刑。



相关内容:

·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是怎样的
    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是怎样的 在工作中,难免会和公司产生劳动争议,假如与公司产生了劳动争议那么就要通过司法机关进行仲裁,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那么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有哪些?下面我们给您整理了一下有关这方面知识。 一、 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下列纠纷,属于《劳动法》第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


·用人单位可以向员工收取押金吗
    用人单位可以向员工收取押金吗一、用人单位可以向员工收取押金吗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和第十四条分别规定了禁止收取员工押金和违法收取押金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明确要求用人单位不得向劳动者收取押金和各种形式的风险担保金,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


·建设单位什么时间扣工程质量保证金?
    建设单位什么时间扣工程质量保证金? 建筑工程是需要交纳质量保证金的,建筑工程万一出现质量问题时,由保证金负责进行维修,而工程质量保证金是可以退还的,但要符合法律规定。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建筑工程质量保证金提留的时间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确定,但一般是从工程款支付时开始预留的。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


·不属于自己工作岗位发生工伤算工伤吗?
    不属于自己工作岗位发生工伤算工伤吗 一、不属于自己工作岗位发生工伤算工伤吗 1、只要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相关的事情都可以算工伤。和员工是否在自己特定的岗位上是没有太大关系的。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


·房建钢筋分项工程质量怎么控制?
    房建钢筋分项工程质量怎么控制? 中国城市化发展不断加速,房地产发展迅速。在建筑工程中,钢筋分项工程是影响结构安全的主要工程,对房屋结构的影响比较大,对于工程现场的工程监理师来说,钢筋分项工程质量是监理工作的重点之一。那么对于房建钢筋分项工程质量如何控制,下面我们简单和您聊一聊。 —、原材料的控制 钢筋作为“双控”的材料,按《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中5.2...


·一、简单劳动合同范本是怎么样的?
    一、简单劳动合同范本是怎么样的? 甲方(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名称 用人单位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联系方式 户籍所在地 实际居住地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在遵循合法、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辞职吗
    法律规定用人单位需要在用工关系建立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那要是在尚未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劳动者是否可以辞职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辞职吗 有下列13种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


·分公司盖章劳动合同是有效的吗?
    分公司盖章劳动合同是有效的吗? 一、分公司盖章劳动合同是有效的吗? 如果分公司是经过工商注册的合法分支机构,公司有总公司的授权,且该劳动者就在该分公司工作,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这样总公司也是认可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劳动...


·怀孕女性享有哪些劳动权益
    女性由于生理结构与男性不同,因此在生活工作中很多时候都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尤其是在女性怀孕的时候,不仅不允许男方提离婚。同时在工作方面,也是享有相应的劳动权益的。那究竟怀孕女性享有哪些劳动权益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怀孕女性享有哪些劳动权益 1、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2、女职工在哺乳期内,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


·一、员工的误工费和营养费由谁出?
    一、员工的误工费和营养费由谁出? 1、误工费属于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的范围之内。 2、但保险公司承担误工费,受害方必须要有证据证明。 3、误工费的计算标准: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


·员工主动离职劳动仲裁还能不能申请
    员工主动离职劳动仲裁还能不能申请主动离职之后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没有超过申请仲裁时效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


·恶意克扣工资有什么责任
    恶意克扣工资有什么责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5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未依照本法规定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在用人单位拖欠或未足额发放劳动者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二、克扣工资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吗可以。公司克扣工...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