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试用期提交离职扣工资怎么办

试用期提交离职扣工资怎么办向劳动监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劳动者试用期内,提前3天停止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结清工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二、试用期辞职要办离职证明吗需要。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而用人单位也要义务为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必须出具的一份书面材料。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开具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离职的时候一定要单位开具离职证明,没有离职证明,就表明你仍然是该单位的员工,社保中心不会受理你的任何请求,无论是主动离职,还是被动离职均需要单位开具离职证明,起码是一份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关系)的通知书。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内容最好明确以下内容:1、本人因…………(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该原因最好写明,便于以后举证。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权益,则可以写个人原因),决定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最迟工作到某年某月某日;2、请公司书面通知(该通知必须有公司印章,否则无效)本人于某年某月某日与某人交接工作,如未接到有效的书面通知,本人将视为公司无需本人交接,由此给公司造成的不便或损失,本人不承担责任;3、请于工作交接之日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之规定与本人结清工资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他相关费用,并向本人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否则本人保留申请仲裁或诉讼的权利。如公司无需本人交接,则于某年某月某日(最后一个工作日)某时(下班时间)前完成以上事宜。劳动者试用期没过就辞职的,用人单位是应当为劳动者开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通知书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开具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而在试用期内,劳动者按照国家规定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申请,也按照单位要求交接了工作,办理了手续的。用人单位也应当按照《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规定,在解除双方劳动合同的时候一次付清工资。



相关内容:

·驾驶员在转弯车道直行算违章吗
    驾驶员在转弯车道直行算违章吗 一、驾驶员在转弯车道直行算违章吗? 在转弯车道直行算违章,属于不按导向车道行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的,处100元罚款、记2分。 二、违章查询方式有哪些? 1、登陆本地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的对外服务网站...


·在我国,醉驾属于很严重的酒驾行为,除了属于交通违章行为外,同
    在我国,醉驾属于很严重的酒驾行为,除了属于交通违章行为外,同时还会被认定构成危险驾驶罪,也就是说此时需要依法追究醉驾人的刑事责任。但究竟怎么样算醉驾呢?在对行为人作出处罚之前,有必要先搞清楚这个问题,下文中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结案的。 一、怎么样算醉驾?醉驾的判断标准是什么 目前司法实践中以血液中酒精含量80mg、100ml作为饮酒与醉酒的分界线。1、按照刑事案件取证的标准,对于有醉驾嫌疑的司机必须...


·交通事故是否判刑的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是否判刑,依据我国道路交通法规定,交通事故应当依据其情节确定是否判刑,事故负主要责任,造成一人死亡或者3人重伤,事故责任同等,造成三人死亡,事故负主要责任,事故造成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上,不能进行赔偿,应当认定为交通肇事罪。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 下列行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交通事故超过60的误工费有没有赔偿?
    一、交通事故超过60的误工费有没有赔偿?可以主张误工费。如果60周岁仍在工作台,确实存在误工损失的话,是可以要求支付误工费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


·一、交通事故赔偿所需资料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赔偿所需资料有哪些 应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 (1)受伤者身份证、户口本、在杭州的居住证明(如果有); (2)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3)门诊病历本; (4)医院住院病历; (5)医疗费发票、后续医疗费证明,残疾辅助器具费发票; (6)关于休息误工的医疗诊断证明、劳动合同、工资单或者收入证明、个人所得税交税证明,扣发工资收入证明(如果有); (7)关于需要护理的证明、护理...


·交通事故赔偿家属护理费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赔偿家属护理费怎么赔偿?1、护理费赔偿标准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2、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3、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


·2023新交规酒驾和醉量刑标准是多少?
    新交规酒驾和醉量刑标准是多少? 新交规酒驾和醉量刑标准: 饮酒驾驶为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酒驾驶为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意见是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醉酒的依据。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醉酒驾驶机动车,...


·一、承租人是否应承担汽车维修期间的租赁费?
    一、承租人是否应承担汽车维修期间的租赁费?不应当承担租赁费。《合同法》第二百二十条、 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据此,租赁期间发生的维修费原则上由出租人支付,但当事人另...


·交通事故异地司法鉴定可以吗?
    我国每年发生大量的交通事故,很多严重的事故会导致人员伤亡,当事人受伤的,在理赔的时候双方会根据伤残鉴定结果确定赔偿金额。那么,交通事故异地司法鉴定可以吗?这个是没有地域规定的,可以在异地做鉴定,下面我们就跟随我们了解下司法鉴定方面的知识。 一、交通事故异地司法鉴定可以吗? 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司法鉴定机构均独立对外履行鉴定职责,形成的鉴定结论属于法律上的证据,各个鉴定机构之间没有级别区分...


·个人房产税每年都要交吗,有哪些内容
    个人房产税是国家针对个人所拥有的房产所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其对象仅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对于农村房屋或者城镇个人住房是不征收的,那么有人会问,个人房产税每年都要交吗,还是买的时候一次性交清呢?关于个人房产税,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一、 基本介绍个人房产税是以个人所拥有的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现行的个人房产税是第二步利改税以后开征的,1986...


·怎样确定交通事故诉讼管辖法院?
    交通事故发生后,有时会在公安机关的主持下达成调解,但是有时却调解不成,走上诉讼的道路。提起交通事故诉讼,首先面临的问题就是交通事故如何确定管辖法院,一旦确认管辖法院,法院受理哪些交通事故诉讼?我们将在下文中一一为您介绍。 一、怎样确定交通事故诉讼管辖法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交通事故提起诉讼应当按照下列...


·一、醉驾驾驶他人车辆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吗?
    一、醉驾驾驶他人车辆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吗?醉驾驾驶他人车辆的,他人也需要承担连带责任。醉驾驾驶他人车辆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前款规定的“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