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上下班路上摔伤算工伤吗?


一、上下班路上摔伤算工伤吗?


上下班路上摔伤一般不属于工伤,因为根据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认定为工伤。这意味着,上下班途中买菜,只有在发生交通事故且非本人主要责任的前提下,方可认定为工伤。“如果在买菜过程中与人发生口角或摔伤跌伤等,皆不能认定为工伤。”


依据《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实行办法》的规定,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认定为工伤:


1、经本单位负责热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试验、发明创造和进行技术改进的;


2、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的利益的活动的;


3、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


4、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本人问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的;


5、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6、在生产工作的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找造成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7、 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


8、从事本单位日常供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领事指定的工作,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本单位重大利益的工作的;


9、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公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它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二、工伤认定程序:


1、企业(单位)申请程序:


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发生员工伤(亡)事故后,应在24小时内口头或电话向属地参保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的劳动保障局报告,并在15日内提交书面报告。用人单位应在发生员工伤(亡)事故后30日内提交《海东地区企业劳动者工伤认定申请书》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办理工伤认定应向海东地区劳动保障局社保科提交以下材料:


(1)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法人代码证复印件)


(2)工伤事故发生情况的书面报告;


(3)《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


(4)员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5)员工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等);


(6)伤(亡)人员初次治疗的诊断书、病历原件及复印件;


(7)有关旁证材料(如目击证人书面证明材料现场记录、照片、口供记录等);


(8)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常住地址证明材料等(属上下班交通事故的);


(9)工伤认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2、个人申请程序:


用人单位员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出具事故报告及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员工本人或亲属可向属地参保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劳动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同时,个人申请工伤认定须携以下材料:


(1)员工和用人单位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


(2)《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


(3)员工本人身份证和工作证(或工卡);


(4)员工或用人单位伤(亡)事故情况材料(如实叙述事故发生经过);


(5)有关旁证材料(如目击证人书面证明材料现场记录、照片、口供记录等);


(6)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常住地址证明材料等(属交通事故的);


(7)工伤认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8)受伤员工委托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属亲属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


在上班途中自己摔伤的这种情况不算工伤,上下班途中可以被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是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而员工自己摔伤跌伤的这种情况,其实本人都没有必要专门的申请工伤认定,成年人做事不能任何时候都有其他人承担后果。


综上,上下班的路上现在已经被视为是工作时间的延伸,但是这不意味着在期间受到的所有伤害都是可以由单位承担支付药费的责任的,比如非自己原因而被其他车辆撞伤才是工伤,如果是因为自己走路不小心的缘故而摔倒受伤,就只能自行负担后果。




相关内容:

·童工是指几岁 公司可以使用童工吗
    说起童工相信您都不会感到陌生,其实世界上很多规矩都有关于童工规定。但由于各个国家的国情不同,因此在具体的规定上面也就不一样。有的国家规定童工是未满10周岁,有的则是未满14周岁。那在我国,童工是指几岁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童工是指几岁 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未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参加家庭劳动、学校组...


·劳动法规定高温补贴费是多少?
    劳动法规定高温补贴费是多少? 一、劳动法规定高温补贴费是多少 劳动法对高温津贴是多少并未作出规定,而我国各地高温津贴的标准也是不一样的。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二、相关法律规定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 第八条在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采取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轮换作业、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和减轻...


·平时加班加班工资怎么算
    平时加班支付1.5倍工资。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工资不能低于平时时薪的1.5倍。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加班时薪不低于2倍。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加班时薪不低于3倍。如果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加班费,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机关举报。《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


·农村户囗在工地死亡怎么赔偿?
    农村户囗在工地死亡怎么赔偿?在工作死亡,一般属于工伤,可享受《工伤保险条例》三十九条规定的“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


·一、用人单位雇佣童工会受到什么处罚?
    一、用人单位雇佣童工会受到什么处罚? 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招用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的,由劳动保障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的,或者从事高空、井下作业的,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


·不续签劳动合同通知书该如何写?
    众所周知,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可以自行决定是否要跟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的,如果用人单位最终决定不续签劳动合同,那就应该制作通知书告知劳动者。下面,我们带来了不续签劳动合同通知书的范本,供您参考。 一、不续签劳动合同通知书该如何写 ______: 我们双方于___年___月___日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将于___年___月___日期满。 经单位研究决定,期满后不再与您签订...


·临时工合同到期不给辞工怎么办?
    临时工合同到期不给辞工怎么办?临时工与正式工不同,临时工是不用签订劳动合同的,就算不签订拉动合同也是没有关系的,因为临时工其实就是用人单位的短期工,所以相关规定也是跟合同工不一样的的,那么临时工合同到期不给辞工怎么办呢,下面就由我们来告诉您。劳动合同法》第37条和第38条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你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向用人单位申请,并由用人单位准许。解除劳动合同是你的决定,你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单位...


·公司管理层加班有工资吗
    公司管理层加班有工资吗 ?一、公司管理层加班有工资吗 有。 加班费计算公式: 1、法定假日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 2、双休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 3、工作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150% 加班费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


·合同期满继续履行如何认定劳动关系
    合同期满继续履行如何认定劳动关系日常生活在离不开合同,您都知道,合同都是有合同期限的,在合同期限内,合同内的所有条款都受法律保护。在合同期满后,合同各项条款就宣告失效。但如果合同期满继续履行,那么合同双方权利还受法律保护吗?合同条款还有效吗?以下以劳动合同为例,为您讲解劳动合同期满继续履行如何认定劳动关系。 1、合同期满继续履行如何认定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既未终止劳动合同,也未续签订...


·怎么解除劳动合同备案?
    怎么解除劳动合同备案? 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加盖公章; 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不需要劳动局的认可或批准,只需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


·劳动合同变更转签是否该赔偿 有什么风险
    一、劳动合同变更转签是否该赔偿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转签劳动合同需要与劳动者协商一致,通常需要将原劳动合同解除重新签订新劳动合同,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若保留原劳动合同的工龄,仅仅是变更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第七十七条,劳动...


·一、办理劳动合同转移需要离职证明吗?
    一、办理劳动合同转移需要离职证明吗?1、需要,一般是老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把解除证明拿到,调档用。2、新单位出调档函或者接收函,一定写明已在此工作,需要转移人事档案或户口,写清楚转移地址。如果单位没有人事代理权,需要去单位依托的人事局把接收函盖章子,需要携带单位接收函和合同,有的还需要介绍信。3、如果单位有人事代理权的话带调档函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就可以去老单位提档了。4、回来存档。二、用人单位在处理...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