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工地工伤没劳动合同怎么做工伤认定

工地工伤没劳动合同怎么做工伤认定

一、工地工伤没劳动合同怎么做工伤认定

1、员工在工作中受伤,单位没有及时报工伤,那么员工需要在事故发生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

员工没有劳动合同,但是只要是能证明存在实际劳动关系的证明也是可行的,比如说工资流水,同事的证明。

2、员工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再申请工伤认定,判定为工伤。只要认定为工伤后,员工就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二、工伤认定的程序是怎样的呢

(一)、申请登记

1、申请人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都有权向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登记,并领取《工伤认定申请表》等有关须知和材料。

市、县级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2、申请时间

用人单位应当自职工发生工伤之日或者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

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申请材料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和《工伤申报证据清单》,并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2)、受伤害职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医疗机构出具的工伤职工受伤害后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属于下列情况的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需提交上下班工作时间表及与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内容的相关材料;

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需提交公安机关的证明或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以及其他有效证明;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交通事故或者其他意外事故伤害的,需提交如“派工单”,“出差通知书”或者“能证明因工外出的原始证明材料”及其外出期间工作原因证明材料;

因工外出期间,属于由于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需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裁决书;

(5)属于上下班途中受机动车事故伤害的,需提交上下班的作息时间表,单位至居住地正常路线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遇肇事者逃逸的,需提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相关证明;个人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需提供机动车驾驶证;

(6)属于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活动中受到伤害的,需提交单位或者县级政府民政部门、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7)属于因公、因战致残的复员转业军人旧伤复发的,需提交《伤残军人证》、旧伤复发后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劳动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

(8)属借用人员,需提交双方单位的协议书、借用单位对事故调查的材料,并由劳动关系所在单位申报并提交劳动合同文本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9)直系亲属代表伤亡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还需提交有效的委托证明、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10)单位工会组织代表伤亡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还需提交单位工会介绍信,办理人身份证明

(11)其他特殊情况,需提交能够证明情况的材料。

(二)、审核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申请人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1、工伤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当场或者在15个工作日内出具《提交补正材料通知书》;

2、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

(三)、受理

1、申请人提供材料完整或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则予以受理,并开具《受理通知书》;

2、经审查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符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范围的,则书面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四)、调查核实

1、根据需要对申请人上报的材料存有疑问的,则进行调查核实;

2、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伤发生争议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开出《举证通知书》,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五)、行政决定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是否为工伤的行政决定。

(六)、送达

按照《民事诉讼法》有关送达的规定执行。

发生工伤需要当事人提交工伤申请,工伤保险机构会根据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如果符合工伤条件的会按照工伤的等级赔偿工伤费用,但是如果不符合工伤的,会进行驳回并告知驳回的原因。劳动者发生工伤,所有的费用由公司全部承担。


相关内容: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是极易混淆的两种合同,两者都是以人的劳动为给付标的的合同。劳动合同依劳动法第16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而劳务合同通常意义上是指雇佣合同。两者有一定的区别: 1、合同性质不同。雇佣合同是受雇人为雇佣人提供服务的合同;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的劳动用工合同。 2、合同目的不同。雇佣合同以提供...


·工程的质量要得到保障,那么就需要监督机构对责任主体履行质量责
    工程的质量要得到保障,那么就需要监督机构对责任主体履行质量责任的行为等依法实施检查和备案,对于违法违规的行为进行调查取证、提出处罚建议,以及根据委托权限进行行政执法活动,接下来我们就给您讲一讲建设工程质量备案与安全施工措施备案的详细内容。 一、建设工程质量备案 建设单位持下列要件到建管中心办理: 1、监理合同(副本原件) 2、勘察合同(副本原件) 3、设计合同(副本原件) 4、施工合...


·劳动合同是否要求盖骑缝章
    劳动合同是否要求盖骑缝章我国《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合同法》对合同的生效并没有要加盖骑缝章的要求,《劳动合同法》对此也无要求。实践中,没有页码或骑缝章的有效合同比比皆是。只要双方已经签字或盖章,劳动合同没有骑缝章,不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骑缝章一般用于比较重要的文件上。因为这些文件重要,所以一般会存档,在档案、《调动介绍信》或是...


·劳动者辞职的方式有几种
    不管是哪个劳动者都主动辞职的权利,但是在辞职的时候也是要讲究方式方法的。对此,我国法律中做出了明确的规定,那到底劳动者辞职的方式有几种呢?而要是劳动者擅自离职单位怎么处理?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劳动者辞职的方式有几种 关于员工辞职的方式包括以下三种: 1、劳动合同期满,员工主动提出不再续签,双方互相不必做任何补偿。一般公司会提前30天征询你本人是否续签的意见,员工应当照实...


·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的法律解释与适用上是什么样的?
    对于上下班途中发生了一些事故的话,一些情况下是可以被认定为工伤的,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情况都可以被认定为工伤,对于这个上下班途中的工伤认定的问题,国家是给出了一定的规定,以及法律适用上的规定,那么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的法律解释与适用上是什么样的? 关于“上下班途中”,在司法实践中,可谓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最高人民法院也屡屡对此问题作出批复答复,以明确其适用。但从总体上看,效果并不理想。 “上下...


·实际上,法律关于劳动试用期的规定
    实际上,法律关于劳动试用期的规定,即在一定程度上减小了单位的用人风险,又保护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那么,一般情况下,员工在试用期的工资是多少呢,而若员工想在试用期离职又该怎么做呢?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员工在试用期的工资是多少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履行的原则有哪些?
    劳动合同履行的原则有哪些?1、 实际履行的原则。所谓实际履行的原则。就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要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履行自己的义务和实现自己的权利,不得以其他标的或方式来代替。2、 亲自履行原则。就是指双方当事人要以自己的行为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和实现合同规定的权利,不得由他人代为履行。亲自履行的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当事人要以自己实际行爲去完成合同规定的任务,实现合同约定的目标,当事人要将合同规定的内容融入到...


·如何区分劳动关系劳务关系?
    不管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其实从大体上来说有很多地方都是相同的,但是细分下来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是存在一定区别的,而且法律方面对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设定处理是不相同的,所以对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我们必须要有明确的认知,否则可能会导致一些不必要的问题出现,那在生活中我们应该如何区分劳动关系劳务关系呢? 如何区分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 劳务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就劳务的提供与报酬的给付所达成的协议,遵循...


·劳动争议的类型有哪些,法院不受理哪些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的类型有哪些,法院不受理哪些劳动争议 一、劳动争议的类型有哪些 劳动争议按照不同的标准,可划分为以下几种: 1、按照劳动争议当事人人数多少的不同,可分为个人劳动争议和集体劳动争议。个人劳动争议是劳动者个人与用人单位发生的劳动争议;集体劳动争议是指劳动者一方当事人在3人以上,有共同理由的劳动争议。 2、按照劳动争议的内容,可分为: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因企业开...


·一、本人工伤认定范文如何书写?
    一、本人工伤认定范文如何书写? 申请人:×××,性别×,××年××月×日出生,民族×,籍贯,住×××市×××街,身份证号码:×××,是××公司职工。 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任××职务 联系电话:×××××× 请求事项: 请求依法认定申请人在×××(时间)受伤为工伤。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是×××公司职工,...


·一、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一、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


·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包括了哪些
    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包括了哪些 一、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包括了哪些 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方法有多种: 既可按造成损失严重程度划分;又可按其产生的原因划分;也可按其造成的后果或事故责任区分。 1、按事故造成损失程度分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