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土地使用证分几种有何种区别?

土地使用证分几种有何种区别?我国颁发的土地证书主要有三种:1、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县级人民政府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认所有权。2、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县级人民政府对集体所有的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确认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证和集体土地使用证存在不少区别,包括如下:1、所有者不同:集体土地使用证归集体所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归国家所有。2、使用者不同:集体使用证土地使用人一般是该村集体的村民或企业。国有土地使用证使用人可以是任何单位和个人。3、土地用途不同:集体建设用地只用于建设村民或村集体生产、生活所需的用房,国有建设用地可用于居住、工业、商业、娱乐、办公、旅游、绿化景观等建设(用途广泛)4、使用权类型不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类型为拨用宅基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出让、租赁、授权经营等5、使用年限不同:集体建设用地没有使用年限国有建设用地有使用年限(划拨土地除外)。二、申请国有土地使用证的程序是怎样的?1、土地登记申请(1)有关宗地来源的政府批复及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许可证。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形式进行操作程序中有效性的相关土地权属材料。(2)因买卖、继承、赠与等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提交买卖、继承、赠与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和公证书,原土地使用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书。2、地籍调查对土地登记申请人的土地采取实地调查、核实、测量、绘制宗地草图及红线图。查清土地的位置、权属性质、界线、面积、用途及土地使用者的有关情况。并要求宗地四周邻居界线清楚,无争议,确认后签字盖章。3、土地权属审核土地登记机关对土地使用者提交的土地登记申请书、权属来源材料和地籍调查结果进行审核,决定对申请土地登记的使用者土地权属是否准予登记的法律程序。4、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综上所述,土地使用证分为几种,包括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等,国有土地及集体土地使用证在用途、使用年限、使用证办理程序、办理对象等方面不同,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需要是农村户籍居民,而国有土地使用证对户籍没有要求。



相关内容:

·牡丹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牡丹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


·河北地方公路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费的规定
    河北地方公路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费的规定 《河北地方公路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费的规定》 第一条 根据《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 本暂行规定适用于本省境内地方投资的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公路建设用地(包括新建、改建和养护工程,以及取土、挖砂、采石用地),乡级以下公路用地的补偿、安置费标准,由县级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条 各级交通部门应按规定,向县、市计委...


·最新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最新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最新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根据《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晋政发[2013]22号)文件规定,我们将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的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各位网友: 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的土地共分为四类:   一类区片范围:丘陵区   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53240...


·老人死后土地归谁继承?
    老人死后土地归谁继承? 一、老人死后土地归谁继承? 老人死亡之后土地不归任何人继承;个人对土地仅拥有使用权,并不拥有所有权,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因此老人去世后,宅基地并不是老人的遗产,并不能依法发生继承。但集体经济组织并不收回这一土地使用权,老人原拥有的宅基地使用权,归本户内余下的人员共同享有权利。 二、法定继承的相关内容有哪些?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 ...


·法律上仙桃土地使用权归谁管?
    法律上仙桃土地使用权归谁管法律上仙桃土地使用权归,是由当地的土地局负责管理的。在土地使用权归属不明或发生归属争议的情况下,首先应通过土地使用权确认,明确土地使用权归属之后,才能确定谁是真正的土地使用权人,才能确定请求权行使的主体。土地使用权确认在中国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文件中,被称为土地确权。不论称谓如何,实质上都是对土地使用权归属的确认。土地确权是中国《土地管理法》中很重要的一个法律环节。土地使用...


·在我国土地使用证怎么换名字
     在当下以土地开发形成的各种市场资源成套配置也是引发了各种日益尖锐的人地矛盾,可这些矛盾大多都是人们对于土地资源方面的相关政策不太清楚。比如土地使用证怎么换名字?土地使用证更换名字得携带房屋买卖合同,到测绘和评估公司出具相关材料,然后到发证部门直接申请变更就行了。 一、在我国土地使用证怎么换名字? 1、签订土地合同:买方办好房权证后,还要和原土地证使用者签订土地过户合同,之后带身份证、房产...


·年最新湖北省广水市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湖北省广水市征地补偿标准湖北省广水市土地共分为四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应山办事处。 补偿标准:耕地:46000元/亩;菜地:55200元/亩;果园:50600元/亩;茶园:50600元/亩;精养鱼池:50600元/亩;林地:32200元/亩;未利用地:23000元/亩。 二类区片区片范围:广水办事处。 补偿标准:耕地:39000元/亩;菜地:46800元/亩;果园:42900元/亩;茶园:...


·土地使用权股权转让合法吗?
    土地使用权股权转让合法吗? 在企业收购公司,或者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时候,有些人会认为,股权已经转让给了新的股东或者公司,那么原公司和股东名下的土地使用权也是一起转让过去的,因此无需再进行另外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程序,那么这种土地使用权股权转让合法吗?对此我们按法律规定作出了解析。 一、 土地使用权股权转让并非一个概念 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


·土地使用40年后怎么办?
    土地使用40年后怎么办? 在当今这个社会,土地的重要性对于中国人来说不言而喻,土地的问题一般都会涉及到房产的问题,两者紧密联系。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土地使用具有时间限制,那么就会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说土地使用40年后怎么办?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土地使用40年后怎么办这个问题以及与其相关的一系列事项。 一、40年产权房和70年产权房有何不同? 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 ...


·土地使用权是否可以公开
    土地使用权是否可以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化话题已经有很长时间,随着政府信息的公开化,人们的政治生活变得更加便利,能够快速的得知政府最新的政策,能够让我们第一时间对政策进行理解实施,让政策能够真正的被人们所体会到。近期土地使用权是否可以公开的话题也被很多人锁畅聊。那土地使用权是否可以公开呢? 土地出让合同可以公开查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审理涉及国...


·现今离婚必须在当地离吗?
    现今离婚必须在当地离吗登记离婚可以到当事人双方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办理。《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办离婚手续的程序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二)、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三)、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民法典关于登记...


·合同成立的地点为哪里?
    合同成立的地点为哪里?1、一般规定。《合同法》第34条规定: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工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2、书面合同的成立地点。《合同法》第35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二、合同的成立需要的条件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