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哪些?《合同法》第128条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合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向仲裁机构中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1)和解。和解是当事人因合同发生纠纷时可以再行协商,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就争议的事项达成一致,从而解决纠纷的方式。和解是当事人自由选择的在自愿原则下解决台同纠纷的方式,而不是合同纠纷解决的必经程序。当事人也可以不经协商和解而直接选择其他解决纠纷的途径。(2)调解。凋解是在第三人的主持下,通过运用说服教育等方法来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纠纷。调解有两种方式一是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当事人发生合同纠纷,可以向纠纷当事人所在地或者纠纷发生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二是行政调解。主要特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居中对合同当事人的纠纷进行调解。申请行政调解的纠纷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申请人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具体的调解请求和事实根据;符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案件范围的规定。但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或者已经向仲裁机构申请裁的。从及一方要求调解另一方不同意调解的,调解申请不于受理。 双方当事人接受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当事人即应当按照调解协议书履行各自的义务。由于调解协议书不具有法律强制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不能就此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可以采用其他方式来解决争议。(3)仲裁。仲裁是发生合同争议的双方当事人,根据争议发生前或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将纠纷提交仲裁机关进行裁决并解决纠纷的方式。仲裁具有“准司法”性质,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履行。(4)诉讼。诉讼是合同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如果没有仲裁协议,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对合同纠纷依法予以处理。这是解决合同纠纷的最常见方式。合同纠纷经人民法院审理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调解书必须履行,拒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综合上面所说的,对于合同出现了纠纷那么处理的方式有四种,对于双方首先要进行和解或者是调解,不行的情况之下就可以走法律的程序,这都是可以得到法律支持的,所以,自己的权益就要懂得自己保护,利用属于双方最好的方式来进行解决。



相关内容:

·劳动合同违约由谁赔偿
    法律对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是作出了严格规定的,更多时候是由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可是很多人还是不清楚,劳动合同违约由谁赔偿,具体如何赔偿。接下来,我们就为您一一解答。 一、劳动合同违约由谁赔偿 虽然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不多,但如果是因为劳动者确实违约的话,那么其还是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至于劳动合同违约由谁赔偿的问题,按照法律规定都是由违约方对另一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二、劳...


·没有提前通知就辞退员工代通知金怎么赔偿?
    没有提前通知就辞退员工代通知金怎么赔偿? 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前一个月通知的,以给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替。 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合同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的。 代通知金,即代替通知金,是非法律用语,《劳动法》中没有“代通知金”的概念。是指用人单位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的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前一个月通知的,以给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替。 按照《劳动...


·劳务派遣工伤赔偿责任怎么确定
    劳务派遣工伤赔偿责任怎么确定 通过劳务派遣建立的用工形式,劳务派遣单位与实际用工单位对劳动者的损害负有安全连带保障责任,在劳动者因公负伤产生的损害赔偿,如果用人单位缴纳了工伤保险,则保险依法保险和支付相应的费用由劳务派遣单位和实际用工单位连带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


·如何办理工伤认定的手续
    在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时候,除了要准备好相应的认定材料外,同时也要搞清楚具体的手续是怎样的,按照规定的手续来办理,那么才能比较顺利的获得认定结果。究竟现实中该如何办理工伤认定的手续呢?这是很重要的问题,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如何办理工伤认定的手续 1、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审...


·单位工程质量标准分为哪几个等级
    单位工程质量标准分为哪几个等级 一、单位工程质量标准分为哪几个等级? 国家颁发的《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理标准》规定,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均分为“合格”与“优良”两个等级 1、合格 (1)保证项目必须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 (2)基本项目抽检的处(件),均应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规定; (3)允许偏差项日抽枪的点数中,建筑工程有70%及其以上、达筑设备安装工程80...


·工程质量保险被保险人与投保人是什么?
    工程质量保险被保险人与投保人是什么保险涵盖各个行业,自然也包括工程质量方面,通常情况下都是由工程的施工方为施工建筑投保,这是为了转移工程质量问题风险。保险通常又分为投保人、被保险人以及受益人,三者的权利义务不一样,那么在工程质量保险被保险人是否就是工程的委托方呢。 一、工程质量保险被保险人 投保人是交钱的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可以是同一人,投保人和受益人也可以是一个人,就是给自己给自己交钱买保险。被...


·《劳动合同法》实施的意义
    我国《劳动合同法》促进用人单位重视与职工劳动保障方面的内容,有利于减少劳动纠纷。其实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地位是不平等的,劳动者属于弱势群体,为了保护劳动者,《劳动合同法》的很多规定都向劳动者有所倾斜。下文是《劳动合同法》实施的意义,请您阅读了解。 《劳动合同法》实施的意义 1、有利于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新《劳动合同法》详细规定了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以及解除的法律责任,在更大程度上保...


·工伤补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工伤补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不属于。 一方因工伤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亦即个人财产。这是因为一方工伤的补偿款,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身体受到伤害的一种补偿,不能等同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正常收入,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当然,如果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所得的工伤赔偿款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就应按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


·员工在脱密期,用人单位是否可以进行调岗?
    根据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与其在劳动合同或者在保密协议中,就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通知期以及提前通知期内的岗位调整,劳动报酬做出约定,提前通知期不得超过六个月。故在脱密期用人单位可以在提前通知期内进行岗位调整。...


·劳动合同自然终止有没有赔偿
    劳动合同自然终止有没有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或者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二、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 1、补偿数额(1)经济补...


·企业拆迁如何赔偿员工?有什么标准
    企业拆迁如何赔偿员工?有什么标准 政府对企业用地进行征用时,会涉及到企业拆迁。一般情况下,企业拆迁会有一段时间停止营业,或者也有可能导致企业的倒闭。那对于企业中的员工来说,企业拆迁如何赔偿员工?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分析一下这个问题。 一、企业拆迁需要对员工进行补偿吗 企业拆迁如果是迁移到新的地址,可以和员工协商继续履行合同,如果企业发生倒闭,则可以依据以下条款来解决: 依据《劳动合同法》 ...


·有哪些情形不属于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有哪些情形不属于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我国法律没有直接规定不属于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二条工伤职工或其供养亲属在享受工伤待遇期间,出现了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①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如工亡职工的子女已长大成人参加工作等;②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如工伤职工已经康复需要重新进行劳动能力鉴定;③拒绝治疗的;④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二、工伤待遇与民事赔偿是否能同时...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