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主张损害赔偿的情况是怎样的 离婚主张损害赔偿的情况是怎样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这不仅是判决离婚的法定事由,还是无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的依据。当事人有上述情形的即被视为有过错,即须对无过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如果当事人有上述情形之外的其他过错的,无过错方则不得请求离婚...
·辽宁离婚协议书律师代写如何收费? 现如今夫妻离婚案件日益增多,大多是因为性格不合、矛盾频发等问题。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自愿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如果双方是自愿离婚,那么就需要起草一份离婚协议书,双方达成协定去民政局办理手续。许多人选择找律师代写,那么代写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呢?还有辽宁有部分网友关心辽宁离婚协议书律师代写如何收费的问题,下面就看看我们的介绍吧吧。 一、代写价钱 写文书一般是100-1000,但是离婚协议书是要公示才生效...
·男方×××与女方×××自愿离婚。 男方×××与女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的抚养: 1、双方有一未出生的儿子/女儿,离婚后儿子/女儿随男方/女方直接抚养生活,由女方/男方每月给付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元,在每月×号前付清,直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阶段止。高中教育阶段之后的有关费用双方日后重新协商。 2、男方/女方(注:指未直接抚养的一方)可在每月的第×周星期六起至周日接儿子/女儿随其生活或娱乐。如临时...
·房屋买卖中,违约方应赔偿差价损失吗 1. 由于近年来房价波动较大,房屋差价损失就成为二手商品房交易损害赔偿中的一个焦点问题。大多数二手房买卖纠纷损害赔偿案件都是因为卖方恶意违约造成。 2. 关于房屋涨跌损失的确定,如双主对房屋差价有约定或事后达成一致的,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从其约定;双方不能协商确定的,可通过专业机构评估确定房屋涨跌损失 3.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作为房屋交易双2113方当...
·结婚彩礼的法律定性 结婚彩礼的法律定性 彩礼应当认定为附条件的赠与。按照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加条件。只要所附加的条件不违法,不违背公序良俗,就是有效的。之所以把彩礼认定为附条件赠与,理由如下。 (1)婚约期间赠与的彩礼不同与一般的礼节性的赠与。 二者在赠与的对象、时间、方式、目的、数额等方面都有所不同。现实生活中,一般都是由男方或其父母给付数额较大的财物作为彩礼。根据习惯,彩礼的给付通常是在订立婚约...
·中国法定年龄结婚年龄怎么规定的 中国法定年龄结婚年龄怎么规定的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我国《民法典》关于婚龄的规定,不是必婚年龄,也不是最佳婚龄,而是结婚的最低年龄,是划分违法婚姻与合法婚姻的年龄界限,只有达到了法定婚龄才能结婚,否则就是违法。法定婚龄不妨碍男女在自愿基础上,根据本人情况推迟结婚时间。二、虚报结婚年龄什么后果(一)一般规定...
·离婚后怎样才能拒付抚养费? 离婚后怎样才能拒付抚养费? 双方离婚后,没有取得抚养权的一方不用给付抚养费,因为抚养孩子是父母的义务,不能因为双方离婚而改变。但是,可以根据情况,适当降低。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七条规定,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
·一方失踪如何起诉离婚? 夫妻中的一方要是失踪找不到了的话,此时自然无法通过协议方式离婚,毕竟协议离婚要求夫妻双方就离婚相关事项协商并达成一致,此时若另一方想要离婚的话可以考虑通过诉讼方式。那此时一方失踪如何起诉离婚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 一、一方失踪如何起诉离婚 一方被宣告失踪是一种客观存在的法律事实,是指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下落不明达到一定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判决宣告该公民为失踪人。申请宣告公民失...
·协议离婚变更抚养权相关知识 夫妻离婚后,抚养权一般都是由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给夫妻的哪一方,判决的标准是夫妻哪一方的抚养能力高低。这种判决的标准就没有考虑到孩子以及当事人的意见。所以在有些时候,离婚夫妻会选择协议离婚变更抚养权,这样做的目的就是能够很好的考虑到当事人的意见,更好的行使抚养义务。 一、协议离婚后,怎样才能变更抚养权?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孩子抚养权都是可以变更的。因为在确定离婚子女...
·夫妻双方怀孕期间可以离婚吗 夫妻双方怀孕期间可以离婚吗我国《婚姻法》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或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这是根据保护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对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的妇女特殊保护,是对男方提出离婚的一项限制的规定。但是,这条限制也仅适用于诉讼离婚。如果夫妻双方选择的是协议离婚,那么即使妻子怀孕,也依旧可以离婚。如果夫妻选择的是诉讼离婚,...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纠纷答辩状的写法是什么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纠纷答辩状的写法是什么?民事答辩状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组成。(一)首部1、标题。居中写明“民事答辩状”。2、答辩人的基本情况。写明答辩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如答辩人系无诉讼行为能力人,应在其项后写明其法定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及其与答辩人的关系;答辩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其名称和所在地...
·国家赔偿律师事务所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律师在现代社会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因为他一方面是法院与当事人之间沟通的桥梁,另外一方面要切实地维护自己当事人的利益。也正是因为这样律师事务所也非常重要。很多人都想要知道国家赔偿律师事务所的相关规定是什么?下面为您介绍。 一、国家赔偿律师事务所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国家赔偿案件当中可以委托律师代理。 国家赔偿标准中,侵犯人身权利部分的标准是怎样的?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Copyright Reserverd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