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一、交通事故商业三险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交通事故商业三险赔偿标准是多少?交通事故商业三险赔偿标准没有统一规定,需要投保人和保险公司沟通。第三者责任险每次事故的最高赔偿限额是保险人计算保险费的依据,同时也是保险人承担第三者责任险每次事故赔偿金额的最高限额。1)每次事故的责任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按5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和100万元以上不超过1000万元的档次协商确定。第三者责任险的每次事故的最高赔偿限额应根据不同车辆种类选择确定。确定方式如下:⑴在不同区域内,摩托车、拖拉机的最高赔偿限额分4个档次:2万元、5万元、 10万元和20万元;摩托车、拖拉机的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因不同区域其选择原则是不同。⑵除摩托车、拖拉机外的其他汽车第三者责任险的最高赔偿限额分为6个档次:5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和 100万元以上,且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例如,6座以下客车分为5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及100万元以上不超过1000万元等档次,供投保人和保险人在投保时自行协商选择确定。2)主车与挂车连接时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在主车的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发生保险事故时,挂车引起的赔偿责任视同主车引起的赔偿责任。保险人对挂车赔偿责任与主车赔偿责任所负赔偿金额之和,以主车赔偿限额为限。二、第三责任险的免赔范围1)保险车辆造成下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⑴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⑵本车驾驶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私有车辆、个人承包车辆的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及其家庭成员,以及他们所有或代管的财产。3)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⑴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致使被保险人或第三者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信中断的损失以及其他各种间接损失。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受损后,丧失行驶能力,从受损到修复这一期间,被保险人停止营业或不能继续运输等损失,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营业停止、车辆停驶、生产或通讯中断和不能正常供电、供水、供气的损失以及由此而引起的其他人员、财产或利益的损失,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负责,保险人都不负责赔偿。⑵精神损害赔偿:指因保险事故引起的、无论是否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任何有关精神损害的赔偿。只有交强险的赔偿标准是法律制度统一规定的,至于商业险,商业险本身包含的类别就非常多,除了第三责任险以外常见的还有不计免赔险。第三责任险的赔偿范围也是特定的,在购买商业保险的时候,就得对自己所购买的保险类别了解清楚才行。



相关内容:

·火车站高铁票提前几天预售,有哪些调整的地方?
    火车站高铁票提前几天预售,有哪些调整的地方?4月16日零时起,全国铁路将实行新的列车运行图。受调图影响,火车票的预售期也有变化,此前火车票仅发售到4月13日,3月21日起火车票逐步恢复正常发售。 虽然春运已结束,但火车票预售期一直保持30天不变。记者登录12306网站查询发现,以4月14日为界,4月13日及之前,潍坊出发去往各地的所有车票均正常发售且余量充足,但4月14日后,潍坊至北京、上海方向的...


·采矿区内倒车伤人怎么处理 一、采矿区内倒车伤人属性的划定:
    采矿区内倒车伤人怎么处理 一、采矿区内倒车伤人属性的划定: 采矿区内倒车伤人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 1、交通事故的定义: “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不特定的人员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 2、交通事故定义细化: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的...


·交通肇事罪的构成特征是怎样的
    简单来说刑事犯罪的构成特征,其实也就是此罪的构成要件内容,一般在对相关行为作出认定的时候,就需要充分考虑到法律中关于此罪的构成要件内容。那对于交通肇事罪这种比较常见的犯罪来说,您知道交通肇事罪的构成特征是怎样的吗?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交通肇事罪的构成特征是怎样的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而发生重大事故而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交通肇事行为是否构成交通...


·一、股份遗产要交增值税吗?
    一、股份遗产要交增值税吗? 股份遗产的继承是不需要缴纳任何的税费;股权继承是: 1“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首先需要查看下公司章程对股东资格的继承问题是否有作出约定,如果没有作出规定,则继承人对股东资格享有法定继承权。 2、继承公证 除了提交一般财产继承的材料外,由于股权继承的特殊性,还应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出资证明; (2...


·交通事故处理注意事项
        第一,原、被告双方应特别注意的问题:交通警察制定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交通警察制定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法院审理交通事故案件的“奠基石”。很多当事人拿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虽然对其中的内容不服,但由于没有及时向制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交警部门的上一级要求重新认定,以至于失去了救济...


·根据法律规定不予批捕意见书何时提交?
    一、根据法律规定不予批捕意见书何时提交?根据法律规定不予批捕意见书在审查批捕阶段进行提交。不批准逮捕是指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逮捕人犯,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要求逮捕人犯时,必须报请人民检察院批准。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不应逮捕的,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立即将被拘留者释放。如公安机关对不批准逮捕决定持有异议,可以要求复议,意见不被接受时还可提请上...


·交通事故骗保怎么处理
    近几年来随着汽车的普及,交通事故的发生也越来越多,几乎每一辆车都有保险,因此保险公司也必须对投保人做出补偿。于是出现了一些人为了获得大笔的保险金想出利用交通事故骗保的举动。并且这种行为还屡屡发生,这种情况令保险公司产生巨大的损失,让他们头疼不已。在这里就让来解答一下“交通事故骗保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骗保怎么处理 1、要求提供交警事故证明,或者复勘现场; 2、拒绝赔偿; 3、向起诉法院,控...


·没有报案可以要求交警处理吗?
    没有报案可以要求交警处理吗? 一、没有报案可以要求交警处理吗? 交通事故发生后,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的,事后能否要求公安机关处理? 《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因此发生事故后及时报案是每个有能力的当事人尤其...


·一、交通事故索赔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索赔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应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 (1)受伤者身份证、户口本、在杭州的居住证明(如果有); (2)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3)门诊病历本; (4)医院住院病历; (5)医疗费发票、后续医疗费证明,残疾辅助器具费发票; (6)关于休息误工的医疗诊断证明、劳动合同、工资单或者收入证明、个人所得税交税证明,扣发工资收入证明(如果有); (7)关于需要护理的证明、护...


·交通事故中财产损失的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的,需要进行赔偿。而要是因此造成了财产损失的话,那么此时肇事的一方也是需要实际做出赔偿的,并且在这方面也有一定的赔偿标准。那么交通事故中财产损失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交通事故中财产损失的赔偿标准 1、道路交通事故的直接损失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2、设施是指道路安全...


·如何确定交通事故诉讼管辖权
    交通事故诉讼管辖权如何确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交通事故案件不仅仅的交通事故发生地法院可以管辖,被告住所地法院也有权管辖。怎样进行交通事故诉讼呢?这些问题,下文中为您介绍。 一、如何确定交通事故诉讼管辖权 交通事故是侵权行为引起的,因此在受理交通事故案件时应当按照侵权行为确定管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


·现实中,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交警在对事故进
    现实中,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交警在对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都是需要对事故责任作出认定的。那要是紧急避险引发交通事故的话,此时事故的责任该如何认定、划分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紧急避险引发交通事故的责任怎么划分 我国《民法通则》第129条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或者承担适当...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