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夫妻借钱另一方不知情还要一起还吗

夫妻借钱另一方不知情还要一起还吗这还需要看具体的情况。自从《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共同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出台之后,对于婚后一方对外借钱产生了债务,其配偶不知情的情况下,一般是不按照夫妻共同债务进行认定的。不过,若是实际借的钱,确实是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所负担的债务,同时借钱的金额也是在合理范围之内的,那么还是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来处理。二、夫妻中的一方借钱时,应如何打借条1.夫妻双方签字确认。为了防止夫妻一方在借款后,以不知情等为由主张借款并非夫妻共同债务,最好是让夫妻双方在借条上签字,且按照身份证载明姓名签名,并注明身份证号码;2.明确借款用途。因为夫妻共同债务一般是用于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产生的债务,赌博等非法活动产生的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因此,夫妻一方借款时,应注明借款用途,如因购买房屋或购买车辆等需要;3.明确借款方式。目前,借款方式主要包括现金借款、微信转账、银行转账等。尤其是以现金借款时,应当在借条中注明系以现金借款。对于大额借款,则建议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提供借款,并保留银行转账凭证等;4.确定的借款金额。包括出借款项的币种(如人民币、美元、英镑等)、借款金额等;借款金额应当包括汉字大写和数字小写金额,且两者应当保持一致;5.借款时间与借款期限。包括借款的具体日期、借款期限、具体还款时间等;6.确定的利率。利率一般以年利率或月利率体现,但年利率尽量不要超过24%,否则超出的利息不受保护。7.延期还款的责任。如果借款人未按时还款,可要求借款人承担延期还款的责任,但应当在借条上明确,如果借款人未按时还款,则借款人应按照一定的利率标准,承担逾期利息。最高院就夫妻债务出台的司法解释,既是对夫妻双方的保护,也是对债权人的保护,但债权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保障出借资金的安全,一定要学会正确的打借条。在上述司法解释尚未出台之前,按照《婚姻法》第19条中的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除非是夫妻双方有明确的约定,婚内取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而一方在婚内对外借钱的事后,债权人也是知道这样一种约定。否则的话,即使另一方并不知道借钱的事实,也是需要对这样的债务承担责任。不过,在司法解释出台之后,对这类情况做出了另外的规定,可以说加强了对不知情另一方合法权益的保护。



相关内容:

·法人死了债务股东还吗
    需要分具体情况。一、通常情况下,股东对公司的债务不承担责任。法人是法律规定拟制的人,对于股东来说,公司这种企业法人就是别人,别人的债务当然不需要你来承担。二、特殊情况下,股东需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法》第三条公司界定及股东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


·欠债不还法院怎么处理 一、欠债不还法院怎么处理? 1、胜
    欠债不还法院怎么处理 一、欠债不还法院怎么处理? 1、胜诉之后,如果债务人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3、另外债务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他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4、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


·欠钱不还会影响办理证件吗?
    欠钱不还会影响办理证件吗?欠钱不还会影响办理证件,若是债权人向法院提出了限制消费令的请求,那么办理签证等证件的办理可能会受到影响。根据《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九十条 民事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该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法院有权对义务人的高消费、出国、出境作出限制。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出国、出境的措施,适用于执行法院采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


·公司贷款通过购销合同可以借到款吗?
    公司贷款通过购销合同可以借到款吗?一、什么是银行贷款? 银行贷款,是指银行根据国家政策以一定的利率将资金贷放给资金需要者,并约定期限归还的一种经济行为。一般要求提供担保、房屋抵押、或者收入证明、个人征信良好才可以申请。而且,在不同的国家和一个国家的不同发展时期,按各种标准划分出的贷款类型也是有差异的。如美国的工商贷款主要有普通贷款限额、营运资本贷款、备用贷款承诺、项目贷款等几种类型,而英国的工商业...


·银行不发放贷款的情况有哪些
    银行不发放贷款的情况有哪些从《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中了解到,要是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对其发放贷款:(一)不具备本通则第四章第十七条所规定的资格和条件的;(二)生产、经营或投资国家明文禁止的产品、项目的;(三)违反国家外汇管理规定的;(四)建设项目按国家规定应当报有关部门批准而未取得批准文件的;(五)生产经营或投资项目未取得环境保护部门许可的;(六)在实行承包、租赁、合并(兼并)、合作、分...


·免除债务人债务需要什么条件
    免除债务人债务需要什么条件1、债权人免除债务是处分债权的行为,作出免除意思表示的债权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免除行为除非由法定代理人代理或经法定代理人同意,否则不生法律效力。2、债务免除可以附条件或者附期限。附生效条件的免除比如,债权人表示只要债务人在合同履行期归还本金,可以免除利息。附解除条件的免除比如,赠与人表示赠与合同成立后,如果赠与人经济状况恶化,...


·民间借贷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该怎样提出
    民间借贷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该怎样提出民间借贷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该怎样提出关于民间借贷纠纷的管辖权问题,有两种不同的意见。1、民间借贷纠纷不属于合同的范畴,应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向原告所在地起诉不应受理。如已经受理,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就应裁定移送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2、民间借贷纠纷属于合同的范畴,适用《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有关规定。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民间借贷纠纷应...


·合同的终止条款要怎么审查
    合同的终止条款要怎么审查合同的签订包含有很多的步骤,其中对合同的内容的审查是非常重要的步骤之一。合同内容包括了合同的终止条款以及合同的解除条款等等,当事人应该逐一审查。就合同的终止条款和解除条款来讲,当事人在签合同时对于合同的终止条款要怎么审查才好?下文中我们就来为你解答。一、合同的终止条款要怎么审查合同终止是指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其法律后果只发生一个向后的效力,即合同不再履行。《合同法》第91条...


·企业的长期债务包括哪些?
    企业的长期债务包括哪些?企业价值等于其股权融资加上负债,这是简单的公司金融学知识。如此,长期负债的增加自然对企业价值的增长具有一定的正向作用,但是当起超过一定比例便会阻碍公司的发展,良好的确定负债与股权融资的比例便是公司治理的目的。对此,很多人便想了解企业的长期债务包括哪些?企业的长期债务包括哪些?长期负债,又称为非流动负债,是会计分录的内容,是指期限超过1年的债务,1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在资产负债...


·在网上借款还不起怎么办
    在网上借款还不起怎么办网络平台上借的钱一般都不会上央行征信系统,顶多与民间征信系统有合作,如果不想影响个人网络大数据,最好是借钱还上,涉嫌高利贷的平台可与平台协商还本金和合法利息部分,协商不成功,那么可以选择强制上岸,忍受一段时间的暴力催收。但是,千万不要借贷还贷,如此会让借款人陷入恶性循环中,给自己造成更多的麻烦和还贷经济压力。二、网络贷款不还可能有哪些后果1、遭遇罚息和违约金,承担高额逾期费用...


·常见追讨债务的方法有哪些?
    常见追讨债务的方法有哪些 1、和解法: 协商和解是指债权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纠纷。债权到期或即将到期时,债务人暂无能力偿还债务但有还款诚意的,债权人可以就履行债务的期限、方式、数额等同债务人进行磋商,敦促债务人履行债务或签订还款协议。 如果该债权有抵押担保或者有第三人提供担保的,债权人可与抵押人或者保证人进行协商,也可请第三者“牵线搭桥”,使...


·违法发放贷款罪 立案标准是什么
    违法发放贷款罪是一种扰乱国家金融秩序的行为,情节严重者构成犯罪。 违法发放贷款罪的犯罪主体一般为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在认定行为人是否构成此罪的时候,需要考虑到立案标准。如果符合了规定的立案标准,那么此时才构成此罪。那法律中规定的违法发放贷款罪 立案标准是什么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违法发放贷款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规定,银行...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