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对于老板毁约合同怎么赔偿?

对于老板毁约合同怎么赔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二、公司支付违约金要注意哪些?1、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后,如果对方坚持继续履行合同,应继续履行,如果确定已无能力履行,则应赔偿对方损失;2、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应按"财务管理规定"的经费项目中开支,不得计入成本,接受违约金的一方,应首先将此款用于弥补企业因对方违约而造成的经济损失;3、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不能用自行扣压对方货物及款项的办法来充抵违约或赔偿金。违约责任不能单方确定,要经双方确定,或由仲裁机构及人民法院确定。三、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有哪些?1、用人单位提出,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5、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依法裁减人员的;6、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依法裁减人员的;7、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8、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9、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10、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而终止劳动合同的;11、因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综合上面所说的,老板毁约就代表着此情形是属于用人单位的过错必定就会承担相应的赔偿;但对于赔偿的标准就结合劳动者实际的情况来进行计算,这是需要由双方协商才能确定的,如果协商不成的话,那么就可以直接向劳动部门进行投诉。



相关内容:

·没有合同客户要求赔双倍定金可以吗?
    没有合同客户要求赔双倍定金可以吗?没有合同客户要求赔双倍定金,如果有证据证明合同真实性是可以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zhi国担保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dao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专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属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二、主张双倍定金赔偿的条件是什么?1.定金合同合...


·合同撤销权起诉状范本是怎样的
    合同撤销权起诉状范本是怎样的 合同撤销权起诉状范本 民事起诉状 一、案由:撤销合同条款 二、诉讼当事人: 原告:? 族, 年 月 日生, 身份证号码: 手机: 家庭住址: 被告: 建造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电话: 三、诉讼请求: (一)请求撤销《关于办理房产证的承诺》中为办理《房产证》设置的不能实现的附条件(即:在 成功办理...


·有关于保管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有哪些
    有关于保管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有哪些?在片平常的生活之中,我们有事会将自己暂时没有地方放的东西交由他人保管,这些有时时很常见、价值较小的东西,但是有时候就会有一些比较贵重的东西会交由专门的人或某个集团公司来保管,这时候,我们双方就会签署一份保管合同了,有时候因为各种原因会造成合同的纠纷,这次我们就来了解一下有关于保管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有关于保管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1、如约定诉讼管辖法院,只能约定由...


·合同成立未生效有什么法律责任 一、合同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合同成立未生效有什么法律责任 一、合同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合同成立的条件是合同订立的双方当事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合同是基于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而成立的;合同中没有违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的条文。如果合同符合上诉的三个条件,该份合同就成立有效。 法律依据: 依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第二十五条:承诺生效时...


·要式合同何时成立?
    要式合同何时成立?我国对要式合同有相关规定,要式合同要以书面合同的形式来确立,而且要式合同的成立要满足相关的规定。只有满足条件,要式合同才会成立、生效。那么要式合同何时成立?要式合同成立与生效的区别是什么?下面,就让我们来详细介绍一下!一、要式合同何时成立?要式合同成立时间书面合同成立的时间,有两种情况:1、法律或者当事人对合同成立的程序无特别规定或约定的,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


·承租人违约出租人如何解除租赁合同应该怎样办理
    承租人违约出租人如何解除租赁合同应该怎样办理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


·合同法抗辩权法条的规定是什么?
    合同法抗辩权法条的规定是什么 我们都知道三种抗辩权的形式分别有三种,分别是同时履行抗辩权,先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合同法关于同时履行抗辩权也是有具体的规定的。同时履行抗辩权主要是为了保护双方的合法利益,合同法抗辩权法条中对于同时履行抗辩权的的规定是什么? 一、概念规定 《合同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


·买卖合同无约定违约金该怎么处理
    买卖合同无约定违约金该怎么处理现代社会总会涉及到买卖关系,买卖双方将想要约定的内容写入到合同之中,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您更多关心的是买卖合同之中的违约条款。假如买卖合同无约定违约金应该怎么办呢?我国的法律又是怎样进行规定的呢?下面请跟着律师一起了解。一、合同法规订中没有对买卖合同中违约金的存在进行强制规定,即违约金不是买卖合同的必要组成部分。违约金可以分为两种,即法定违约金和约定违约金。法定违约...


·租赁合同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租赁合同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合同法》 第二百一十二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二百一十三条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二百一十四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


·赠与合同是双方法律行为吗
    赠与合同是双方法律行为吗?一、赠与合同是双方法律行为吗? 赠与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它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一般要通过签订赠与合同或口头约定等形式来完成。 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所以,赠与是一种合意、双方的法律行为,它需要当事人双方一致的意...


·法律允许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
    法律允许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法律允许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的,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的区分还有如下意义:义务的内容不同。在有偿合同中,当事人所承担的注意义务显然要较无偿合同中之注意义务为重。主体要求不同。订立有偿合同的当事人原则上应具备完全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行为能力人即使未取得法定代表人的同意也可以订立一些纯获法律上利益的无偿合同。二、什么是有偿和无偿合同?有偿合同,是指...


·变更合同除斥期是多久?
    变更合同除斥期是多久? 一、除斥期间的含义。 除斥期间,又称预定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权利预定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不行使权利,预定期间届满,便发生该权利消灭的法律后果。 《合同法》第47条(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