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夫妻离婚子女抚养费的标准 年夫妻离婚子女抚养费的标准 我国《婚姻法》第30条规定:“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双方达不成协议或协议无效需由人民法院判决时,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应注意以下几点: 抚育费负担数额。不直接抚养一方的给付标准,有固定收入的应为月总收入的2...
·2023家暴法律怎么判刑? 家暴法律怎么判刑如果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婚姻法》第43条第3款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爱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搅动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2条的规定:“有下列侵犯他人人身权利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一)殴打他人...
·强奸妇女关多久,怎么处罚 强奸妇女关多久,怎么处罚一般情况下,强奸作为触犯刑法的犯罪,会判三到十年的刑期,如果情形特别严重,并且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的,将会判刑更长。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强奸罪应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具有下列情形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1)强奸妇女情节恶劣的。主要是指利用残酷的暴力手段如捆绑、捂嘴、卡脖等强奸妇女的;在行奸过程中肆意蹂躏妇女的;长期多次对某一妇女进行强奸的;强奸精...
·一、赌博离婚财产怎么处理? 一、赌博离婚财产怎么处理?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于男方赌博而导致的离婚,其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 如果夫妻一方由于赌博而导致离婚,其夫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财产,一般是按照均等分割的原则进行分割。但是具体的财产分割,还是应当以实际情况为准,有些特殊的情况,财产分割可能会有所不同。 二、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
·什么情况下可以不支付抚养费 从原则上来讲,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法定的,这点不会受父母关系的解除影响,也就是父母离婚或者解除了同居关系之后,仍旧是需要继续抚养子女的亲生子女,而此时一方获得了抚养权,那另一方就要支付抚养费,不过现实中却也有可能不支付抚养费。那么什么情况下可以不支付抚养费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不支付抚养费 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被劳动教养,失去了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但恢复...
·能不能对离婚调解书反悔 能不能对离婚调解书反悔法院调解是指在人民法院审判组织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协商,达成协议,经人民法院认可后,终结诉讼程序的活动。调解书是人民法院根据双方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而制作的法律文书。它既是对双方当事人协商结果的记载,又是对人民法院确认当事人调解协议的证明。我国民事诉讼法第89条规定:“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调解书一经送达当事人签收就与生效的判决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结婚离婚复婚离婚的财产怎样分割对于结婚离婚复婚离 结婚离婚复婚离婚的财产怎样分割对于结婚离婚复婚离婚的财产一般共同财产进行平均分割。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二、离婚财产分割后复婚有效吗婚姻涉及到身份关系和财产关系,其中财产关系多依附于身份关系而存在,除了绝对的夫妻约定财产制,夫妻间...
·山东临沂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山东临沂抚养费标准是多少?“抚养费”,顾名思义,是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所必须的费用,它包含日常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内容。《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婚姻法》作出这样的规定,是基于夫妻离婚后,子女无论随父方还是随母方生活,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子女的关系不因夫妻离婚而改变。父母通过平等自愿协商,就抚养费的有关问题达成明确具...
·对于一般重婚有累犯吗? 对于一般重婚有累犯吗?是有轻犯的情形,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如果重婚者犯重婚罪前有犯罪行为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并且在释放五年内犯重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就会构成累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 【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
·离婚案件过了举证期限怎么办 离婚案件过了举证期限怎么办 民事案件中,当事人都不可避免的负有举证的义务,而进行举证也是有期限限制的,通常超过了规定期限举证的,若无特殊情况,法院就不会认可了。那具体来说,要是离婚案件过了举证期限怎么办呢?详细内容请从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离婚案件过了举证期限怎么办 根据最高院的庭审规则,如果当事人不按举证期限举证,过期法院不再组织质证。这就要求当事人相当熟悉人民法院关于举证程序的相关规...
·变更子女抚养权你需要了解的是什么? 变更子女抚养权你需要了解的是什么? 变更子女抚养权属于夫妻双方离婚后针对离婚达成的协议进行的一个变更。夫妻双方离婚,不只是要进行财产分割,双方有子女,子女抚养划分也是必要的。但是离婚后一方生活情况发生变化,需要对于子女抚养权进行一个变更,应该怎么办呢? 一、双方协商解决离婚前,不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会有一份子女抚养协议的内容。变更子女抚养协议,就是离婚的男女双方对于客观情景的变化,进行...
·该怎么撰写离婚起诉书 民事原告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争议时,为维护自身的民事权益,可以依据事实和法律,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请求法院依法裁判。当夫妻双方发生感情纠纷,想要解除婚姻关系时,如何撰写离婚起诉书?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该怎么撰写离婚起诉书 向法院起诉离婚时,应提交离婚起诉状,名称可以是:离婚起诉状、离婚起诉书、民事起诉状、民事起诉书。离婚起诉书应包含原告、被告的身份基本...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Copyright Reserverd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