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企业的经营不善,可能会导致企业破产。企业破产,肯定会存在 由于企业的经营不善,可能会导致企业破产。企业破产,肯定会存在着很多债务,有时候会涉及到拖欠职工工资的问题。对于大部分的企业职工来说,他们并不知道企业破产了欠职工工资怎么办?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相关规定 公司破产后,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
·公司解散后如何清算? 公司解散后如何清算? 我们都知道,公司与公司之间的竞争是非常激烈的,因此就有很多小的公司由于各种原因而出现解散的情形,这是一件让人非常惋惜的事情,但是我们也要注意,一旦公司解散,还要涉及到清算的问题,否则公司在工商局是无法进行注销的,那公司解散后如何清算呢?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公司解散后如何清算 一、成立清算组 1、公司权力机构决议 公司权力机构(股东会或董事会)在公司解散事由出...
·股东股权质押公司破产怎么办? 股东股权质押公司破产怎么办?股权质押,通俗点讲是权利质押的一种,为了更好的落实我国的担保制度。可是,股权质押也是有风险的,比如,如果遇到股东股权质押公司破产怎么办?有什么好的处理方法吗?下面,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一、股东股权质押公司破产怎么办一般情况下,股东及法人的要承担组织破产清算的法律责任。有限公司股权质押应当在记载在股东名册,适用《公司法》股权转让的相关规定,即质押权人可以...
·宣布破产要哪些条件2023 宣布破产要哪些条件我国破产法对破产原因界定为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所谓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是指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丧失清偿能力而无法偿还的客观经济状况。其内容包括:(1)债务人明显丧失清偿能力,不能以财产、信用或能力等任何方法清偿债务;(2)债务人不能清偿的是期限已经届满、债权人已提出清偿要求的债务;(3)债务人对全部或主要债务不能清偿处于持续状态;(4)不能清偿的债务不限于金钱债务。值...
·妨害清算罪刑事附带民事责任的表现形式是怎样的 妨害清算罪刑事附带民事责任的表现形式是怎样的? 如果有人对破产企业的产物进行隐匿的话,或者在一些债权人的债权还没有到达约定的还款期限的时候,就直接将相关的债务给清尝了的话,这样的行为是会损害到相关的债权人的合法的债权的,这时候是要负责人的,那么妨害清算罪刑事附带民事责任的表现形式是什么样的? 妨害清算罪是指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伪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
·清算基金财产分配顺序是什么? 清算基金财产分配顺序是什么?关于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顺序的问题,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二、破产财产的司法解释...
·破产重整期限是多久? 破产重整期限是多久? 在很多市场经济国家,都会采用一种制度,来拯救和帮助可能或者已经具有破产原因但是仍然有不可估量价值的公司,这种制度存在在我国的《企业破产法》中,称为破产重整。下面和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破产重整吧。一起了解下破产重整期限是多久,破产重整的程序是什么。 一、破产重整期限是多久 我国《企业破产法》并没有对破产重整的时间作出规定。一般来说,重整的时间通过重整计划确定。在重整过程中,...
·破产清算的程序时间是什么? 破产清算的程序时间是什么? 在当代社会,竞争十分的激烈,优胜劣汰成为商场上生存的法则,很多没有生存能力的企业就会破产,您都知道破产程序有三种形式,包括和解、重整和破产清算。那么,破产清算作为破产程序中的一种什么时候才能提出破产清算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破产清算的程序时间以及与其相关的一系列问题。 一、什么时候才能提出破产清算呢? 破产法设立的重整、和解和破产清算三种程序之间,存在...
·企业破产清算的意义是什么? 企业破产清算的意义是什么?企业破产清算的意义是什么 公司清算的意义就在于公司清算制度是公司走向消亡十分重要的一环。其重要性在于不仅保护了股东的权益、而且保护广大债权人的权益。 1、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建立是人类社会自步入商品经济以来最伟大的创举,是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最强劲的推动力。 现代公司无论怎么改变更新,但是保持巨大吸引力和旺盛生命力的精髓没有改变。那就是公司法人治理的精髓——公司股东以其出资为...
·一、破产案件中买卖不破租赁的适用有效吗? 一、破产案件中买卖不破租赁的适用有效吗?破产案件是不适用于买卖不破租赁的,买卖不破租赁例外的情形总结如下:1.租赁物是动产的。2.先抵押后出租的。3.被查封后出租的。4.租赁物为破产财产,且在破产处理过程中。二、司法解释1、所谓“买卖不破租赁”,是在租赁合同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并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将承租...
·破产财产管辖移送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破产财产管辖移送需要满足哪些条件?(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二)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法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才有权行使审判权,因此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无权审理案件。(三)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这是对移送案件法院的要求,即不得随意移送,只能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二、...
·破产清算股东异议有用吗,申请破产清算的条件是什么? 破产清算股东异议有用吗,申请破产清算的条件是什么在公司无法继续运营下去,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时,公司会被迫进入破产程序。此时会由法院工作人员组成破产清算组,对公司的债权债务进行清偿。除清算获得外,不得进行其他活动,在清算行为结束后,破产清算股东异议有用吗? 一、申请破产清算的条件 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的原因是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一)的规定,债权人申请债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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