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一、旅游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什么?

一、旅游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什么?

1、交通部门现场勘查。交警部门对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为检验需要,可以扣留肇事车辆和当事人相关证件。

2、交通部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警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3、交通部门组织赔偿调解。在确认伤者治疗终结或确定损害结果后,如果事故当事人同意进行赔偿调解,交警部门可以组织调解。调解次数一般不超过2次。调解不成,填写《调解终结书》,告知当事人在法定时效期间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不申请调解,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4、向人民法院起诉。委托律师或者自行向人民法院起诉,一般在事故发生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各方可以在法院主持下调解,达成调解协议。调解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判决。

5、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判决的履行义务人没有在判决或调解确定的期限内履行赔偿义务的,原告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执行局向赔偿义务人强制履行赔偿义务。

二、交通事故索赔的步骤是什么?

交通事故后,保险索赔是个较为复杂的过程,交通事故专业律师提醒大家,一定要注意汽车保险索赔程序:

(一)报赔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妥善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路面事故同时还要报请交通部门处理,非路面交通事故(如车辆因驾驶原因撞在树或墙上),应出具证明材料。

(二)出险情况,同时对车辆定损,估算合理费用,并通知车主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处理事故车辆。如车主要求自行修理,应办理自修手续,修理费如超出定损费用,将由车主自行支付超出部分。

对第三者责任的索赔,还应由保险公司对赔偿金额依法确定,并依据投保金额予以赔付。对于保户与第三者私下谈定的赔偿金额,保险公司可拒绝赔付。

(三)赔付规定之全部损失

1、保险车辆发生全部损失后,如果保险金额等于或低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将按保险金额赔偿。

2、保险车辆发生全损后,如果保险金额高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将按出险时的实际价值赔偿。

(四)赔付规定之部分损失

1、保险车辆局部受损失,其保险金额达到承保时的实际价值,无论保险金额是否低于出险的实际价值,发生部分损失均按照实际修理费用赔偿;保险车辆的保险金额低于承保的实际价值,发生部分损失按照保险金额与出险时的实际价值比例赔偿修理费用。

2、保险车辆损失最高赔偿额以保险金额为限。

(五)赔付时间在车辆修复或自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保户应持保险单、事故处理证明、事故调解书、修理清单及其他有关证明到保险公司领取赔偿金。如与保险公司发生争议不能达成协议,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发生了交通事故后也是有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在造成人员伤亡后需要将受害人及时的送至医院进行救治,同时事故的责任方也是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的,一般情况下会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以及伤残赔偿金等费用,具体会根据造成伤害的具体情况以及双方协商确定。


相关内容: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直接如何处罚?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直接如何处罚?交通事故发生后,根据事故责任人主观过错的程度不同,可能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也就不同。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交通事故的发生给受害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责任人首先要承担赔偿受害人损失的民事责任,这种责任根据过错大小可以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机动车一般都有第三者责任保险,发生交通事故后,在赔付问题上,保险公司有先予支...


·交通肇事后救助完后离开算逃逸吗
    交通肇事后救助完后离开算逃逸吗在发生交通肇事后,当事人应该先转移到安全的地带,然后才是想办法进行伤员的救治和财产的抢救,这样才能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那之后肇事者需要承担的责任可能相对就要小一些。那实践中如果交通肇事后救助完后离开的是否构成逃逸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交通肇事后救助完后离开算逃逸吗从客观上,造成交通事故后在将被害人送往医院救治后,之后又拒绝接受调查,逃避公安机关寻找的,应...


·建筑工程合同备案提交的资料?
    建筑工程合同备案提交的资料有哪些 一、建筑工程合同备案提交的资料有哪些 1、《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原件; 2、合同正式文本一式4份原件; 3、合同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的,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承包人为外地企业的,应提交承包人资质证书以及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证书复印件(核原件); 5、招标工程,应提交招标文件和“建设工程招标(发包)程...


·引发交通事故的因素有哪些
    交通事故的发生,往往是因为驾驶者的不小心或违章行为造成的。现实中,我们了解清楚引发交通事故的因素有哪些,其实对事故的预防是有所帮助的。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引发交通事故的因素有哪些 1、心理因素:司机本身的思想情绪处于苦恼、忧虑、愤怒、激动时,会产生心理急燥、思想混乱、精力分散、反应迟缓等不良表现。美国学者曾调查了392名发生了交通事故的司机,有20%是在...


·一、交通事故后对方伤好不出院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后对方伤好不出院怎么办?交通事故对方伤好了不出院肇事者可以要求其出院,协商不成,拒付医药费,让对方到法院起诉,根据法院的判决赔偿。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要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受害人死亡的,还要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二、交通事故赔偿范...


·在马路上飙车违法吗
    犯法,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的,处二千元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情节严重时,将构成危险驾驶罪,处于罚金及拘役的刑罚;如果飙车致使人员重伤、死亡及公私财物重大损失的,还将构成交通肇事罪,将会处于拘役或有期徒刑的刑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


·醉驾是一种对自己对他人不负责任的行为,妨碍社会公共安全和交通
    醉驾是一种对自己对他人不负责任的行为,妨碍社会公共安全和交通秩序。很多人为了应酬,酒后开车,构成醉驾行为,甚至造成交通事故,对他人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造成损害。那么,醉驾的案底可以消除吗?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与您分享一下。 一、醉驾的案底可以消除吗? ? 只有刑事处罚才进入档案留下案底,不可以消除,具体可到公安部门查询。 案底就是受过刑事或者行政处罚后,执法机关对被处罚人...


·无牌驾驶摩托车怎么处罚
    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第九十五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扣留机动车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可及时退还机动车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第九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


·你知道高空坠物砸车要报警吗?
    你知道高空坠物砸车要报警吗?在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见高空坠物的人,我们也经常在新闻中看见因为高空抛物砸伤行人,砸死路人,砸坏汽车的案例,很多人会问,高空坠物砸车要报警吗?这些天降横祸到底应该由谁来赔偿?下面我们就给您逐一的讲解一下。一、高空坠物砸坏车,车主该如何维权?如果不能查明是哪一家丢的东西,可以把一栋楼的局面全部都告上法庭,连坐赔偿,这个在我们国家是有先例的。  根据相关法律,从建筑物中抛掷...


·校车超员处罚标准是什么?
    校车超员处罚标准是什么?我国现在是法治化社会,人们的在生活中都能使用到法律来解决自己的问题纠纷,保障自己的权益,校车安全是一个需要关注的问题,校车超员是近年来比较严重的一个问题,这属于我国法律禁止的行为,一旦发现就要受到法律的严厉惩罚。那么校车超员处罚标准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校车超员怎么处罚 对于校车超员,一般是按照客车超员的规定进行处理的。1、客车超载扣分标准: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


·交通事故股骨颈粉碎性骨折是几级伤残
    交通事故股骨颈粉碎性骨折是几级伤残 出现交通事故的时候造成人员受伤的,当事人进行必要的治疗后,可以申请伤残的鉴定,所以股骨颈粉碎性骨折是几级伤残要做伤残鉴定才能确定。 二、交通事故处理注意事项 1、出事后立即报警,以固定证据,分清责任。 2、及时申请法院对事故车辆进行财产保全,以防肇事者提车后转移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扣留的事故车辆在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应当通知当事人...


·骑车撞死人属交通肇事罪吗?
    骑车撞死人属交通肇事罪吗?这里说的骑车通常是指非机动车。之前,我们了解到行人也是有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的。那么如果是骑着非机动车撞死人了,此时是否也能构成交通肇事罪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该罪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范畴,因此,有人认为非机动性交通工具不足以危及不特定或多数人的生命、健...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