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夫妻借钱一方不知情离婚怎么还

夫妻借钱一方不知情离婚怎么还这还需要看具体的情况。自从《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共同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出台之后,对于婚后一方对外借钱产生了债务,其配偶不知情的情况下,一般是不按照夫妻共同债务进行认定的。不过,若是实际借的钱,确实是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所负担的债务,同时借钱的金额也是在合理范围之内的,那么还是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来处理。二、夫妻中的一方借钱时,应如何打借条1.夫妻双方签字确认。为了防止夫妻一方在借款后,以不知情等为由主张借款并非夫妻共同债务,最好是让夫妻双方在借条上签字,且按照身份证载明姓名签名,并注明身份证号码;2.明确借款用途。因为夫妻共同债务一般是用于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产生的债务,赌博等非法活动产生的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因此,夫妻一方借款时,应注明借款用途,如因购买房屋或购买车辆等需要;3.明确借款方式。目前,借款方式主要包括现金借款、微信转账、银行转账等。尤其是以现金借款时,应当在借条中注明系以现金借款。对于大额借款,则建议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提供借款,并保留银行转账凭证等;4.确定的借款金额。包括出借款项的币种(如人民币、美元、英镑等)、借款金额等;借款金额应当包括汉字大写和数字小写金额,且两者应当保持一致;5.借款时间与借款期限。包括借款的具体日期、借款期限、具体还款时间等;6.确定的利率。利率一般以年利率或月利率体现,但年利率尽量不要超过24%,否则超出的利息不受保护。7.延期还款的责任。如果借款人未按时还款,可要求借款人承担延期还款的责任,但应当在借条上明确,如果借款人未按时还款,则借款人应按照一定的利率标准,承担逾期利息。最高院就夫妻债务出台的司法解释,既是对夫妻双方的保护,也是对债权人的保护,但债权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保障出借资金的安全,一定要学会正确的打借条。在上述司法解释尚未出台之前,按照《婚姻法》第19条中的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除非是夫妻双方有明确的约定,婚内取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而一方在婚内对外借钱的事后,债权人也是知道这样一种约定。否则的话,即使另一方并不知道借钱的事实,也是需要对这样的债务承担责任。不过,在司法解释出台之后,对这类情况做出了另外的规定,可以说加强了对不知情另一方合法权益的保护。



相关内容:

·怎样来打债务纠纷官司 债务纠纷官司该怎样打
    怎样来打债务纠纷官司 债务纠纷官司该怎样打受传统思想的影响,中国人普遍都是厌讼的,但是当人们在面对债务纠纷没有其他选择的时候,最终也还是会选择诉讼,毕竟您都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当事人应该怎样来打债务纠纷官司呢?简而言之,对于债务纠纷官司应该怎样打?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怎样来打债务纠纷官司 1、要确认到底是哪种债务关系。债务从其产生的原因来看,主要由订立合同而来,除此以外...


·残疾赔偿金能否偿还贷款?
    残疾赔偿金能否偿还贷款?可以偿还贷款,残疾赔偿金是对受害人因人身遭受损害致残而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的财产赔偿。由于人身损害造成的残疾受害人致使劳动能力部分丧失或者全部丧失,因而,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以后,会减少或者丧失自己的收入。这种损失,是人身损害的直接后果,是一种财产损失。对于这种财产损失,应当由赔偿义务人进行赔偿。二、 相关法律规定1、我国在1986年制定《民法通则》的时候,基于当时的认识...


·存单质押共有人需要签字吗?民事借贷中的存单质押的风险有哪些
    存单质押共有人需要签字吗?民事借贷中的存单质押的风险有哪些一、存单质押共有人需要签字吗? 婚姻法规定,对于新增家庭负债,配偶有权同意或拒绝,房产抵押也是这样,哪怕存单和房产都是个人名下的也是这样。 存单质押贷款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或存单的到期日;存单质押贷款额度起点一般为 5000元,每笔贷款不超过存单质押价值的90%,最高可达质押价值的95%;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


·欠多少
    欠多少钱可以立案抓人?欠债还钱这是天经地义的事,实际生活中也存在许多因金钱纠纷而走向法庭的情况,很多人也许都欠着别人钱,也许因为金额比较小所以总是不以为然,不按期归还,法律规定欠多少钱可以立案抓人呢?下面,我们根据我国法律,为您详细介绍这个问题。一、欠多少钱可以立案抓人?单纯的钱款属于民事纠纷,一般不会抓人。欠钱不还,不受数额限制,多少都可以起诉;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三年的诉讼时...


·对方欠钱不还联系不上怎么办
    对方欠钱不还联系不上怎么办 一、对方欠钱不还联系不上怎么办? 1、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 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 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


·个人向公司借条范本
    个人向公司借条范本怎么写 某些公司可以提供借款福利给单位员工,只要写一个借条约定相关事项就可以了,大大方便了急需用钱又没有其他门路贷款的打工者,那么个人向公司借条范本怎么写,个人向公司借款的合同又怎么写呢?为你解答。 一、个人向公司借条一般格式 个人向公司借条一般格式 ? 贷款人(出借人):××× 借款人:××× 法定住所及邮编:(实际经营场所及邮编):××××××××× 法定代表人...


·离婚后怎样不承担债务?
    离婚后怎样不承担债务??离婚只要证明夫妻一方所借债务为个人债务,另一方也就可以不承担债务了,一般有以下几点证据可以证明:1、夫妻一方举债中,债权人和债务人明确约定该债务为一方个人债务的,比如在借条中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2、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这样的情况比较少,因为一般情况下夫妻间财产、债务约定...


·怎么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量刑处罚
    怎么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量刑处罚依照刑法第176条的规定,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自然人犯罪的法定刑处罚。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构成要件(一)本罪侵犯...


·非法集资负债人死亡后找谁还钱?
    生活中各种骗局屡见不鲜,其中经济骗局最为常见,在这些骗局中,非法集资是越来越突出的,案件也是频频发生,涉及金额只增不减,引起了社会及政府的广泛关注。如果非法集资人发生意外,如非法集资负债人死亡的情况,那么拿出去的钱找谁还呢?我们在这里向您介绍一下。 1.参与非法集资损失自担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因参与非法集资活动而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


·连带债务的效力包括哪些?
    在合伙制企业中,几个股东出资建立了企业,分享利润,同时,对于企业的欠款,也承担连带责任。这种连带债务在小企业中比较常见。连带债务一旦形成,只要合法,就具备法律效力。那么,连带债务的效力包括哪些?下面我们一起通过本文了解下这方面的知识。 一、连带债务的效力包括哪些? 连带债务的法律构成还应包括其的效力。连带债务的存在必然使其效力发生。连带债务的效力,因其既有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又有债务...


·票据债务人对于票据债权人义务包括哪些?
    票据债务人对于票据债权人义务包括哪些?在银行票据业务中,涉及到出票人、承兑人、受票人等等,这些人也构成了票据债权人和债务人。一般意义上的债务人都承担履行债务的义务,那么票据债务人对于票据债权人义务包括哪些?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这个专业知识。 一、票据债务人对于票据债权人义务包括哪些? 根据票据法的规定,票据债务人承担票据义务的情况包括:1、票据承兑人因承兑而应承担付款义务2、本票出票人因出票而承...


·挪用公款免刑事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挪用公款行为也是在达到了规定的数额或者情节的时候,才能被认定为挪用公款罪,也就是说这样的情况下,才可以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但有些时候即使认定构成此罪也是可以免于刑事处罚的。那么挪用公款免刑事处罚的情形有哪些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廖记吧。 一、挪用公款免刑事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严格适用缓刑、免予刑事处罚若干问题的意见 不具下列情形的,挪用公款进...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