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专利权的法定期限是好久?专利侵权的诉讼期限是多久

专利权的法定期限是好久?专利侵权的诉讼期限是多久 一、专利权的法定期限是好久
专利权只有在法定期限内才是有效的,如逾此期限,发明创造的专利性就绝对消灭,该发明创造也由此时起进入公有领域,成为全人类的共同财产。
专利权的期限自申请之日起计算,专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发明专利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之日起计算。本条规定说明专利权不同于动产和不动产。动产和不动产的所有权都是无时间限制的,但是专利权仅在法律规定的时间范围有效。专利权的这一特性是由其本质和目的所决定的。建立专利制度的目的是通过保护和使用发明来鼓励发明创造,它必须谋求发明人的利益和公众利益的平衡。
从近十多年看,发明专利的保护期,特别是对药品等投资大,耗时长的发明的保护期有延长的趋势,例如美国规定对药品的保护期为自批准之日起17年,可以延展5年,欧共体也已作出了类似的决定,对药品的保护期为自申请之日起20年,可以延展5年。“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补充条约”和“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均明确规定:发明专利的保护期为自申请之日起至少20年,敦克尔文本并规定外观设计的保护期为自申请之日起至少10年,为适应专利法国际协调的趋势,我国1992年专利法修正案延长了我国1984年专利法中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种专利的保护期。
依照我国专利法,专利权自申请之日起计算,但是并不等于说,专利权人自申请之日起就已有了独占实施权。依照专利法第8条规定,专利申请应当记过审查批准,由专利局授予专利权后才正式产生,专利权人才有禁止他人未经其允许,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就发明专利而言,由于该发明的内容在作出授权决定前(自申请之日起满18个月)已经公布,申请人的竞争对手已有可能了解专利申请中要求保护的内容,对专利权人的利益造成了威胁,因此,专利法第十三条规定:“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 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规定:“对于在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专利权授予前使用发明而未支付适当费用机关进行调处,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依照我国1984年专利法,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实行初步审查加异议制,1992年专利法修正案取消了专利申请的异议制,专利局作出审查决定之日即专利授权之日。
二、专利侵权的诉讼期限是多久
依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
第六十二条 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该发明未支付适当使用费的,专利权人要求支付使用费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他人使用其发明之日起计算,但是,专利
权人于专利权授予之日前即已得知或者应当得知的,自专利权授予之日起计算。
世界上不同的国家对专利权的法定期限规定的都不同,针对我国的情况而言,此时对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为20年,但如果是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的话,则保护时间就要短一些,为10年。若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一下我们的在线律师。



相关内容:

·商标驳回复审上诉怎么办
    商标驳回复审上诉怎么办 ?商标驳回复审上诉怎么办 (一)、商标评审委员会驳回复审申请的决定不再是最终决定。当事人不接受的,可以通过诉讼寻求帮助。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这些诉讼以商标评审委员会为被告,属于行政诉讼。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原告的诉讼管辖权原则,商标评审委员会位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范...


·申请专利流程及费用是什么?
    申请专利流程及费用是什么? 一、申请专利流程 1、提交申请,等待专利局的受理。申请专利首先申请人应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专利申请,在提交专利申请时应提交必要的申请文件,并按规定交纳相关的费用。申请人提交了专利申请后,专利局确定专利申请日,给予申请号,并发出受理通知书。 2、初步审查。专利局受理申请后,会对专利申请进行初步审查。在初步审查合格之后,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内公布。 3、公布阶段?...


·商标权人可以随意使用注册商标吗
    商标权人可以随意使用注册商标吗申请注册商标的人在申请成功之后就拥有对商标的所有权,法律规定了商标注册人是可以按照法律的规定对商标做出一些处理,比如借给他人使用或者转让商标的权利,并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是不可以随意使用的,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介绍商标权人可以随意使用注册商标吗的有关内容 ,希望为您带来帮助。 一、商标权人可以随意使用注册商标吗 商标权人应该在商标使用范围内使用注册样式,不得刻意模仿名牌,...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时间有多长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时间有多长实用新型专利即我们通俗说的小发明或小专利,一旦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成功它就会受到国家专利法的保护,这是国家本着对成本低、研发时间短的小发明创造进行鼓励的原则而进行的法律保护。那么如何进行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呢,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时间需要多长呢?下面我们就为您一一解答。 一、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所需时间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分为申请阶段、审查接单和授权阶段,一般时间为6个月左右。也就是说实...


·商标到期后续展需哪些手续?
    商标到期后续展需哪些手续? 一、商标到期后续展需哪些手续? (一)准备申请书件 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 (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 (2)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 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 注册证复印件 (5) 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1、按照申请书上的要求逐一填写,且必须是...


·专利补助政策是补助多少钱?
    专利补助政策是补助多少钱? 一、专利补助政策是补助多少钱? 1、北京 《北京市专利资助金管理办法》 授权发明专利:单位每件资助1500元,个人每件资助1000元。 授权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每件资助150元。 本市国内发明专利的代理服务费,授权后每件资助1000元。 择优资助国内发明专利第七、八年年费,每件每年不超过500元。 《北京市发明专利奖励办法》 特别奖:100万元 ...


·行政复议专利法中对专利复议的概述是什么?
    行政复议专利法中对专利复议的概述是什么 我们国家针对公民的知识产权颁布了很多严格的法律,可见国家对公民知识产权的重视。公民有权为自己的脑力成果申请专利,也可以为自己不满意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行政行为提出复议的申请。接下来,请跟随我们的脚步一起来讨论一下行政复议专利法。 一、行政复议专利法中对专利复议的概述是什么? 专利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除驳回和授权行为...


·授权使用算抢注我的商标吗?
    授权使用算抢注我的商标吗?我国《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由此可见,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并非一定要采取签订许可合同这一形式,真实有效的授权书也可以作为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合法性依据。注册商标的转让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将其注册商标转...


·商标权转让的性质是怎样的
    商标权转让的性质是怎样的 您都知道,恶意使用他人注册的商标是违法行为。有时,为了使商标发挥最大的作用,商标注册人会将商标权转让给他人使用。那么就有人会疑惑,商标权转让应该怎么做,商标权转让的性质又是什么。下面,是我们为您整理的有关商标权转让的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商标权转让的性质 商标转让是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依法定程序,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 商标转让一般有以...


·著作权不能转让的权利是什么
    著作权不能转让的权利是什么根据《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其中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等四项权利。《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因此,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可以有偿转让,而四项人身权不能转让。二、著作权转让要注意什么问题?著作权转...


·侵犯版权的行为有哪些
    侵犯版权的行为有哪些 一、侵犯版权的行为有哪些 1、未经许可发表; 2、未经许可,将与他人合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 3、没参加创作,在他人作品上署名; 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 5、剽窃他人作品; 6、未经许可,展览、摄制、改编、翻译、注释他人作品; 7、使用他人作品,未支付报酬; 8、未经许可,出租电影类作品; 9、未经许可,录制、从现场直播或公开传送表演者的表...


·商标转让合同生效要件有哪些?
    商标转让合同生效要件有哪些? 一、商标转让合同的成立和生效 商标转让合同的成立与否纯属于实事问题,其意义在于识别合同是否已经存在,该合同是此合同不是彼合同(即合同的类型化),以及合同行为与事实行为之间的区别。《合同法》明确规定,合同自承诺达到之日成立,就商标转让合同而言,商标转让合同自然也应当自承诺达到时成立。商标转让合同的生效则是指商标转让合同符合法定的生效条件(主体合法、内容合法、意思表示真...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