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软件开发属于专利权还是著作权?

软件开发属于专利权还是著作权?

一、软件开发属于专利权还是著作权?

软件开发即可以是专利权也可以是著作权,两者的权利是可以进行重叠的;

软件著作权是在软件创作完成后产生的,也可以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以起到类似公证的效力。就是说,不登记理论上你也拥有该软件的著作权。著作权可以使你在别人对你的软件盗版时,采取保护措施,制止别人的盗版。

软件专利则不同。

首先,专利必须向专利局提出申请才能获得,因此必须积极申请。

其次,软件申请描述的是软件的构思(一定要以技术方案的形式),主要是你的软件流程图的内容。采用何种语言以什么具体的语句实现,专利并不说明。授权以后,他人采用该构思,就可能构成侵权。因此,软件专利的保护力度就比软件著作权的保护力度大的多。

二、软件著作权和专利权有什么不同?????


(一)、两者的法律依据不同

1、软件的著作权保护依据《著作权法》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2、软件的专利保护依据《专利法》,具体审查标准参见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九章“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若干问题”。

(二)、保护原则不同

1、软件著作权是在软件创作完成后自动产生的,也是自愿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登记的目的是体现公证的效力,主要用于声明著作权权属,同时使后续维权时的证据力度更大。

2、软件专利则必须向专利局提出申请才能获得保护,因此必须要积极申请,且专利制度也是以“用公开换保护”为原则。

(三)、申请通过率不同

1、软件著作权实行的是登记制,一般不需要经过实质审查,只要形式审查时提交的材料符合要求,并且不违反《著作权法》的规定即可获权,登记通过率极高。

2、软件专利需要经过形式审查和实际审查。

形式审查主要是审核专利材料是否符合申请要求,形式审查通过后就会公开,再进入实质审查,审核该专利是否符合《专利法》的要求,并且要满足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等诸多要求。

一般纯软件型的专利不易获权,通过软硬件结合的方式会提高其授权率。

(四)、保护期限和维护费用不同

1、公民的作品,其法律规定的相关著作权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亡后50年;法人及其它组织的作品,其法律规定的相关著作权的保护期为50年。

费用方面只会缴纳前期的申请费,后续不会有维护的费用。

2、一般来说软件专利只能申请发明专利,保护期限从申请日起算20年。

而发明专利每年都需要缴纳年费,过期不缴纳即视为放弃专利权。

(五)、优缺点不同

1、软件著作权可以不用公开就受到保护,并且能够让创作者快速地获得著作权保护,普通登记一般4个月左右授权,采用加急申请软件著作权最快能一个工作日授权。能够让著作权人快速抢占市场,拿到政府相应的资助。

2、软件专利必须以公开换保护,发明专利申请时间是1~2年,一般不能采取加急形式。

而软件的进步相应来说是较快的,所以在申请的过程中的有可能就错过了软件市场。但是专利保护的是设计构思和方案,所以保护的力度更强,并且专利还可以提出一些现在不能实现的专利,等到技术发展了能够实现该专利了,再以许可的方式去获得收益,很多大公司的专利储备就是按照这种方式来的。

综合上面所说的,软件的开发对于作品的拥有者不仅可以得到著作权还可以得到专利权,但对于专利权需要由当事人进行申请,而且每年都需要缴纳相关的费用,但可以保障软件的构思和方法不会被盗用,所以,自己的权利就要依法的自己来保护。




相关内容:

·商标其它类被抢注怎么办
    商标其它类被抢注怎么办商标其它类目如果被抢注商标处于初审公告期,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如果被抢注商标已核准注册,可以在该商标注册后五年时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申请;如果被抢注商标属于驰名商标,提出撤销申请的时间没有限制。商标被抢注了可以向注册人提出异议或宣告无效。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商标法第三十三...


·委托作品怎么确定著作权归属
    委托作品怎么确定著作权归属实践中有这样一类作品,是由他人委托进行创作的,这就是我们常说的委托作品,相信您都清楚,作品自创作之时起就自动获得著作权,而著作权一般是由著作权人享有的,这就需要确定委托作品著作权归属。下面我们为您详细分析。 一、怎么确定委托作品著作权归属 1、委托合同有约定的,依据委托合同的约定确定著作权的归属。2、委托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即归创作人。此...


·外国企业商标在国内被抢注怎么办
    外国企业商标在国内被抢注怎么办外国企业商标在国内被抢注,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对于品牌在中国没有注册或注册的商品/服务种类有欠缺的情况,首先要做的就是需要补充注册。在核心类别已被别人抢注的情况下,选择相关未被抢注的类别进行注册也非常重要。更有国外知名品牌,即使在中国已有注册商标,但仍有在关联或者非关联类别被抢注,而事实上对于多数知名品牌而言,如果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在关联或者非关联...


·被恶意抢注商标怎么办?
    被恶意抢注商标怎么办? 被恶意抢注商标怎么办? 商标被恶意抢注可以采取的办法: 1、当被抢注商标进入初步审定公告,提出异议。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三十条 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商标法》第三十一条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


·职务作品版权属于谁
    职务作品版权属于谁在对作品进行分类的时候,如果是利用单位的职务之便创作的,那么就称之为职务作品。实践中,确定作品的归属是很重要的。那么这个职务作品版权属于谁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职务作品版权属于谁 我国《著作权法》第16条及《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14条对职务作品的权利归属作了明确规定,即:除依《著作权法》第16条第2款的规定外,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非法...


·遇到侵犯商标权纠纷如何诉讼解决?
    遇到侵犯商标权纠纷如何诉讼解决?商标多是出现在产品或公司的标志中,它代表的是产品的生产者或企业的所有者对其享有的专利权的一种宣示,商标一旦在工商局注册备案就受到法律的保护,除所有者允许外的其他使用情况都属于侵犯商标权的行为。商标所有者在遇到此类情况时可以向相关部门举报,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那么,遇到侵犯商标权纠纷如何诉讼?为您解答。 一、商标侵权案如何诉讼 商标侵权案件可以由侵权行为地或...


·软件著作权转让必须登记吗
    软件著作权转让必须登记吗 一、软件著作权转让必须登记吗 软件转让合同“可以”向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软件登记机构登记(国家版权局主管全国软件著作权登记管理工作,国家版权局认定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为软件登记机构。经国家版权局批准,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可以在地方设立软件登记办事机 构),强调的是自愿登记原则。 该规定的合理性表现在: 1、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体现了国家对私权的尊重;另外从实...


·著作权与邻接权的区别有哪些
    著作权与邻接权的区别有哪些著作权与邻接权可以说是一种包含和被包含的关系,因为两者的紧密关系,在实践中很多人容易产生混淆。对于两者有什么区别呢?今天整理了关于著作权与邻接权的区别的资料,供您了解阅读。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创作者依照法律规定对其创作的作品所享有的一种民事权利。邻接权是指,作品传播者在传播作品时所享有的权利,因为它与著作权紧密相连,故称为著作权的邻接权。著作权与邻接权的主要...


·个人著作权中财产权保护期限是多久?
    个人著作权中财产权保护期限是多久? 一、个人著作权中财产权保护期限是多久? 1、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的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例如,甲在1980年3月4日创作了一作品,但没有发表,甲在2000年的10月1日死亡,那么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将从1980年3月4日开始计算,并截止于2050年的12月31日。 2、法人或者其...


·如何进行国家商标局行政复议
    如何进行国家商标局行政复议在现在,商标对于一个产品来说应是十分重要的,商品的品牌经过注册后就成为商标,商标是受法律保护的,注册者拥有使用权,但有时候商标却会碰到侵权问题,这时候注册者可以依法向工商管理局提出申请行政复议,下面我们就来说说如何进行国家商标局行政复议。 一、如何进行国家商标局行政复议 1、申请人盖章或签字的商标评审代理委托书(代理机构提供)。2、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


·商标使用许可提前终止备案表?
    商标使用许可提前终止备案表?商标使用许可提前终止备案表,提前终止不需缴纳归费,需提交的材料有:1、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提前终止申请书;2、许可人与被许可人签订的终止协议或法院及仲裁机关做出的终止决定,终止协议或终止决定应在三个月之内报到商标局;3、原备案通知书。4、代理人委托书。商标局审核合格后出具《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提前终止通知书》,发布公告。不符合条件的,进行补正。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终止后,原被许...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种类?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种类有哪些 1、普通实施许可 普通实施许可是许可方(专利权人)可以将专利技术多次许可他人使用的许可贸易方式。根据这种许可方式,专利权人除了允许被许可人实施其专利外,还可以允许第三方使用其专利,专利权人自己仍然保留其专利的使用权。这种许可方式的好处是有利于专利技术的推广应用,但如果专利权人考虑不周,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管理失当,没有限制地签订这种实施许可合同,会导致专利产品的生产...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