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实行阶段的犯罪中止的处罚原则是什么? 实行阶段的犯罪中止处罚原则是什么?行为人在犯罪预备的过程中,着手实行犯罪之前而停止实施犯罪行为的,属于预备形态的中止。当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在实行犯罪的过程中中止犯罪行为的,是犯罪实行形态的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对于中止犯,只要其犯罪行为没有实际造成损害结果,则定其罪而免其刑。如果其犯罪行为造成了一定损害结果的,则应当减轻处罚。这体现了我国刑...
·对犯罪中止判什么罪名? 对犯罪中止判什么罪名?犯罪中途停止对犯罪的定性是没有影响的。具体判什么罪名要根据案情和犯罪构成要件来分析。犯罪中止对犯罪的定性并无影响,其影响的只是量刑部分。一般可以比照于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但是具体的罪名要根据案情和犯罪的构成要件来具体分析,与犯罪的停止形态并无直接关系。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犯罪中止存在两种情况:1、在犯罪预备阶段或者在实行行为...
·区分玩忽职守罪和滥用职权罪的依据是什么 区分玩忽职守罪和滥用职权罪的依据是什么 在生活当中,我们常说位高权重。表面上我们看见有些人风风光光的,但是实际上权力越大,所处的位置越重要,那么所需要承担的责任也是比较多的。国家公职人员也是如此,我国既不允许国家公职人员滥用职权,同时也不允许存在玩忽职守的这样一种行为。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区分玩忽职守罪和滥用职权罪的依据是什么? 一、区分玩忽职守罪和滥用职权罪的依据是什么? 这两个罪名最大...
·新刑法对非法猎捕濒危野生动物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新刑法对非法猎捕濒危野生动物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非法猎捕濒危野生动物罪的处罚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346条 单位犯...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既遂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既遂的刑事责任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是指以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为目的,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与他人串通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自买自卖期货合约,操纵证券、期货市场交易量、交易价格,制造证券、期货市场假相,诱导或者致使投资者在不了解事实真相的情况出证券投资决定,扰乱证券、期货市场...
·发现妨害作证罪如何报案? 发现妨害作证罪如何报案?发现妨害作证罪可以直接到案发地公安机关报案,也可以通过信函、短信、互联网等形式报案。而最简单的方法就是拨打110全国统一报警电话。1.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举报。2.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控告。二、妨害作证罪与伪证罪的界限是...
·怎么区别传播性病罪与故意伤害罪 1、侵害的客体不同。传播性病罪侵害的客体是双重客体,即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和他人身体健康,故意伤害罪侵害的客体只是他人的身体健康。2、行为表现不同。传播性病罪必须采取卖淫、嫖娼的行为形式。故意伤害罪则一般采取暴力等行为形式和特定情况下的不作为形式。3、主观故意的内容不同。传播性病罪的故意内容,有的是为了赚取钱财,有的是为了满足淫欲,有的也可能是以卖淫、嫖娼传播性病方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故意。故意伤害罪...
·什么才算非法集资,非法集资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非法集资是一种以侵占他人财物为目的的违法活动,严重损害了公众的财产权益,也危及者国家的经济安全,所以,国家对这种行为的打击力度是很大的。由于很多朋友不了解相关法律知识,不知道什么才算非法集资。非法集资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怎样才算非法集资? 根据《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
·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罪有哪些惩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1.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鼠强等禁用剧毒化学品,危害公共安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原粉、原液、原药制剂50克以上,或者饵料2千克以上的;(二)在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过程中致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损失10万元以上的。2...
·怎么界定醉酒刑事责任能力 行为人在醉酒状态下,意识不清楚此时有可能会做出一些犯罪的行为来。在辩护的时候,有的律师就以此为突破口,认为醉酒的时候是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此时需要对醉酒刑事责任能力进行界定,究竟如何界定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怎么界定醉酒刑事责任能力 我国《刑法》第18条第4款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这就从法律上明确规定了醉酒犯罪应负完全刑事责任。然而在近几年的司法实践中...
·刑法中关于非法供应血液事故罪既遂的量刑规定是什么 刑法中关于非法供应血液事故罪既遂的量刑规定是什么 一、刑法中关于非法供应血液事故罪既遂的量刑规定是什么? 非法供应血液事故罪既遂的量刑标准一般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三十四条 【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
·拘役应该在哪执行2023 被判拘役应该在哪执行拘役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一般只适用于犯罪性质比较轻微的犯罪、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拘役是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而不是像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等刑罚在监狱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表明公安机关是拘役刑的执行机关,具体而言是指县级公安部门。所谓“就近执行”,是指公安机关对于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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