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公证父亲立遗嘱把房产给儿子费用怎么收?

公证父亲立遗嘱把房产给儿子费用怎么收?

一、公证父亲立遗嘱把房产给儿子费用怎么收?

遗嘱公证费用各地不尽相同,遗嘱公证收费大约在100元-400元之间。遗嘱在立遗嘱人去世后生效,继承人需凭遗嘱办理继承权公证,凭继承权公证书到房管局转名。继承权公证费按办理继承时房屋价值的2%收取。

二、继承权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在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时申请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一)法定继承应提交: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委托书应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监护人代办应提供监护人的证明材料和本人的身份证件;

2、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介绍信,说明办何公证,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关系以及有关的家庭情况;

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法定继承人中已死亡的要提供死亡证明,宣告死亡的应提供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

4、被继承遗产的产权证明;

5、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

6、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7、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应到公证处发表声明放弃,在外地发表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应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

(二)遗嘱继承应提交:

1、前款应提交的1至5项的证件及材料;

2、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有效遗嘱;

3、有遗嘱执行人的,提供执行人的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在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遗产是公民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主要包括: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有价证券、履行标的为财务的债权等。

2、被继承人的遗产状况应清楚,例如有无典当、抵押、是否共有的情况,遗产现在何处,由谁保管,产权应没有争议。

3、法定继承子女应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4、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应亲自到公证处做出意思表示。

5、办理遗嘱继承权公证,事先要审查遗嘱是否有效,遗嘱继承人和遗产有无变化,如有下列情况,应按法定继承办理:

(1)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2)遗嘱继承人先于立遗嘱人死亡的;

(3)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4)遗嘱无效部分涉及的遗产;

(5)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6、遗嘱继承权公证应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遗嘱人未保留上述继承人遗产份额的,处理遗产时,应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财产,所剩余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继承人的原则处理。

综合上面所说的,立遗嘱是属于公民所拥有的权利,如果在立遗嘱时不公证的话,那么是不会产生任何的费用,但如果要公证就会收取一笔公证费用,具体是多少就要看当地的收费标准,所以,在处理之前就要多咨询一下,公证之后的遗嘱是更具有法律的效力。



相关内容:

·父母的房产立遗嘱后如何过户?
    父母的房产立遗嘱后如何过户? 一、有遗嘱的房产如何过户? 首先要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然后到公证处办理遗嘱继承公证,公证通过之后则可以去当地的房产局办理房产过户了,需要准备房产证户口本,被继承人死亡证明等证件。 二、到公证处 (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遗嘱继承权公证。 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


·没有立遗嘱的房屋如何继承
    没有立遗嘱的房屋如何继承按照法定顺序进行遗产。1、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有的房产所有权人为了避免继承人在日后可能会因争夺房产而产生纠纷,在生前就将房产权交给继承人,如分给某个或各个子女,这也是合法的行为,但这不是继承,因为这时继承还没有开始,而是生前的赠与行为。2、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能作为继承...


·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的协议都包含哪些内容?
    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的协议都包含哪些内容?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商品房的需求量也是越来越大。房屋买卖对于大多数人都是大事,而一些房屋合同对房屋的具体细则都没有明确标注。这时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的协议作为平衡购房者的合法权益的合同尤为重要,下面我们就带你了解一下此合同都包含哪些内容,和详细的范本。 购房补充协议怎么写? 购房者和开发商的信息是不对等的,因为购房合同一般都是格式合同,合同范本中需要...


·一、二手房房东私自搬家具违约规定是什么?
    一、二手房房东私自搬家具违约规定是什么?二手房房东私自搬家具违约规定是需要对此承担起违约责任,比如说按照合同当初的约定的违约金来进行支付,具体的违约的责任是按情形如下所述。(一)出卖人将房屋直接卖给第三人。如果出卖人将房屋另外卖给了第三人,但未办理过户手续,根据法律规定,原买房人有优先过户的权利,可以向法院请求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如果出卖人将房屋另外卖给了第三人,并已办理了过户,那么出卖人就已经...


·不是所有的物品都可以买卖,比如说有一些房屋就不能进行买卖。根
    不是所有的物品都可以买卖,比如说有一些房屋就不能进行买卖。根据法律的详细规定,到底购房者不能购买的房屋包括了哪些呢?而在房产交易中,大多数都是发生在城市的私房购买上,而为了避免发生购房纠纷,购房者要购买城市私房需要注意什么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不能购买的房屋包括了哪些 具有下列情况的房屋买卖将受到限制: 一是违法或违章建筑(如集体所有土地上兴建的房屋); 二是房屋使用权...


·买的房被查封了怎么救济
    在生活中,有很多的购房者,在购买二手房时不注意查询房屋的产权问题,也不注意房屋是否有抵押等这些二手房买卖的常见问题,结果导致自己购买的房屋被依法查封。那对于买方来说若其买的房被查封了怎么救济呢?具体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买的房被查封了怎么救济 如果在购买二手房过程中,购房者没来得及产权变更登记,所购二手房就因房东涉诉而被查封。购房者应当向实施查封的法院咨询查封原因和查封金额,并可向法院...


·收房意味着购房者的购房行为不再是一纸合约,而是能够真实的搬入
    收房意味着购房者的购房行为不再是一纸合约,而是能够真实的搬入自己花大价钱所购买的房屋中居住,从法律角度来讲,其实也就是转移了二手房的占有,但现实中收房也是有需要注意的事项,那到底二手房收房时有哪些注意事项呢?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二手房收房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1、二手房收房注意事项:告知电表状况。在房屋交接验收时,买家必须亲自查验电表有否移动、改装、线路走向是否正常等,同时保留交房日上个月份已...


·在我国离婚孩子房子怎么判决
    我国的房价,一直是广大老百姓们街头热议的一个话题。房价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实在是望尘莫及,尽管如此,在结婚的时候无论如何都会买一套房子,很多夫妻在结婚的时候会直接将房子的产权登记在孩子的名下。但是毕竟结婚以后的事情谁都无法预料,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在我国离婚孩子房子怎么判决的问题。 一、在我国离婚孩子房子怎么判决? 一方面,根据有关房屋产权管理的规定,只有在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并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人...


·如何解决商品房预售纠纷
    如何解决商品房预售纠纷 一、如何解决商品房预售纠纷 正确处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必须针对不同性质的纠纷采取不同的原则: (一)标的权利瑕疵纠纷及其处理。 标的瑕疵在商品房预售纠纷中占有相当比例,常见的标的权利瑕疵问题和质量瑕疵问题。标的权利瑕疵主要是抵押问题和权利证书,有如下三种处理方式: 1、已经交付并办理产权登记的房屋如果仍存在抵押,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提供担保或要求退房; 2、已付清房...


·买房对于许多人来说是一件较为较为关键的事
    买房对于许多人来说是一件较为较为关键的事,那么,如果买房子签什么合同,对于许多人来说商业交易的产生肯定会需要合同的签订,所以对于买房来说合同的签订是买房合法化的象征,一旦购房合同签订就意味着自己的行为已经受到有关法律的保障,对于自己权益的维护有着积极的意义。 购房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平等、自...


·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的条件是什么?
    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的条件是什么?1、房屋主体质量不合格购房者在验收房屋的时候发现房屋主体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可以拒收房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从而导致房屋不能交付使用,或者交房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有关机构核验后属不合格的,购房者有权申请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并可申请出卖方赔偿损失。2、房屋面...


·房产如何过户最省钱?
    房产过户您都知道是什么意思,就是将房产法律上的主人变成另一个人,这一过程中一般需要缴纳一些费用,那么房产如何过户最省钱呢?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来告诉您房产如何过户最省钱。 一、房产过户的方式 房产过户的方式有三种: 1、以出让的方式办理过户,也就是以买卖的方式按照交易的程序去办理过户。 2、以赠与的方式办理过户,先办理赠与公证,然后办理房产评估作价和房产鉴定,最后办理过户。 3、是...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