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关于家庭财产分配继承的协议书应该怎么写


一、关于家庭财产分配继承的协议书应该怎么写?


子女继承父母遗产分配协议范本


被继承人:


继承人: 系被继承人之 ,身份证号码:


继承人: 系被继承人之 ,身份证号码:


继承人: 系被继承人之 ,身份证号码:


被继承人 于 年 月 日意外身亡,留下遗产尚未分割,继承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如下遗产分割协议,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1、各继承人应当本着妥善处理被继承人后事,构建和谐的家庭氛围为原则,合理处分被继承人遗产,不得侵吞、夺占或企图侵吞、夺占其他继承人的份额。


2、各继承人应当本着利于被继承人孩子 成长原则,照顾未成年人的利益,在遗产范围内扣除 元作为孩子抚养费用。


3、第三继承人出具书面赠与协议,她依法继承的被继承人房屋的遗产份额,赠与第二继承人。所以,第二继承人应继承一间房屋,第一继承人应继承半间房屋。三位继承人均同意。


4、本协议在 签署,因本协议发生的纠纷或与本协议内容相关的纠纷,由 人民法院管辖。


5、本协议一式六份,各继承人执一份,主办律师执一份,公证机构留存一份。


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二、最新遗产分配的原则是什么?


遗产分配原则是指依法继承人之间在分割遗产时应遵循的准则。按《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的规定,依法继承中遗产分配应遵守以下原则:


1、份额均等原则。


按《民法典》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2、体现养老育幼的原则。


我国《民法典》规定: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即多分点遗产。


3、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


如果财产所有权人之前并没有立遗嘱,那么去世以后第一继承人是有平等的继承权的,所以,家庭成员之间就需要对当事人留下来的遗产进行协商,家庭成员之间也可以不写财产分割协议,有财产分割协议的话更有保障一些。




相关内容:

·一般来说保险理赔算遗产吗?
    一般来说保险理赔算遗产吗?根据我国《保险法》的有关规定,以及保险合同的约定,在满足合同约定的给付保险金的条件时,如果合同约定的保险金的受益人为投保人本人,则其即为投保人又是被保险人,则其已经取得的保险理赔金可以作为遗产。根据我国保险法规有关条文规定的精神zd,人身保险金能否列入被保险人的遗产,取决于被保险人是否指定了受益人。指定了受益人的内,被保险人死亡后,其人身保险金应付给受益人;未指定受益人的...


·遗产继承诉讼的时效如何规定的(1)继承权纠纷提起
    遗产继承诉讼的时效如何规定的(1)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三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2)继承人在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的三年之内,其遗产继承权纠纷确在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期间,可按中止诉讼时效处理。(3)继承人因遗产继承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时效即为中断。(4)自继承开始之日起的第18年后至第20年期...


·不赡养父母能继承遗产吗
    父母抚养我们承认,这期间付出了很多,我们应该在父母年老的时候好好赡养父母,使他们能够安度晚年,但是,不赡养父母的不良现象仍然存在,那么父母死后,不赡养父母能继承遗产吗?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不赡养父母能继承遗产吗 不赡养父母能继承遗产吗?答案是,不赡养父母也可以继承遗产。 1、首先需要明确享有继承权的条件: (1)继承人在继承权主体的范围内。 (2)继承权人没有丧失...


·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在哪里公证,能否撤销
    继承权是被继承者的权利,在法律上是有法律效力的。但是在在继承开始之前,继承人若是想要放弃继承权,那么此时最好是写一份放弃遗产继承权的声明书,同时办理相应的公证。那么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在哪里公证?下面就由的我们为您详细介绍。 一、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如何公证 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应当由其住所地或...


·遗产分割协议怎么公证
     继承人分割遗产的,往往需要签订一份遗产分割协议。而实践中,签订了遗产分割协议之后,当事人还会进行公证。那么您知道这个遗产分割协议怎么公证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遗产分割协议怎么公证 1、办理财产分割协议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2)财产分割协议文本; (3)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据。 2、...


·被继承人有多份遗嘱以哪份为准
    有多份遗嘱以哪份为准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遗嘱形式分为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等。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办理。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提醒: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遗嘱人可以撤销或者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


·一、根据法律的规定遗赠是遗嘱继承吗?
    一、根据法律的规定遗赠是遗嘱继承吗?根据法律的规定遗赠并不是遗嘱继承,两者的区别如下:1、主体不同这是继承权和受遗赠权的根本区别所在。在我国,遗嘱继承权的主体仅限于法定继承人,而受遗赠权的主体则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国家、集体组织,简言之,法定继承人按照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继承遗产的权利,就是遗嘱继承权;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包括国家、集体组织)按照遗嘱取得死者遗产的权利,就是受遗赠权。2、表示...


·遗嘱继承的适用条件包括什么根据继承法的规定
    遗嘱继承的适用条件包括什么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时才能依遗嘱继承办理:1、没有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效力高于法定继承,低于遗赠扶养协议。因此,只有在没有遗赠扶养协议或遗赠扶养协议无效、或虽遗赠扶养协议有效,但遗产中遗赠扶养协议尚未涉及的部分可以进行继承。2、被继承人的遗嘱合法有效。首先,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其次,遗嘱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要件,因为只有合法的遗嘱才...


·关于适用继承法的规定是怎样的?
    关于适用继承法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关于适用继承法的规定是怎样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一)关于总则部分 1.继承从被继承人生理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开始。 失踪人被宣告死亡的,以法院判决中确定的失踪人的死亡日期,为继承开始的时间。 2.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


·一般情况下未成年遗产监护权是谁
    一、一般情况下未成年遗产监护权是谁未成年人继承遗产并不受限制,但如果办理相关继承手续,可能需要监护人代理。(一)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首先应当由其父母担任,如父母死亡或者无监护能力的,按下列顺序由以下人员担任: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的兄、姐;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或者民政部门。(二)未成年人没有上述范围的近亲属或近亲属丧失监护能力的,有关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可以...


·一、离婚分继承财产的办法是什么?
    一、离婚分继承财产的办法是什么?修正后的婚姻法第17条第4项、第18条第3项将婚后一方继承所得的财产分为两种情况:如果遗嘱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即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否则,婚后一方继承所得的财产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此,这类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区分情形,分别对待:1、一方婚后通过法定继承方式所继承的财产,因不可能具有第18条第3项所规定的条件, 因而全都属于共同财产。2、一方婚后通...


·一、再婚配偶死亡遗产继承规定是什么?
    一、再婚配偶死亡遗产继承规定是什么? 再婚配偶死亡遗产继承规定是确定个人财产,进行法定继承或者是遗嘱继承。通常来说,再婚夫妻的财产包括夫妻共同财产,一方个人财产,这些都是可以继承的遗产,夫妻共同财产要在夫妻之间分割处理,属于死者的那部分才是可以继承的遗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比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等; 二、法律规定是什么? ...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