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房屋第一继承人顺序有哪些相关规定

实践中,不管是对什么进行继承,首先看死者是否留下合法有效的遗嘱,如果没有那么就进行法定继承。此时需要区分第一顺序继承人与第二顺序继承人,那么继承房屋第一继承人顺序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法定继承第一顺序是怎样的
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为:配偶、子女及其晚辈直系血亲、父母、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女婿。配偶是因婚姻关系的成立而形成的夫妻之间的亲属关系。夫妻之间有着最密切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又相互扶养的义务。无论从亲属关系的亲疏程度上说,还是从扶养关系的密切程度上看,配偶都理应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子女是最近的直系晚辈血亲,是家庭的主要成员。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所以无论是从血缘关系上还是从扶养关系上看,子女也都应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父母是子女的最近尊亲属,父母与子女之间无论在经济上还是在感情上有极为密切的关系,父母子女关系是家庭关系中的基本关系,在亲属关系上,相互有扶养的义务,所以法律将父母与子女同列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女婿,也是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这是我国《民法典》在继承人顺序上的一个突出特色。《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明确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可见,丧偶儿媳或女婿得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前提条件是:对公、婆或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所谓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是指在公、婆或者岳父、岳母生前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只要丧偶的儿媳对公、婆或者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不论其在丧偶后是否再婚,也不论是否有代位继承人代位继承,都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
二、法定继承第二顺序是怎样的
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从血缘关系上说是被继承人最近的旁系血亲,从扶养关系上说在一定条件下与被继承人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祖父母、外祖父母,从血缘关系上说是被继承人除父母外最近的尊亲属,从扶养关系上说在一定条件下与被继承人也有一定的相互扶养的义务。因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虽为死者的近亲属,但在亲属关系上较子女、父母远一等,在经济联系上也比子女、父母疏一些,所以,我国《民法典》将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同列为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是合理的。通过上文的介绍,我们清楚的知道,房屋第一继承人顺序中包括了死者的配偶、子女以及父母,而他们同属于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在实际继承房屋的时候是没有什么顺序之分的,往往是均等的来分割房屋遗产。



相关内容:

·在实践中,经常可以看见正在修建的商品房,而且这些楼盘是越修越
    在实践中,经常可以看见正在修建的商品房,而且这些楼盘是越修越高,商品房的数量也是在急剧增加,但是可能出现一些意外情况导致无法交房,那么开发商无法交房能退房吗?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开发商无法交房能退房吗? 开发商在约定的时间交不了房,买房的人是可以要求退房的。 二、可以退房的情形有哪些? 第一,延迟交房。此现象比较严重,延迟交房是指到了开发商与购房人在合同中约定的...


·如果房屋租赁合同到期还可以转让吗
    房屋租赁合同,作为承租人与出租人针对房屋出租的相关内容以及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达成一致而签订的一种规范约束双方行为的协议。而转让一般来说是指,带装修、家具或是美容院饭店等带有其相关设备的店面,进行出租或出售的行为。那么,如果房屋租赁合同到期还可以转让吗?我们来为您解答。 一、合同到期还可以转让吗 承租人在租赁期间,经出租人同意才可以转租。如果在租赁期内没有转让出去,那么就丧失了承租人的身份,根本谈...


·个人婚前购房房产证一定要加配偶名字吗
    个人婚前购房房产证一定要加配偶名字吗 一、个人婚前购房房产证一定要加配偶名字吗? 个人婚前购房房产证可以不加配偶名字,是否加配偶名字应该由本人做决定,夫妻一方婚前全款购房,如果未加配偶名字,属于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如果加上配偶名字,也并非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需结合加名时的具体情形,比如加名目的、加名所附的条件等来具体认定;即使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双方对份额没有明确约定,离婚时也并非一定一...


·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
    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产权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离婚后房产怎样分配? 1、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且付清全部房款的 如果一方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有出资,自己也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有出资的话。那么,另一方的权益是得不到法院保护的。也就是说,即使一方真出了钱,但不能证明出资行为,法院也无法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但未付清全部房款的(有贷款) 此情形争议的是婚前双方共同出资的...


·一、房屋质量法律规定的标准是什么?
    一、房屋质量法律规定的标准是什么?国家规定的房屋质量标准的内容(一)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中规定的各项工作内容,达到国家规定的竣工条件;(二)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安全规定的标准,如符合房屋土建工程验收标准、安装工程验收标准等;(三)符合工程建筑设计和工程建设合同约定的内容;有完整的并经有关部门审核的工程建设技术数据及档案图纸材料;(四)有建筑材料、设备、购配件的质量合格证件资料和试验检验报告;(五)有勘察...


·离婚协议涉及的房产纠纷
    离婚协议涉及的房产纠纷 一般而言,只要夫妻双方就房产分割达成离婚协议而变更主贷人,银行一般会同意,并配合办理贷款合同变更手续。但是,有些夫妻贷款周期较长,比如30年还贷期间,并且每个月还款额较高,比如4000元以上,而变更后的还贷人月工资收入不足贷款金额的2倍,银行一般不会同意变更主贷人或减少共同抵押人,除非当事人另行提供担保人或采取其他担保措施。因此,夫妻在协议分割房产前要注意银行对变更主贷人...


·法律规定的二手房中介要承担哪些责任?
    法律规定的二手房中介要承担哪些责任? ?1、因中介机构职员的过错给承租人造成的损失 中介公司的职员因过错给购房者造成了损失,购房者可以找中介公司承担责任。中介公司作为雇主,不得以职员个人责任为由推脱,中介公司自然也不能声称已将该职员开除而推卸责任。 2、因中介的过错给购房者造成的损失 如果中介机构是出于故意而提供了不实的信息,作出了违法的行为,给购房者造成了经济损失,那么中介机构应当承担民...


·房产纠纷官司打多久
    现在房价越来越贵,各种房产问题也接踵而至。可能是因为家庭之间产生的房产纠纷,也可能是单位的分配住房问题,只要涉及到了房产,问题也就变得复杂。这些房产纠纷经常会闹上法庭,下面我们就为您解答”房产纠纷官司打多久“的问题。 一、房产纠纷打官司要多久 一审简易程序三个月,普通程序六个月,延长审限最多总计不超过十二个月。二审三个月,延长不超过六个月。一共是一年半。算上一审送达期,上诉期,移卷期,最长原则上不...


·父母去世房产如何继承?
    父母去世房产如何继承?房屋的产权人是父母,当老人去世后,如果生前没有立下遗嘱,则只能按民法典规定的法定继承程序来办理房屋产权继承过户。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关于父母去世的遗产继承顺序,是按照第一顺序,第二顺序依次排列顺序继承。父母其中一方的配偶、其子女、其父母是第一顺序,第二顺序是父母的兄弟姐妹、父母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继承...


·现在购买房子的付款方式主要就是两种,包括了一次性全款支付和按
    现在购买房子的付款方式主要就是两种,包括了一次性全款支付和按揭贷款支付。但此时按揭贷款购房的是向银行申请,此时还贷自然也是还给银行,而银行往往也就要收取一定的利息了。那买房子可以贷款怎么算利息呢?这是很多购房者比较关心的,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买房子可以贷款怎么算利息 科学的选择贷款额度、贷款方式、首付比例以及还款方式可以帮助购房者花最少的钱办最正确的事。购房者选择适合自己的贷款能够...


·女方拆迁房离婚分割的规定有什么?
    离婚人群在不断的增多,离婚带来的问题也就越来越多,通常主要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关于财产的分割,婚姻法中对财产分割有详细的说明,确保问题能够顺利的解决,不产生太多的纠纷,而拆迁房存在复杂性,那女方拆迁房离婚分割的规定有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由于拆迁安置房取得方式的多样化,房屋权属状态也是多样化,具体需要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a、以产权置换的方式取得的种类:(2001年11月1日以后居多) 1、...


·商品房买卖中什么情况下要双倍赔偿
    商品房买卖中什么情况下要双倍赔偿一、商品房买卖中什么情况下要双倍赔偿 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出卖人双倍赔偿。 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出卖人双倍赔偿。 3、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导致买...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