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如何区分各种效力类型的合同 如何区分各种效力类型的合同?

如何区分各种效力类型的合同

如何区分各种效力类型的合同?

(一)有效合同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合同生效的条件是: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二)无效合同

无效合同“是相对有效合同而言的,它是指合同虽然成立,但因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共利益,因此被确认无效。”并由此而推断其主要特征有:

1、违法性;

2、无效合同的不得履行性;

3、无效合同自始无效;

4、无效合同自然无效,无须当事人主张而可由法院或仲裁机构主动审查。

(三)效力待定合同

主要包括三种情况:

一是无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和限制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必须经其法定代理人的承认才能生效;

二是无权代理人以本人名义订立的合同,必须经过本人追认,才能对本人产生法律拘束力

三是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权利而订立的合同,未经权利人追认,合同无效。

(四)可撤销合同

一般认为,可撤销合同的主要原因是:

1、缔约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这其中包括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等情形。嗯

2、合同是否撤销必须由享有撤销权的一方当事人提出主张时,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才能予以撤销,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一般是不能依职权主动来予以撤销的。这一点似乎更有强调的必要。

3、合同在撤销前应为有效。由此可见,合同的效力可以是多种形式,生活中常见的是有效合同,但有不少合同纠纷是基于后三种合同效力形式而产生的。

签合同之前当然应该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制度,以确保自己跟对方签的这份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签的合同是无效的,那不管之前为了签合同付出了多少的代价,这份合同也是可以不履行的。


相关内容:

·入职一个月内签合同?
    在生活中,工作时都会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但是现实中仍有一部分的公司并不签署合同,逃避法律责任。根据我国的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需签订劳动合同,必须在劳动者入职一个月内签合同。入职时签订劳动合同应注意什么?下面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一、入职一个月内签合同? 刚入职的员工一般要在一个月之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1、如果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则有可能面临支付双倍工资...


·贸易合同诉讼有效期是多久?
    贸易合同诉讼有效期是多久?贸易合同诉讼有效期是三年,但是贸易行为一般都与经济活动有关,故而很多的贸易合同的有效期都是比较短的,若是由于签署了此类合同,但是之后对方不能按期交货等违约事项,其诉讼有效期一般是两年,在此期间内没有提出诉讼请求,会被认定为是不想起诉。二、贸易合同纠纷怎么解决1、调解优点是它能够及时、彻底地解决民事权益争议,提高办案效率,减少诉讼成本。调解也是目前我国法院运用的最多的一种处...


·上班半个月,还没签合同,可以自离吗?
    上班半个月,还没签合同,可以自离吗? 一、上班半个月,还没签合同,可以自离吗 上班半个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并没有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上班一个月后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就是违法行为。所以建立劳动关系半个月没签订合同的,不能擅自离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


·合同没签辞职可以随时辞职吗?
    合同没签辞职可以随时辞职吗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为不定期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区别是什么
    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区别是什么?1、构成条件不同。合同成立的条件包括: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订约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至于当事人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则在所不问,它着重强调合同的外在形式所表现。合同生效的条件主要有: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以及符合法定形式。2、法律意义不同。合同成立与否基本上取决于当事人双方的意志,体现的是合同自由原则,合...


·合同诈骗罪和合同纠纷有什么不同
    各位知道合同诈骗罪和合同纠纷之间有什么不同之处吗?实践中,合同纠纷在达到一定标准后,就有可能变成合同诈骗罪。当然变成了合同诈骗罪,那么就是构成刑事犯罪了。接下来,我们整理相关资料,马上为您解答上述问题。 一、合同诈骗罪与合同纠纷如何区分 合同诈骗犯罪往往与合同纠纷交织一起,罪与非罪的界限容易混淆。要划清它们的界限,大体有三种情形: 1、内容真实的合同。即行为人是在有实际履行能力的前提下签...


·监护人签订合同有效吗?
    监护人签订合同有效吗法定监护人替被监护人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这是因为被监护人或者是未满十八岁,或者因病等因素。不具备或不能行使民事权利的,那么监护人可替代被监护人行使民事权利,包括签订合同。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违反此规定的,法定监护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未成...


·刚刚签了合同毁约怎么办
    刚刚签了合同毁约怎么办1、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在我们接触到的案件中,许多当事人根本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违约责任条款,或者虽然有约定,但是这种约定不明确,不具有可操作性。比如“一方违反合同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因为违约金是当事人预先约定的违约给付,不以实际损害作为前提条件。也就是说,不管是否发生了损害,只要有明确约定,违约方就应当支付违约金。特别是在没有损害的情况下,通过约定违约金,可以对违约方进行法律...


·天津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有哪些要点?
    天津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有哪些要点? 一、天津市技术合同登记条件有哪些? 1、注册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的企事业单位。 2、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应由技术开发合同的研究开发人、技术转让合同的让与人、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合同的受托人提出认定登记申请。(合同卖方(乙方)进行登记) 二、登记所需材料是什么? 1、技术合同原件一式三份。 2、加盖公章及财务专用章的“技术合同技术性收入核定表”一式三份...


·预告解除买卖合同的规定是什么?
    预告解除买卖合同的规定是什么?预告解除买卖合同的规定是提前通知卖方,或者是买方自己即将要解除劳动合同,然后关于解除买卖合同的一些具体事项作出一定的商量。二、预告解除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主要是:(一)劳动者医疗期满后仍然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举证责任。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里需要...


·我国倒签合同的效力
    我国倒签合同的效力合同是交易活动中最重要的一种文书,与此同时,合同又包括了很多种类。因此很多人对于合同的认识是混乱的,特别是比较少见的合同,比如倒签合同。那么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倒签合同的效力问题。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一、我国倒签合同的效力倒签合同是指合作双方在合同签订生效之前已经开始实际履行合同项目合作,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或在合同履行完毕后补签合同的现象。在某些情况下,双方当事人按照诚实守信...


·法律对于加强合同履行管理的是有什么规定
    法律对于加强合同履行管理的是有什么规定 合同履行管理的是加强合同管理的措施: 一、增强合同风险防范意识 在项目管理中,没有风险的合同是绝对没有的。过去,企业在合同谈判和签订中,由于合同风险防范意识不强,而对合同条款分析、审核不严,掉入一些合同陷阱,给企业造成了难以挽回的损失。为此,必须增强合同风险防范意识。 二、增强全员合同管理意识 在施工过程中,只有加强合同管理,增强全员的合同管理意识...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