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交通肇事事罪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

交通肇事事罪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

一、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其中,本罪的主体可分为两大类:

1、交通运输人员:交通运输人员不仅仅包括在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等交通工具上的驾驶人员,而且还应当包括一切直接从事交通运输业务和保证交通运输的人员。包括:

(1)交通设备的操纵人员,如扳道员、巡道员、道口看守员等;

(2)交通运输活动的直接领导、指挥人员,如船长、机长、领航员、调度员等;

(3)交通运输安全的管理人员,如交通监理员、交通警察等,他们担负的职责同交通运输有直接关系,一旦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都可能会造成重大交通事故。

2、非交通运输人员,如非司机违章开车在交通运输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也构成交通肇事罪的主体。此外,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机动车辆承包人指使、强令他人违章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上述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机动车辆承包人,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二、犯罪客体

交通肇事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的安全。

交通运输与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紧密相连,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就会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因此,其本质上是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三、犯罪的主观方面

交通肇事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这种过失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违章行为可能造成的后果而言。

行为人在违反规章制度上有可能是明知的,如酒后开车、超载、超速等,但对自己的行为造成的后果应当预见而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虽已遇见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造成了严重后果。

四、犯罪的客观方面

交通肇事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交通运输活动中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其中上述表现可分为四个不可分割的部分:

1、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必须发生在交通运输的过程中。

这是交通肇事罪的空间范围。如果事故发生在交通运输过程以外的空间内,比如仓库、车间、洗车房等地方正在进行的装卸、修理、洗车等过程中发生重大事故,则不能构成交通肇事罪。因为交通肇事罪虽然在客观危害结果上可表现为人员伤亡或公私财产的重大损失,但是交通肇事最是一种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其客体是危害社会的公共安全,而交通肇事行为要实际地危害公共安全,则它必须是发生在交通运输过程中或与正在进行的交通运输活动存在着关联,否则,作为肇事行为则无法危害公共安全不能构成交通肇事罪。

2、行为人必须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

在交通运输中实施了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这是发生交通事故的原因,也是承担刑事责任的法律基础。所谓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是指保证交通运输正常进行和交通运输安全的规章制度,例如《机动车管理办法》、《城市交通规则》等,具体可表现为无证驾驶、酒后开车、航空驾驶人员故意不与地面联系等作为和不作为的行为。

3、必须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

这也是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必要条件之一。行为人虽然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但是没有造成法定的严重后果的也不能构成交通肇事罪。

4、行为人的违章行为和造成的严重后果之间必须存在着必然的因果关系。

如果违章行为和后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则不构成本罪。

从目前的法律规定看,只有负全部责任和主要责任、同等责任的才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那么在具体量刑时如果危害结果相同,而被告人所负的责任不同,量刑时亦应有所区别。犯罪后的态度直接反映行为人人身危险的程度。对案发后没有逃跑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案情的被告人在量刑中应该予以考虑。


相关内容:

·违章停车怎么举报
    根据不同的情况分别向交警举报、物业投诉、所属企事业单位投诉。一、在市政管辖的公共场所违章停车,拨打110或122向交警举报。工作人员会根据车主登记的联系方式,联系车主来移动车子,并对交通违章行为进行教育和处罚;二、在小区、商场等公共场所违章停车,找物业、管理方投诉。请其纠正违规停放行为;三、公司企业和机关单位所属的停车区域的乱停乱放可以拨打企业和单位的后勤保卫处举报,请工作负责人帮忙纠正违规停放行...


·很多人出行驾驶机动车,大大提高了交通效率。但是道路上往往会出
    很多人出行驾驶机动车,大大提高了交通效率。但是道路上往往会出现醉驾的现象,醉驾是一种对自己和对他人不负责任的驾驶行为,妨碍了道路交通管理秩序,容易造成人身安全的重大伤亡事故。那么,醉驾开摩托车吊销可以到本车管所恢复吗?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醉驾开摩托车吊销可以到本车管所恢复吗? 醉驾被吊销驾驶证以后在一定时限内不可以恢复,造成重大交通肇事罪情节严重的,终身不得驾驶机动车辆。...


·现在,随着私家车的增加,交通事故也越来越频发。而导致交通事故
    现在,随着私家车的增加,交通事故也越来越频发。而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就有醉驾,因此近年来,我国加强了对酒驾醉驾的处罚力度。根据醉驾时测到的酒精含量不同,受到的处罚也不一样。那么,醉驾酒精含量达到300时会受到什么处罚呢?一起随我们去了解一下吧! 酒驾和醉驾的处罚 目前,饮酒驾驶属于违法行为,醉酒驾驶属于犯罪行为。酒驾醉驾处罚,主要内容如下: (一)、酒驾和醉驾的判断标准 1、饮酒...


·深夜飙车什么罪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的,处二千元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情节严重时,将构成危险驾驶罪,处于罚金及拘役的刑罚;如果飙车致使人员重伤、死亡及公私财物重大损失的,还将构成交通肇事罪,将会处于拘役或有期徒刑的刑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


·车位租赁协议范文2023
    车位租赁协议范文我们发现开发商在对小区车位做出处理的时候,有些是进行的出售,但大多数都是出租给业主的,毕竟现在车位的价格还是比较高,因此很多人暂时只能租赁车位使用。这种情况下自然需要签订租赁协议,那车位租赁协议该怎么写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车位租赁协议范文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现将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私家车位租给乙方作为车辆(车牌号...


·违章停车被贴条怎么处理
    违章停车被贴条怎么处理当今时代车子几乎是家家户户必备,车辆越来越多,必然跟随者停车难问题。这个困扰我们很久的问题,最多的便是违章停车被贴条要怎么处理。所谓的违章停车,就是指我们车子的停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3条的规定。大量的违章停车造成了城市交通拥堵、偶尔发生事故等影响中国交通秩序的坏影响。但是,违章停车依旧存在,于是我们需要去解决和处理被贴条的问题。首先,面对违章停车被贴条...


·基金公司债券交易员是什么,还有哪些
    基金公司债券交易员是什么,还有哪些其他交易员?基金公司债券交易员是什么还有哪些其他交易员 一、基金公司债券交易员是什么 这里特指公募基金交易员,主要负责资金现券日常询价、执行经理指令进行场内场外报价、或者兼有一级投标,线下存款等。在投资决策上交易员没有决策权,公募基金经理为投资人负责,为自己的业绩负责。在公募基金,投资、研究、交易,这三者都是相对独立的,在部门设置和风控体系上,三者各司其职以符合证...


·一、赔偿交通事故死亡亲属的误工费期限怎么确定?
    一、赔偿交通事故死亡亲属的误工费期限怎么确定?1、误工时间是受害人从遭受交通事故伤害到完全治愈或死亡受害人家属办理丧葬事宜的期间。2、亲属有固定收入的,由单位出具因为交通事故误工减少收入的证明、误工人员的工资单、误工人员的完税证明等。误工证明应当写明受害人的工资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及国家规定的补贴、津贴。奖金以交通事故发生时上一年度本单位人均奖金计算。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从事农、林、牧、渔业的在...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大致分为了三种,即一般伤害、伤残以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大致分为了三种,即一般伤害、伤残以及死亡。很显然,在不同的损害情况下,对伤者或死者家属作出的赔偿是不同的。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看这个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吧。 一、一般车祸赔偿标准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


·醉驾摩托车怎么处罚
    随着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代步工具也是越来越多。法律对于酒驾一直是禁止的态度,那么醉驾摩托车怎么处罚?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这方面的法律知识。 一、醉驾摩托车怎么处罚 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20毫克就算酒后驾驶,大于80毫克即为醉酒驾驶交通违章行为之一,简称醉驾。醉驾摩托车的处罚一般是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就将受到...


·临时工需要交纳社保吗 是否要给临时工买保险
    临时工需要交纳社保吗 是否要给临时工买保险?临时工需要交纳社保吗?是否要给临时工买保险临时工需要交纳社保吗?临时工往往是指那些非正式雇佣的劳动者,一般是一天结一次工钱。对于,这样的劳动者,单位是否有必要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呢?而临时工又是否要缴纳社保呢?我们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介绍。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我国目前没有临时工的称呼,凡是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都必须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参加社会...


·交通事故造成骨折赔偿应该怎样办理
    交通事故造成骨折赔偿应该怎样办理 一般在治疗终结后进行伤残鉴定后,根据伤残等级和收入等因素进行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5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