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诈骗罪没拿到钱成立诈骗吗?

诈骗罪没拿到钱成立诈骗吗?诈骗罪没拿到钱也是成立的,诈骗后没有分到钱不影响诈骗罪名的成立。事实上,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犯罪嫌疑人涉嫌诈骗罪的,并不是说明其必然就一定诈骗到钱,或诈骗成功后,必须分到钱,只要犯罪嫌疑人实施了诈骗行为,就涉嫌构成诈骗罪了。1、诈骗由于其他原因未能得手的,构成诈骗未遂罪按照《刑法》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换而言之,诈骗者已经着手实行诈骗行为,只是由于诈骗者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获取财物的,构成诈骗未遂罪。诈骗未遂罪,也是需要根据案件情况,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如罚款、判刑等。2、诈骗得手,但由于分赃不均而未分到钱的,依然构成诈骗罪(既遂)。在实践中,诈骗得手后,由于内部分赃不均、赃款少等各种原因,犯罪嫌疑人没有分到钱是常有的事情,但这不影响其构成诈骗罪。只要犯罪嫌疑人参与了诈骗,实施了诈骗行为,且已经得手的,就构成了诈骗罪(既遂),就需要受到刑法的处罚。说白了,就是犯罪嫌疑人是否构成诈骗罪,与其有没有分到钱无关,只要参与诈骗、实施了诈骗行为,就涉嫌诈骗罪。二、诈骗未分到钱的该怎样处罚?根据《刑法》规定,犯诈骗罪的应该根据案情如下处罚:(1)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如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4)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但通常情况下,只有团伙诈骗犯罪,才存在分钱问题,而诈骗得手后未分到钱的,往往都是“马-仔”等不重要的小人物。要是这种情况的,根据《刑法》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而从犯是应当从轻、减轻甚至免除处罚的。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诈骗罪的相关认定和处理情况,应当严格基于实际的违法事实来进行办理,在诈骗行为成立的情况下,就可以以诈骗罪来进行判决处理,具体情况下可以按照上述法律规定,结合实际造成的诈骗事实来判决处理。



相关内容:

·故意伤害罪有哪些加重情节
    故意伤害罪有哪些加重情节有两种加重情节:1、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2、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二、故意伤害罪既遂与未遂的认定根据我国刑法理论,区分既遂和未遂以是否具备刑法分则所规定的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为标准。故意伤害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符合犯罪主体要件的行为人,在伤害故意支配下实施了伤害行为,造成他人...


·我国刑法关于单位犯罪的规定、处罚原则是什么
    我们都知道,如果一个人违法犯罪之后,被称为犯罪嫌疑人,但是如果是单位整体或者公司、企业内部整体的犯罪,则被称为单位犯罪,更多的则是团体犯罪。那么你知道我国刑法关于单位犯罪的规定及处罚原则是什么吗? 一、我国刑法对单位犯罪的规定 刑法第31条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处罚原则 (一)单位犯罪的...


·故意毁坏财物罪可以撤案吗?
    故意毁坏财物罪可以撤案吗?故意毁坏财物罪可以撤案,行为人故意损毁损坏他人的财物,包括公私的财物。构成故意损坏财物罪的要素有两点,一是行为人的年龄已经达到要负刑事责任,二是行为人自己具备刑事责任的能力,符合这些要求的自然人可以构成故意损坏财物罪。二、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立案标准第三十三条[故意毁坏财物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


·侵占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侵占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侵占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所有权。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1)要有通过正当、善意、合法的手段,持有他人财物的行为。这是构成本罪的重要前提,也是本罪区别于其他犯罪的重要特征。如果不是通过正当、善意、合法的手段持有该财物即持有该...


·抢劫罪的概念是怎样的 怎么认定抢劫罪
    有些时候,行为人在实施抢劫行为时,抢劫的财产数额不大,也并没有造成严重的人身伤害,例如一些青少年仅仅是为了恶作剧而强索他人财物。对于这种情况,一般认为行为人的这些行为由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而属于一般的违法行为,并不构成抢劫罪。那究竟法律中规定抢劫罪的概念是怎样的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抢劫罪的概念是怎样的 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


·寻衅滋事罪判刑是怎样的
    寻衅滋事犯罪中行为人的动机往往是为了满足耍威风、取乐等不正常的精神刺激或其他不健康的心理需要。这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因此是要对行为人进行处罚的,那么该如何对寻衅滋事罪判刑呢?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一、寻衅滋事罪判刑是怎样的 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


·组织卖淫罪的行为手段包括哪些
    组织卖淫罪的行为手段包括哪些一、组织卖淫罪的行为手段包括哪些 1、组织,是指发起、建立卖淫集团或卖淫窝点,将分散的卖淫行为进行集中和控制,并在其中起组织作用的行为。例如,将分散的卖淫人员串联组合成一个比较固定的卖淫集团,将咖啡厅、歌舞厅、饭店、旅店、出租汽车等组织成为卖淫或者变相卖淫的场所,等等,即属于比较常见的组织卖淫行为。 2、策划,是指为组织卖淫活动进行谋划布置、制定计划的行为。如为组织卖淫...


·强奸罪的有效报案时间是多长时间?
    强奸罪的有效报案时间是多长时间? 一、强奸罪的有效报案时间是多长时间? 法律中对于受害人的报案有效时间没有具体的限定,法理上只要在法定的追诉期内都是可以报案或提起控告的。 案件的追诉时效根据最高刑罚来确定,强奸罪的最高刑法为死刑,因此追诉时效为20年。 司法机关在定罪量刑的时候,都是需要有效的证据的,否则就不能对嫌疑人定罪处罚,案发时间与报案时间跨度越大,对办案(调查取证)带来的难度就越大...


·常州市走私毒品罪量刑标准
    毒品的危害程度人人都知道。由于毒品存在很大的暴利,因此实践中很多人不惜为此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我国刑法中就规定了很多毒品方面的犯罪,其中就有走私毒品罪。今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常州市走私毒品罪量刑标准的内容,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犯罪,在下列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具有《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五种情形之一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


·诈骗罪的无罪辩护点有哪些?
    诈骗罪的无罪辩护点有哪些?1、主观意图不是出于诈骗(1)行为人有真实的还款行为,具备还款能力,且不存在逃逸、隐匿财产等行为的,不能认定其主观上的非法占有目的;(2)行为人与相对人存在民事纠纷,采取占用他人财物的不当手段以实现权利,该行为不妥甚至可能涉嫌其它犯罪,但不能据此认定行为人对财物的非法占有目的;(3)民事借贷纠纷、民事欺诈与诈骗罪的区别,罪与非罪的区分关键,即行为人主观上不具有“非法占有目...


·根据法律规定投毒是否成立犯罪中止?
    根据法律规定投毒是否成立犯罪中止?根据法律规定投毒是不成立犯罪中止,认定犯罪中止标准如下,(一)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犯罪结果的情况下,自动作出的不继续犯罪或不追求犯罪结果的选择。首先,行为人明确认识到自己能够继续犯罪或实现犯罪结果;其次,中止行为的实施是行为人自动作出的选择;再次,中止犯罪的决意必须是完全的、无条件的、彻底的,不是部分的、有条件的或暂时的...


·刑法修正案六关于金融诈骗的规定有哪些
    现在金融公司到处都是,每天电话不停,基本都是金融的推销。有的公司还行,平台相对安全,但是有一部分金融公司是那种皮包公司,这种公司每每在不知不觉中倒闭了,很多客户大量欠款就被携带走了。针对这样的情况,刑法修正案六关于金融诈骗有哪些规定。下面我们带您来学习一下相关的内容。 刑法修正案六关于金 融诈骗 有哪些 1、将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修改为 “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