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夫妇共同的房屋如何立遗嘱?

夫妇共同的房屋如何立遗嘱?

一、夫妇共同的房屋如何立遗嘱?

夫妇共有住房是一人一半权益,双方各自可以分别立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属于各自那一半权益份额,也可以夫妻俩一起书写遗嘱,指定继承人以后继承全部产权。若仅有一方在世时,对房屋整体进行进行处分,是处分了另一方的财产,是无效的,该部分需要按法定继承处理。

《继承法》:

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第十八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遗嘱公证

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

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

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

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二、申办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

(二)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

(三)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夫妇两人的房子就意味着两个人都有对房子的处置分配权利,而立遗嘱只能对自己的财产进行分配,因此,两人意见不统一的时候应该分开立遗嘱,按各自的意思处理,两人对房子的继承分配意见一样,可以一起书写遗嘱,也可以找人代写,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即为合法有效的遗嘱。


相关内容:

·我国离婚房子价格怎么算?
    我们指导我国的离婚人数在不断的增加,近几年我国的离婚率在不断的高,导致在离婚过程中出现很多的纠纷问题需要去解决,主要的问题是关于财产分割以及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在婚姻法中有详细的规定和说明,还确保双方的利益不受损失,那离婚房子价格怎么算?下面就详细介绍。 离婚房产如何评估价格 1、房产评估是按房屋总值来计算2、若该房屋是仅有的住房,法院是不会支持出售或拍卖房产的,因为基本的住房需求,必须得到保障,离...


·租商品房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租商品房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在工作压力比较大的今天,来到一个自己喜欢的城市开一家属于自己的店是很多人都希望的事情。拥有一家从选房租赁到装修都由自己亲历亲为,充满着自己的气息的店,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情。那么在选择租赁一个满意的房子作为店面时,与房主鉴定租赁合同也是不可避免的。下面主要给您说一下租商品房合同注意事项。 一、商品房租赁注意事项: 1、签署合同时候检验对方的身份证件,并且互相留身份证的复印...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的分割方式是怎样的?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的分割方式是怎样的?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不一定可以分割,具体的分割情况如下:1、婚后父母一方全额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这种情况下,只能视为出资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不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这么分的原因是考虑到我国的国情,父母出资买房,为的是自己的子女能过上美好的生活,倾其所有资助子女买房。如果此时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将...


·离婚房产有贷款怎么办理手续
    在办理离婚时,通常会遇到不少与房产相关的问题。在现今生活中,人们常常通过贷款的形式来购买房子,通过贷款减轻一定的资金压力,等日后再慢慢偿还。但是,这使得在需要办理离婚时会出现其中有的房屋仍存在贷款未还清的情况,由此就引申出了离婚房产有贷款怎么办理手续的问题。下面为您介绍一下这个问题应该如何解决。 离婚房屋过户手续办理流程 1、贷款还清,离婚房产过户: (1)过户资料 ①凭生效后《离婚协议》...


·房抵押登记在什么部门2023
    房抵押登记在什么部门2023 一、房抵押登记在什么部门 房产抵押登记在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在办理的时候需要携带好相关的资料,比如说抵押登记表、房屋所有权证、抵押合同、贷款合同、身份证、评估报告等,同时办理抵押登记还需要审核,因此并不是当天提交申请,当天就能出结果。 1、《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对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规定了法定程序,即先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凭变更后的房屋权证书,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


·夫妻离婚时房产怎样分割
    对很多家庭来说,房产是夫妻共有的最主要的财产了,所以当夫妻双方涉及到离婚的问题时,双方都会要求分割房产,并且都希望能够多分,由此也引发了不少纠纷。那么究竟夫妻离婚时房产怎样分割?请从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夫妻离婚时房产怎样分割 夫妻房产分割情况相当复杂。按照房产的性质,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一)夫妻双方婚后出资获得的房产。 对于这种房产,无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


·上海作为特大城市,房价过快增长一直是人们关心的话题,过快增长
    上海作为特大城市,房价过快增长一直是人们关心的话题,过快增长的房价给外地人定居上海增加了难度。为了规范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上海市陆续出台了一些购房政策,实行了严格的商品房限购政策。那么,上海购房新政策有哪些具体内容?下面我们就给您讲一讲。一、上海购房新政策有哪些具体内容?上海有关部门要求从严执行住房限购政策。提高非上海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保的年限,从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3年内在上海市...


·二手房房产买卖合同毁约后果是怎样的既然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
    二手房房产买卖合同毁约后果是怎样的既然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就不能违约了。如果违约,可能会承担违约责任。《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五百五十八条:债权债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


·租房合同毁约赔偿金怎么支付
    租房合同毁约赔偿金怎么支付 一、租房合同毁约赔偿金怎么支付 (一)如果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租房违约金的数额是由当事人双方通过事先约定而确定的)、则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如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约定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为一个月的租金,那么一旦违约,出租人就可以要求承租人支付一个月租金同样数额的违约金,作为违约赔偿; (二)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变更,约定的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30%的可...


·一、二手房买卖合同解除要面签吗?
    一、二手房买卖合同解除要面签吗?是不需要面签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成立后,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二手房买卖合同。双方也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比如买卖双方可约定如果超过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三十天买方仍未付款,则买卖双方的合同解除。银行面签就是指借款人(连同共同还款人或担保人)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手章及贷款所需费用等到银行签订借据和合同,并进行面谈及...


·买房子需要去国土局办什么手续
    买房子需要去国土局办什么手续 办理土地证需要去土地局领取《土地登记申请书》,办理土地使用证。 购房者在买到商品房后要及时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按照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权利主体一致的原则,还需要办理商品房土地使用证。具体流程如下: 1、购房者在买到商品房按规定办理好房权证后,需携带现房主身份证、房产证、土地证总证复印件、合同、房屋办证的契税发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土管部门申...


·一、房屋买卖没经共有人同意有效吗?
    一、房屋买卖没经共有人同意有效吗? 房屋买卖没经共有人同意是无效的,对于共有财产的处置须经共有人的同意并认可,未经财产共有人同意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存在以下情形都是无效的: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