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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工资加班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一、计算工资加班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加班费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加班费计入员工工资总额,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二、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一)1.用人单位在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休息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2.计算加班工资的基数不一定是劳动者的全部工资。


在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劳动合同中对工资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员工代表通过集体协商,在集体合同中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月工资的70%确定。


要注意的是,如果上述办法确定的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低于最低工资的,则要按最低工资计算。


3.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工作时间20.92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例如五一长假期间每日的加班工资计算方法为:


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0.92×300%


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0.92×200%


注意:现在法定节假日有11天。日工资按平均每月工作时间20.83天


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0.83×300%


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0.83×200%


(二)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四十一、四十四条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得超过四十四小时;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的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


因特别情况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自身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三)目前,国家规定的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分别为20.83天和166.64小时,职工的日工资和小时工资应按此进行折算。以某职工月岗位应得的工资750元计算,日工资标准约为35.85元,小时工资约为4.48元。元旦加班一天(8小时),该职工加班费计算公式为:4.48元×300%×8小时=107.52元;1月2日和3日加班二天(每天加班8小时),该职工加班费计算公式为:4.48×200%×16小时=143.36元。如果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未能按照有关规定支付工资报酬,劳动者可向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投诉。


一般工作时间是一天八小时,一周五天,其他的工作时间都是加班。加班按照规定来说是需要支付加班费的,但是这个是如果没有人进行起诉,那么仲裁委员会也不会来找你,但是如果有人进行起诉的情况下,那么就得支付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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