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婚内一方债务离婚由谁负责

婚内一方债务离婚由谁负责

一、婚内一方债务离婚由谁负责

婚内债务分为个人债务和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双方需要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如果是夫或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无需承担还款责任。婚内个人债务主要包括:

(一)约定婚后财产分别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各自所负的债务;

(二)婚后一方经营自己个人财产,其收入归个人所有,在经营中所负的债务。

(三)一方擅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四)一方因继承、接受赠与或分家析产所得财产归一方所有的,由此而产生的债务为夫妻个人债务。

(五)一方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人所负债务。

(六)一方擅自为他人担保所产生的债务。一方未经另一方的同意,不能用共同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七)未经另一方同意,为满足个人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其主要为不在日常家事代理权范围之内支出所产生的债务。

(八)分居期间所负的债务。

(九)双方约定应由个人清偿的债务。

(十)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为一方个人借款的债务。

(十一)一方因个人实施违法行为所负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夫妻离婚后债权人怎么追债

夫妻离婚后债权人主张对方偿还债务的,首先要判断该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

如果是一方的个人债务的话,那么债权人无论夫妻是否离婚,都直接找债务人主张偿还债务即可。

如果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话,那么就算是夫妻离婚后,债权人也可以向夫妻的任何一方主张偿还债务。如果夫妻双方已经在离婚时就该债务约定一方偿还的,那么债权人就可以找指定的一方偿还。

需要注意的是,债权人主张是夫妻共同债务要求偿还的前提是该债务为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借的债务,或者债权人能够举证该债务的确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虽然,在大部分情况下,婚后产生的债务是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随着最新司法解释的出台,也是打破了这样一种认知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中的规定,婚后产生的债务,通常情况下需要夫妻双方共同签字确认,或者一方在事后进行追认,确认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这些情况下才会认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相关内容:

·网贷不还款怎么处理
    网贷不还款怎么处理P2P网贷平台出现还款困难的问题主要表现为提现困难、跑路、停业、经侦介入,投资者应区别以上不同情形,制定维权方案。 1、非诉协商方式解决纠纷 P2P网贷纠纷解决机制应当是多元化的,有时通过协商谈判也可以达到维权效果,而且成本更低。非诉协商的方式,主要是双方或多方谈判,协商结果最后将以双方签订的还款计划固定下来,而为保障该计划的落实,一般会对还款标的新设抵押或担保。适用非诉协商...


·听证条件罚款还是罚没款?
    听证条件罚款还是罚没款??举行听证的条件下,所作的处罚应当是罚没款。罚款是处罚违法者或违反合同者以一定数量的钱被罚款时缴纳的钱,罚没款是指国家行政执法机关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进行罚款、没收非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所形成的收入。罚款只是处罚后只缴纳罚款,罚没款是处罚后不单缴纳罚款,还有将非法所得没收。财政部《关于对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实行预算管理的规定》各级执收、执罚部门和...


·离婚时有共同债务怎么处理
    离婚时有共同债务怎么处理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最为集中的体现夫妻离婚的过程中,一种是在夫妻离婚时进行划分,这种情形又和夫妻采取的离婚方式有关系,如果夫妻是采用协议离婚的方式,则夫妻双方应在离婚协议中明确双方各自应承担的债务,当然这种约定本身,对债权人是没有法律约束力的。如果夫妻是在法院提起离婚,依据婚姻法第41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


·修改过的借条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修改过的借条法律效力是怎样的在民间借贷中,由于很多是熟人借贷或者很多人认为欠条很简单等原因,对借条的书写都不太重视,具体表现就是在书写借条时不小心写错了,就直接在上面修改。那修改过的借条法律效力是怎样的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修改过的借条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借条被改是否有效,关键要看是否构成实质性的影响。对方找人模仿您的笔迹,增加了利息内容。对于增加的利息部分,是无效的...


·恶意拖欠货款执行后果是怎样的?追讨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恶意拖欠货款执行后果是怎样的?追讨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一、恶意拖欠货款执行后果是怎样的?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 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恶意拖欠货款不构成罪,属于经济纠纷,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直接去法院起诉。法院根据证据作出裁判,拖欠着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中拖欠...


·变更法人一个月可以贷款吗
    公司变更法人一个月之后是否可以贷款,主要还是得看银行或贷款机构的规定,公司可以尝试去申请贷款,不过可能大部分银行和贷款机构会拒绝。公司刚刚变更了法人,这些银行和贷款机构可能会觉得公司经营不稳定,也就会发放贷款后风险会比较大。《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


·民间借贷中可以约定高额利息吗?
    民间借贷中可以约定高额利息吗?一、民间借贷中可以约定高额利息吗? 贷款可以附带利息,但是利息超过一定的程度就不受法律的保护,所以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放利息。《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中规定: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超过上述标准的,应界定为高利借贷行为。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


·在我国债权转让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在我国债权转让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债权转让时由谁通知债务人方发生法律效力 尽管债权转让主要在债权人与受让人之间完成,但债权转让并非因此与债务人无关。因为在债权转让生效的同时,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也同时消灭,债权转移于受让人(即新的债权人),受让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随之建立起来。在我国,法律对债权转让的规定,经历了一个发展变化的过程,从传统民法的债务人同意主义...


·代位权第三人诉讼中为什么是债务人?
    代位权第三人诉讼中为什么是债务人?代位权,涉及的是三个人,即债权人,债务人,欠债务人的债已到期的次债务人。并且,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必须通过诉讼程序,而由债权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中,谁是原告,谁是被告,第三人又是谁呢?我们很容易知道,原告是债权人,被告是次债务人。而下面,为您解答为什么债务人是代位权第三人这个问题。一、代位权诉讼中的第三人是债务人司法实践中,债权人可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法院也可以通知债...


·新婚姻法欠赌债的划分原则是什么?
    新婚姻法欠赌债的划分原则是什么?如今夫妻双方离婚的原因很多,有的是因为男方出轨导致感情破裂的,有的是由于男方长期赌博造成家庭生活陷入困境的。双方在办离婚手续的时候,不仅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对于家庭债务也应该给予明确。那么新婚姻法欠赌债的划分原则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新婚姻法欠赌债的划分原则是什么? 一方赌博所借的债务,由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属于一方个人不...


·亲戚欠钱不还走司法程序怎么办理?
    亲戚欠钱不还走司法程序怎么办理? 一、亲戚欠钱不还走司法程序怎么办理? 1、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 如果对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


·欠钱不还法院调解书不执行怎么办
    欠钱不还法院调解书不执行怎么办?当事人不执行调解协议的约定,一方可以在2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超过2年期限的,法院将不再提供强制性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