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方解除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单方解除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单方解除合同的注意事项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93、94、95、96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对应当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1、解除合同通知书应规范书写,其内容必须提及法定或者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条款及相应解除权,具体内容应包括: (1)当事人之间订立合同的事实。 ...
·一,出租人书面解除租赁合同的效力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一,出租人书面解除租赁合同的效力满足的条件有哪些(一)一方严重违反租赁合同,严重影响订立合同所期望的目的,另一方解除合同不仅是对违反租赁合同方的惩罚,也是尽量减少损失的一种补救措施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行为。(二)一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履行合同,在允许的合理延长时间内仍未履行合同,造成生效合同因一方的原因无法履行,致一方损失并继续扩大损失。(三)因发现不可抗力致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这...
·签了合同24小时内毁约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签了合同24小时内毁约需要支付违约金吗?需要支付违约金,我国《劳动合同法》对违约金的约定作了严格的限制,除了像上述劳动者接受过单位提供的专业技术培训,或者有竞业限制的协议外,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径自约定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期限的违约金责任,约定无效,劳动者不需向单位支付任何违约金。必须注意的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签了试用期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签了试用期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签合同后,在试用期的,那么可以提前3天申请辞职,办理工作交接后,第三天即可离开公司。公司不批准的,那么及时反映到劳动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注: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
·合同纠纷诉讼举证责任谁承担 合同纠纷诉讼举证责任谁承担 当事人在合同纠纷诉讼中,双方要各自承担一定的举证责任。承担举证责任的一方在待证的事实真伪不明时要承担对自己不利的后果。通俗的说,如果当事人对某一事实承担举证责任的话,如果其所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该事实,那么法官就会推定该事实不成立。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条的规定,合同纠纷案件中举证责任分配如下: 1、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
·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权和法定撤销权有何不同? 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权和法定撤销权有何不同?任意撤销权和法定撤销权的行使应以赠与合同有效为前提,两者既有共性又有区别。在审判实践中,无论赠与人是否提出行使哪一种撤销权,人民法院均应搞清赠与人应当行使何种撤销权。两者的区别有以下三点: 一、两者的法律依据不同 行使任意撤销权的依据是《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而行使法定撤销权的依据则是《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一款。如果赠与人就赠与房产行使任意撤销权...
·最长的法定租赁合同期限是多久 最长的法定租赁合同期限是多久《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第二百一十五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租赁合同订立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但是如果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要采用书面形式,否则视为不定期租赁,双方...
·合同法违约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合同法违约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合同法违约的诉讼时效是:三年。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常见的合同变更类型有哪些 常见的合同变更类型有哪些合同的变更,从其原因与程序上着眼,在我国民法典上可有如下类型:①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变更合同,如债务人违约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履行合同的债务变为损害赔偿债务;②在合同因重大误解、显失公平而成立的情况下,以及合同因欺诈、胁迫、乘人之危而成立又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场合,有权人可诉请变更或者撤销合同,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裁决变更合同;③在情势变更使合同履行显失公平的情况下,当事人诉请变更合同...
·实践合同的法律特征是怎样的? 实践合同的法律特征是怎样的? 第一,实践合同的成立需完成标的物的交付或其他现实给付。实践合同与诺成合同的区别,并不在于一方是否应当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而在于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的行为是否影响合同成立。对于诺成合同而言,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合同即告成立;对于实践合同而言,除需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外,尚需由当事人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合同方能成立。 第二,实践合同成...
·对夫妻共同财产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 对夫妻共同财产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 一、对夫妻共同财产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 对夫妻共同财产无权处分合同是无效的,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处分共同财产的属于无效民事行为。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
·无偿使用是什么合同关系? 无偿使用是什么合同关系?是没有任何报酬的合同关系;因出借人并未获得相应的利益,在无偿使用合同中,其权利义务一般包含以下内容:出借人保证出借物能安全使用,告知借用人出借物存在的瑕疵及使用中应注意的事项;借用人应保证正确使用,因故意或过错造成出借物损害的,应承担赔偿修复的责任,用完后应归还借用物。二、但借用关系在现实生活中不尽相同,法律对相应的责任规定也不尽相同。以机动车所有人将车辆出借给他人为例,其...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Copyright Reserverd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