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除掉工伤吗?

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除掉工伤吗


(1)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费后应当予以偿还。


(2)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或者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发给。但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由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


(3)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致残的,除按照上述两项处理有关待遇外,其他的工伤保险待遇还可以按照规定享受。


(4)由于交通肇事者逃逸或者其他原因,受伤害职工不能获得交通事故赔偿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工伤保险待遇。


二、工伤误工费计算方式


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等合法收入。一般以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和工资表为准,奖金以患者上年度的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过奖金税起征点的以起征点为限。需要注意的是,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等私营企业以及财务不健全的有限公司出具的特别是证明患者“固定收入”高于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收入证明,不到单独作为认定依据,须结合税务机关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等材料方能认定。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无固定收入包括两类人员,一是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农村村民;二是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有关凭证,在医疗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其收入能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包括承包经营户、城乡个体工商户、打工者(散工、短工、临工)、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均按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3、误工日期的认定。


根据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3条“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法医鉴定等认定”的规定,误工日期由患者的住院天数和出院后治疗医院出具证明的休养天数两部分组成,从医疗事故发生的当日开始计算,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均不扣减。治疗终结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出院或无相关证明擅自休养的,不予计算误工费。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残疾的,自专家鉴定组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后不再计算误工费,即残疾者定残之后不再赔偿误工费。


4、患者依法从事第二职业的,其实际减少的收入,应予以合理赔偿。


患者系未成年人等本身无劳动收入而要求赔偿误工费的,不予支持。


5、离退休人员的误工费计算。


对此,国家现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部分地方法院的“工作指导意见”中有相关内容。如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受害人是另谋职业的离退休人员,其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区别以下情况处理:法律、政策明确认可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予以赔偿;法律、政策未明确认可,也未明令禁止的,参照原在岗工资标准予以赔偿,但新的收入低于在岗工资的,按照新的收入予以赔偿;违反法律、政策规定而减少的收入,不予赔偿。


6、《条例》规定与最高法院《若干意见》有一定的差异。


前者的计算标准已如上所述,而后者是这样规定的:受害人误工费赔偿费用的标准,可以按照受害人的工资标准或者实际收入的数额计算。受害人是承包经营户或者个体工商户的,其误工费的计算标准,可以参照受害人一定期限内的平均收入酌定。


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的赔偿标准高于《条例》规定。由于《条例》仅仅是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因此,人民法院在确认该项赔偿额时有可能按照《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进行审理。同时,医院还应注意部分省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此项赔偿额的计算有专门的规定。


7、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


只要是有经济收入的都是可以主张误工费的,没有经济收入的是不可以主张误工费。误工费跟人的年龄性别没有任何的关系。误工费是赔偿给人的,不是赔给物的。主张误工费需要提供误工证明,误工证明是单位开具的劳动收入证明。




相关内容:

·交通事故修车期间交通费由哪个承担?
    一、交通事故修车期间交通费由哪个承担? 交通事故中负全责的一方承担交通费,但要以实际票据为准。当然当事人自愿承担的除外。 二、交通事故赔偿的费用有哪些? (一)医疗费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二)误工费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


·一、骑车被石头砸伤算交通事故吗?
    一、骑车被石头砸伤算交通事故吗?骑车被石头砸伤算交通事故,压石头的车辆还要承担全责,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不能压石头等障碍物,压到障碍物导致行人受伤的,机动车要承担全责。但这样的事故往往很难取证,要是事故现场有监控的,或者有其他方式的录像都可以作为证据。如果机动车司机不服的,他可以起诉道路管理方,然后要求赔偿,但事故放生后,确定是该机动车导致的,机动车一方要先行赔偿行人的损失。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


·交通肇事的意思具体是指什么
    交通肇事的意思具体是指什么交通肇事是指车辆行为人在行驶过程中,发生碰撞、碾轧、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交通事故,承担事故相应责任的情形。交通肇事所致的社会危害性达到一定程度,符合刑法中交通肇事罪规定的定罪条件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法律责任。二、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的条件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70号令)》规定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当...


·在我国汽车划痕险是单独的吗?
    有很多的人都是买车的时候才发现整体下来支出比当初自己预算的要超出了很多,因为可能买车之前有部分人员对于车船税,包括各种的汽车保险的了解程度都非常的有限。有些人听工作人员介绍了以后也想要单独的购买划痕险,但是自己并不了解在我国汽车划痕险是单独的吗? 一、在我国汽车划痕险是单独的吗? 车身划痕损失险,简称划痕险,是附加险,投保了机动车损失保险的机动车(车损险),可投保附加划痕险划痕险是车损险的附加险,...


·如果发生校车超载怎么办
    如果发生校车超载怎么办随着我国的飞速发展,孩子们的教学条件越来越好。校车的出现更是为孩子的上下学提供了便利。但是,凡事有利也有弊,近年来由于校车超载发生的一系列事故,令广您长感到心碎。其实如果校车有超载的行为,这是国家绝对不允许的,那么如果发生校车超载怎么办呢?国家是有相关规定的。 一、校车的相关信息 1、定义校车是用于运送学生往返学校的交通工具。中国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在《道路交通安全“十...


·交通事故赔全责方赔偿什么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则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赔全责方赔偿什么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则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限额先行赔偿,不够部分由肇事者承担。可以要求的主要赔偿项目及标准有: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


·一、已经退休的老年人遇交通事故有没有误工费赔偿?
    一、已经退休的老年人遇交通事故有没有误工费赔偿? 只要有工作单位,有收入证明就可以要求赔偿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对于“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有两点需要明确: 1、该固定收入须有合法证明; 2、该固定收人必须是受害人实际减少的,...


·重庆市交通司法鉴定流程是怎样的?
    在处理交通医疗纠纷的问题上,司法鉴定的应用是比较常见的。对于司法鉴定,可以帮助法院处理案件提供一定的法律依据,因此,就必须要求司法鉴定人员具有一定的专业性。自然司法鉴定也是有其规矩和流程的,下面我们将以重庆市交通司法鉴定流程为例,为您进行详细的流程介绍。 重庆市交通司法鉴定流程 一、委托: 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从事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鉴定;非诉讼案件鉴定的...


·尸体检验(有死亡的交通事故)
    尸体检验(有死亡的交通事故) 尸体检验分为尸表检验和解剖检验。 尸表检验是对交通事故致死尸体表面伤痕的例行检验,通过检验确认案件性质,证明死者体表伤痕是交通事故所致后果,查明死亡原因,分析死者伤痕成伤机制为还原交通事故服务。 解剖检验主要用于一是肇逃案,通过解剖尸体确定侦破方向,为破案提供证据;二是多车碰撞、碾轧尸体,寻找最先撞击车辆,确认直接致死原因;三是死因不明尸体查清死亡原因。 二、...


·转让二手车对方分期付款是否可行
    转让二手车对方分期付款是否可行 一、转让二手车对方分期付款是否可行 我国法律中并没有对二手车付款的方式作出限定,因此如果双方协商一致的话,那么也是可以分期付款的。 二、购买二手车注意事项: 二手车身份要核实 在买车的时候,身份证、车辆原始发货票、车辆购置附加费(税)证明、机动车行驶证、养路费证明、年检证明及保险单等都要仔细看好没有问题才行。如果证照不全,买车后在办理相关手续时则会苦恼繁多...


·北京五险一金自己怎么交?以及怎么用?
    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生育保险金、工商保险金,不管在哪个地方工作都会按时去银行缴纳这五险一金,每个地方每个单位的费用也不同,接下来我们跟您聊一下在北京五险一金自己怎么交,以及怎么用。 一、北京五险一金自己怎么交,以及怎么用 住房公积金通常由单位缴纳12%左右,个人缴纳10%左右,缴费基数为职工上一年度平均月工资。 住房公积金怎么用? 1、公积金攒着不用不划算。 想攒着公积金留着买房?那...


·异地交通违章应该如何申诉
    异地交通违章的被处罚人不服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的警告、罚款裁决或者公安机关拘留裁决的,可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向主管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提出申诉。主管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诉后五日内作出裁决,不服主管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裁决的,可在接到通知后五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二条?复核申请人通过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