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身监禁服刑地的情形是什么 一、终身监禁服刑地的情形是什么 最高法、最高检联合发布《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其中对终身监禁的具体适用从实体和程序予以明确,规定:对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过重,判处一般死缓又偏轻的重大贪污受贿罪犯,可以决定终身监禁。 此外,终身监禁一旦做出,就不受执行期间服刑表现的影响。 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规定,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用假的土地使用证能贷款吗? 关于土地使用证问题,我们需要明白一个点就是不管是什么证件,只要你使用假的证件,那么你就存在欺诈的行为,有人急于贷款,但是土地使用证一直办不下来,所以很多人 就会走上歪路,那么假的土地使用证能贷款吗,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
·怎样注销土地使用证有期限? 怎样注销土地使用证有期限? 土地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基本资源,我们知道土地使用证是有期限的,不是永久的,那土地使用权到期限后注销土地使用证有期限需要经过哪些流程呢?土地有很多用处,土地使用权按照土地用途不同其使用期限也是不同的。下面的我们就为您介绍。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是多久? 国有土地使用权具有重大意义。国家作为国有土地所有者并不直接使用土地,而是由具体单位和个人来使用。国有土地的...
·湖南常德征地补偿安置条例是什么? 湖南常德征地补偿安置条例是什么? 随着我国城乡建设的快速发展,国家在实施新的规划和建设下不可避免的将会占用到农民的土地,为了能够积极的补偿农民被征地的损失,保障保障我国农民的合法权益,国家出台了相应的征地补偿安置条例等法律法规,本文我们给您介绍的是湖南常德征地补偿安置条例的内容。 湖南省征地补偿安置争议裁决暂行办法 土资源厅办公室 湘政办发〔2006〕17号文印发) 第一章 总 则 ...
·涪陵征地补偿新标准 涪陵征地补偿新标准征地补偿的标准的制定,就是为了保障,我们在进行开展征地补偿的工作的时候,有一定的法律依据,因此,每个地区的政策都是需要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制定的。您知道涪陵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样的呢?接下来,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条例的介绍。涪陵征地补偿新标准关于涪陵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标准调整后有关问题的通知涪陵新城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扎实开展我...
·购销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 在实际的市场经济交易过程当中,购销的过程是一个复杂且充满变化的过程,因此对于购销来说需要一定的合同进行约束。对于购销合同来说需要进行履行地的确定,以防日后的经济纠纷。有关于购销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该问题的解答在下文中给出了相关的解释分析。 购销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 买卖合同的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9条规定和《合同法》第一百四...
·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的情形有哪些 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的情形有哪些?一、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的情形 1、 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对于符合不在中国领域内居住、与身份有关的诉讼案件(如涉及婚姻关系、亲子关系、收养关系等案件),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管辖。 2、 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已经宣告失踪的情况下,根本无法确定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由原告...
·湖北巴东征地补偿标准 湖北巴东征地补偿标准为了使土地得到更好的利用,国家会对各地建设做出一定规划,以满足经济越来越发达的今天人们的需要。在土地被征收以前,使用形式都不一样,也许是用来种植,也许土地上有建筑物。对于土地征收,人们最关心的还是是补偿问题。接下来,律师将和您分享湖北巴东2017年征地补偿标准。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复了湖北省国土资源厅报批的征地补偿安置倍数和修正系数,以及青苗补偿标准,同时与《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湖北...
·农村宅基地过户去哪 农村宅基地过户去县、市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或者房屋继承人应当在依法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证后15日内,持有关证明文件、材料,向当地县、市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申请。《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
·农村宅基地是指村民用于建设住宅的土地及庭院用地 农村宅基地是指村民用于建设住宅的土地及庭院用地。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农村土地不是个人财产无法继承,因为土地是国家资源,是国家所有,是归村集体所有的,但是如果在土地上建有房屋,那么女儿在继承房屋后,因为地随房走,所以也是可以对土地有居住权。也就是指的是女儿可取得相应宅基地使用权。 对于本村农户向村集体承包的土地,农户是没有所有权的,只有经营权,经营权的土地是不能由子女继承的。只有土地...
·吉林省征地补偿最新标准是多少 吉林省征地补偿最新标准是多少 一、吉林省征地补偿最新标准是多少?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对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不重视,他们往往存在这样的误区,即只需取得房产所有权就万事俱备了。但是,我们告诉您而这是不同的概念。若对此不加以重视可能会存在隐患。那么,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办理流程是什么?接下来的我们将为您作出详细的解答。 一、什么是国有土地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指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由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该证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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